玉溪河灌区灾后恢复重建沫东堰尾水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玉溪河灌区灾后恢复重建沫东堰尾水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芦山县玉溪河灌区灾后恢复重建沫东堰尾水段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芦山县玉溪河灌区灾后恢复重建沫东堰尾水段工程 已由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以 芦发展固[2010]5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灾后重建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芦山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展固[2009]51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3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2建设地点:芦山县芦阳镇境内 2.3本次招标为:芦山县玉溪河灌区灾后恢复重建沫东堰尾水段工程招标。 2.4建设规模:全长1740米,其中:尾水段工程起于省道210线与新城区围城路交叉路口止于新城区友谊路,长1500m;沫东堰尾水段支渠位于芦山县芦阳镇金花社区起于210省道芦山绕城段白水井至金花社区惠民路交叉路口,长240米。 2.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施工标段:芦山县玉溪河灌区灾后恢复重建沫东堰尾水段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3个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0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03月25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1年03月31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00元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4月21日 09点30分 ,地点为雅安市开评标中心(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91号,建设大厦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芦山县水务局
地 址: 芦山县水务局
邮 编: /
联 系 人: 袁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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