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中心商品房工程招标公告
房地产开发中心商品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县房地产开发中心商品房工程已由长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投发[2010]9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沁县房地产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商品房
招标单位:沁县房地产开发中心
项目地址:沁县沁州南路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建设规模:10470.53㎡ 结构:砖混
资金来源:自筹 计划投资:1069万元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建叁级及其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投标人资格相关证件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至2011年 3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至 2011 年 3 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在 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6、招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4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 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沁县房地产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沁县沁州南路 地 址: 长治市太行西街15号
邮 编: 046400 邮 编: 046000
联系人: 骈高玲 联系人: 韩先苗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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