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出入口一号节点提升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出入口一号节点提升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天虹大道高速公路出入口一号节点提升改建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睢宁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人全称)的天虹大道高速公路出入口一号节点提升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县政府(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睢宁县天虹大道高速公路出入口。
(2)投资总额:约200万。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年4月至2011年5月
3、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内容。
标段划分编号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 | 绿化提升改建 | 公开招标 | 约200 |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含本级)。
(2)拟选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要求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含本级)。
(3)其他条件: /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A、报名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方式(异地)、转账方式(同县城)从投标单位注册地银行基本账号汇出。凭电汇凭证原件到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领取《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
B、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人民币(不计息)。
收款人: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睢宁农村合作银行晋陵支行。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电汇凭证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其他说明: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请申请人自2011年3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到 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6)所报注册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其中项目经理(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不需提供此项证件】
(7)徐州市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8)投标单位注册地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9)各投标企业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电汇凭证及其确认书原件
(10)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二套复印件,资格预审申请书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报名。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投标企业所报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到现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7、招标人将采用实地调研、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方式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所报材料进行详细核实,同时检察机关将对其进行不良记录查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经查询有不良记录,将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8、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10、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至2011年3月30日(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时需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其它:
⑴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所报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招标人:睢宁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孙德义 137*****788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 丹 150*****366 夏冬至 ****-********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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