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南起步区KS4号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知识城南起步区KS4号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知识城南起步区KS4号路工程监理
知识城南起步区KS4号路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核【2011】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知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对知识城南起步区KS4号路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知识城南起步区KS4号路工程监理
二、 招标单位:广州知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进波 联系电话: 158*****43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中新知识城南起步区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29000万元
五、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标段: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
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该道路KS4-1号道路为南北向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红线宽度45米,长约1公里;KS4-2号道路连接永久快速路,是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红线宽度45米,长约1公里;KS4-3号道路,城市次干道,双向6车道,长约1.18公里;KS4-4号道路连接九龙大道,城市次干道,双向6车道,红线宽度45米,长约1.23公里;KS4-5号道路位于人工湖北侧,城市次干道,双向6车道,红线宽度45米,长约0.6公里。包括排水、给水、排污、交通、照明、绿化、电信管道、电力电缆沟等。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七、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3 月 30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3 月 31 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1:30,下午: 14:00—15:3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在广州辖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注:①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9、根据穗开规[2007]159号文,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审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http:// jh.getdd.gov.cn/)的“不良记录”栏目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2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四、 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业主名称:广州知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项目施工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 | 报名资料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双方签名确认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原件 | ||||
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原件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
4.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5.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7.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8 |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核对原件 | |||||
监理合同 | 核对原件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 核对原件 | |||||
9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原件 |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原件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或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的信息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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