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玻化药招标公告

化玻化药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JGhx-2011-4-01


化玻化药

招 标 文 件


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1、投标人:
1.1合格的投标人的范围: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并申请入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网的国内企业单位、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由招标方编制。
2.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2.3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方可在开标前1天以书面或电话询问方式向招标方提出。
3.2招标方视澄清问题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或以书面形式函告各投标单位。
4、投标文件组成:
4.1投标书
4.2投标材料、单位、价格表。
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5.1投标单位要以Word格式填写。
5.2如不按要求投标,发生操作性不可打开文件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报价:
6.1报价为本次招标清单中所有物资的真实报价。
6.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依据。
6.3投标价格为(至交货地点)含运输费用在内的不含税的价格(需在投标书中注明税率)。
6.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我方指定生产厂家产品进行报价。
6.5所有投标价均为人民币价格。
7、投标文件签署及形式:
7.1组成投标文件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7.2投标方必须填写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
7.3投标文件中因质量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8、投标截止日期:
8.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我方要求的表格形式在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
8.2招标方对投标文件在发送过程中所产生的丢失,遗漏不负任何责任。
8.3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所发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1投标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开标前送达招标方,招标方可以接受。
9.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
9.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方。但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书。
10、开标:
10.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或投标规定的时间,组织相关评委进行开标。
11、初审、澄清:
11.1招标方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视为废标。
11.2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制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1.3投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投标方必要时应对澄清问题作出书面答复。
11.4投标者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2、评标:
评标以每包为一标段单位进行评审,按包公布标段性中标结果,
1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组建,其成员由招标方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12.2中标条件:
12.3.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3.2评标价最低或合理,但低于成本除外。价格最低不作为中标的决定条件。
12.3.3有执行合同或协议能力。
13、中标:
13.1在投标评标后,招标方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消息的形式向中标方发出通知。
13.2在中标通知发出2日内,中标方与招标方签定本次供货合同或协议。
13.3 我公司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合同条款
1.定义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以下条款为附属条款。
2.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本次招标活动。
3.技术规格和标准
本合同项下所供材料的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4.适用法律
订立经济合同或协议,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5.包装和运输
5.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卖方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5.2卖方负责全部运输费用。
6.货款支付
6.1除双方约定外,物资验收合格后12个月付清。
6.2合同或协议价格必须与中标价格一致,同时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
7.技术资料
每件材料应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规格型号等。
8.质量保证
8.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格、质量。
8.2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卖方对由于制造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
9.检验与验收
9.1卖方在发货前,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
9.2货物一律在买方仓库由买方验收。对需要检定的各类材料以买方检定部门检定合格为准。
9.3上述检验与验收,不能代替质保期内的货物性能和质量考核。
产品要求条款
(一)、项目名称:传动带;联系人:李怀利 电话****-******** 传真****-********
(二)、技术要求:
1、材料必须注明生产厂家、产品规格,所有材料均为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产品。
2、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单位材料只有一家进行投标,价格不做为中标依据,可进行协商价格,如不能达成协议,视为废标。
说明 :投标单位必须填写,单价,合计 ,产地 到货时间,合计总价,联系人,公司名称,电话
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填写)
1、投标函:
投标单位:
我方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投标。为此:
1.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1.3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供货协议,并承担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4愿意向贵方提供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1.5投标材料的报价见投标材料清单。
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材料报价清单(化玻化药2011-4-01)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无税价格(单价/元)合计标准税率生产厂家
1表面皿60mm个50
2玻璃棒圆头φ6-8mm个100
3脂肪抽出器150ml套2
4茶酸滴定管25ml个10
5茶酸自动滴定管50ml(天玻)支2
6茶滴瓶60ml个100
7茶广口瓶500ml个8
8广口瓶1000ml个2
9量筒10ml个20
10量筒50ml个20
11量筒100ml个20
12量筒250ml个20
13量筒250ml(天玻)个2
14分液漏斗300ml φ29个5
15不锈钢网漏斗特制个50
16球形冷凝器320mm个10
17容量瓶250ml个6
18塑料烧杯250ml个6
19烧杯100ml个30
20塑料瓶250ml个6
21刻度吸管10ml个1
22刻度吸管1ml(天玻)个1
23玻板吸收管250ml个50
24塑料洗瓶500ml个6
25茶细口瓶500ml个6
26茶细口瓶1000ml个15
27茶细口瓶2500ml个5
28茶细口瓶5000ml个2
29茶细口瓶10000ml个3
30细口瓶30ml个20
31细口瓶500ml个6
32细口瓶1000ml个15
33玻璃注射器100ml个10
34吸球小号个10
35酒精温度计L300 0-50℃个20
36酒精温度计L300 0-100℃个20
37干燥器φ160mm个2
38干燥器φ240mm个2
39坩埚50ml个20
40过滤坩埚1G2个40
41过滤坩埚1G4个30
42胶塞2#个100
43胶塞13#个5
44胶塞11#个5
45胶塞10#个20
46胶塞12#个5
47定量滤纸φ12.5cm盒1
48滴定台理石个6
49PH试纸1-14本200
50精密试纸0.5-5.0本200
51蝴蝶夹硬塑个10
52变色硅胶AR500g瓶10
53碘化钾AR500g瓶20
54酚酞25g指示剂瓶30
55氟化钾AR500g瓶2
56碱兰6BAR10g瓶2
57硫酸汞AR100g瓶10
58钼酸钠AR500g瓶3
59柠檬酸AR500g瓶3
60氢氧化钠AR500g瓶120
61无水碳酸钠AR500g瓶3
62亚甲基蓝AR5g瓶2
63乙酸镉AR500g瓶2
64重铬酸钾基准100g瓶10
65重铬酸钾AR500g瓶6
66试剂P1-100袋20
67试剂P2-100袋20
68试剂N1-100袋20
69试剂D-100袋10
70试剂E-100袋10
71试剂N2-100袋20
72氨水AR2500ml瓶100
73冰乙酸AR500ml瓶40
74丙酮AR500ml瓶2
75甲醛37%-40%瓶20
76硫酸AR500ml瓶40
77硫酸AR2500ml瓶100
78双氧水AR500ml瓶20
79乙醇95%瓶100
80乙醚AR500ml瓶60
81优级硫酸AR500ml瓶80
82石油醚500ml分析纯瓶10
83过硫酸钾AR500ml瓶2
无税金额合计
含税金额合计
序号3脂肪抽出器要求为BZ24/29标口

严 重 声 明
各供应商:
近期,我公司在招标采购中发现有个别供应商为了中标,恶意压低价格,而降低所供供物资的产品质量,提供了假冒伪劣物资,致使我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威胁,为杜绝此类事情的再度发生,我公司特严重声明:
1、投标书中的报价为招标清单中所有物资的真实报价,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生产厂家的全新产品,所供物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部颁标准,严禁提供假冒伪劣物资。
3、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物资由于制造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
4、在供货期间,供应商如果提供假冒伪劣物资或所供物资达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发现一次,我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提示供应商进行整改,将所供有质量问题的物资换为合格物资,并按有质量问题物资价值的20%进行罚款,罚款直接从货中中扣除。
5、发现第二次质量反馈,我公司将提出书面严重警告,提示供应商进行整改,将所供有质量问题的物资换为合格物资,并按有质量问题物资价值的50%进行罚款,罚款直接从货中中扣除,三个月内不予付款。
6、发现第三次质量反馈,我公司按有质量问题物资价值的2倍进行罚款,罚款直接从货中中扣除,清除供应商队伍,并且三年内不予付款。
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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