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宁乡猪种质资源场扩建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三次)
1、招标条件
宁乡市宁乡猪种质资源场扩建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以农计发[2017]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投资及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流沙河花猪生态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乡市宁乡猪种质资源场扩建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三次)
2.2 项目地点:宁乡市流沙河镇罘罳村;
2.3 建设规模:宁乡市宁乡猪种质资源场扩建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2.4 招标范围:包含以下设备采购: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超声波喷雾消毒装置
套
1
13
病原检测盒
个
1
2
自动饮水系统
套
6
14
电子天平
台
1
3
妊娠限位栏
组
63
15
分光光度计
台
1
4
分娩高床
组
21
16
人工授精设备
套
1
5
保育高床
组
14
17
兽用B超
台
1
6
栏冲洗装置
台
6
18
自动回转式格栅
套
2
7
电子猪笼称
台
1
19
固液分离机
台
2
8
普通光学显微镜
台
2
20
曝气系统
套
1
9
高速台式离心机
台
3
21
曝氧风机
台
2
10
生化培养箱
台
1
22
污水提升泵
台
3
11
冰箱
台
1
23
加药装置
套
1
12
高压灭菌锅
个
6
24
监控设备
套
1
2.5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投资及自有资金;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整套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招标人使用;并在运行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及后续的运营培训。
2.8 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投标人承诺的设备质保期超过此期限的,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2.9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原装进口产品交货时提供报关单。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投标人须有能力完成货物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
3.3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须具有一个同类型项目设备采购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可由同一集团下各分子公司的合同组成),时间以供货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4 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采用综合评估法;
4.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并填写项目名称:
户 名: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201 0300 0000 02166
行 号:3145 5108 2006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9年8月8 日起到2019年8 月 13 日止,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8月 14 日(含)17: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并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9 月 9 日9:30整(北京时间,下同);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宁乡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系电话:
****-********1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流沙河花猪生态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