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选内容并复制
垫江县污泥处理(二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和组装及安装伴随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污泥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18】1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垫江县泽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和组装机安装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垫江县污泥处理(二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和组装及安装伴随服务。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
2.3 计划工期:
2.3.1 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工艺和土建导图设计及其供货范围内全部设施设备的技术参数等文件资料;
2.3.2 2019年11月30日前,将其供货范围内全部设施设备运至本招标项目安装现场;
2.3.3 2019年12月15日,开始设备组装及安装施工,2020年1月15日前,全部组装及安装工程完工;
2.3.4 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全部单机调试测试及试车;
2.3.5 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整厂带负荷72小时联动调试测试及试车和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2.3.6 2020年2月1日,开始整厂为期180天的试运行;
2.3.7 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2.3.8 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试运行和最终性能测试验收;
2.3.9本招标项目自最终性能测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为期12个月的设备质量保证及保修期(其中电气、仪表设备为最终性能测试合格后60个月);
2.3.10本招标项目自组装及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为期24个月的组装及安装工程质量保证及保修期;
本招标项目暂定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8月底,组装及安装工期为47天,总执行期为883天。
2.4 招标规模:
日处理60T含水率为80%的湿污泥成套设备采购和组装及安装伴随服务,工程总投资约2720万元。
2.5 招标范围:
2.1投标人以整厂性能承包方式,按照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以下项目内容:
2.1.1、本招标项目整厂所有设施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书、及技术规格书、其他设计和技术文件和合同协议书等所明示和暗示的项目、内容及数量以及保证本工程自试运行期结束之日起一年运行和维护所需备品备件的运输、保险和供货;
2.1.2、本招标项目整厂所有设施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书、技术规格书、其他设计和技术文件和合同协议书等所明示和暗示的项目、内容及数量的制作和组装及安装施工、以及制作和组装及安装施工所需全部设施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保险和供货;
2.1.3、本招标项目整厂所有设施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书、技术规格书、其他设计和技术文件和合同协议书等所明示和暗示的项目、内容及数量,在投标时和中标后需进行、开展和完善并完成的导图设计、优化深化或二次设计及其他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2.1.4、本招标项目整厂所有设施设备的单机调试测试及试车、各子系统联动调试测试及试车、开始单条污泥一体化智能好氧发酵处理线带负荷联动调试测试及试车、整厂带负荷72小时联动调试测试及试车、整厂为期180天试运行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试运行期结束前的最终性能测试等各阶段的调试、测试和试车以及技术支持和服务;
2.1.5、本招标项目试运行期间,各种易损件、零部件及材料的无偿提供。此条约定不免除本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备及材料和组装及安装工程质量保证及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1.6、人员培训和各种调试及试运行方案、运行及维护手册和操作规程及手册等文件的编制及提供;
2.1.7、至试运行期满并经最终性能测试合格后12个月止的设备及材料的质量保证及保修;
2.1.8、自组装及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24个月的组装及安装工程质量保证及保修;
2.1.9、按照国家和我市现行相关规定,完成其承包范围内各阶段的所有单、专项、计量设备及特种设施设备的检测及验收,包括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2.1.10、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详细项目及内容和风险、责任等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书、技术规格书、其他设计技术文件和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特别说明:
ê中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项目招标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规定,本着系统完整、功能完善、性能优良、技术先进、运行稳定和安全可靠的原则对本招标项目进行供货并完成组装及安装施工,其供货和组装及安装施工范围包括了中标人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即使某些设施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在业主的招标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被遗漏,但可被合理推之为本招标项目所必需的,中标人均须无条件向业主无偿提供,所需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格内。
ê中标人的承包范围除包括上述约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外,其供货、组装及安装施工和技术服务范围以及质量和技术等要求,还包括国家和我市现行有关供货、施工和技术服务以及验收等各种规范、标准和规定所涉及的应由中标人完成和承担的任何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必须是一体化智能好氧发酵处理设备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制造商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8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cqsdj.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cqsdj.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2号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垫江县泽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宝鼎大道32号楼2单元2-2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华宇北城中央汇A区2号楼5楼
联系人:雷 雨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
135*****596 电话:
***-********传真: 传真:
***-********2019年8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