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
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81]GWCG[GK]*******的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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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90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 | 批 | 国内 | 217600 | 217600 | 检测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原始记录、实验室数据管理系统 |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实施细则(2019版)》 | 无 | ||||
合计: | 2176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柒仟陆佰元整(¥217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紫光路45号;
4.3交付条件: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紫光路45号;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检验机构要按要求抽检相关的品类,检验相关的项目,并出具完整的检验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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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抽检全部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月5日。
10、违约责任
10.1承检单位未按约定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抽查检验信息的书面材料时,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视情况扣减相应产品种类应付检验费的20%~50%作为违约金。10.2承检单位未能按时提交抽检工作汇总和总结报告,事先又未经同意延期的,每延误一天,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扣减相应产品种类应付检验费的5%作为违约金。超过10天未能提交的,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拒付相应产品种类全部费用。10.3承检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抽样检验的纪律和规定。对抽样食品和被抽检人要严守秘密,不徇私情。对抽检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视情扣减应付检验费的50%~100%作为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乙方: | 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海市石码镇紫光路45号 | 住所: | 上海市闵行区江凯路177号1号楼2楼及1楼101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杨岚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陈鹄 | |
联系方法: | 183*****549 | 联系方法: | 136*****19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阳城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831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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