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河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蔷薇河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福如东海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蔷薇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苏福如东海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23000万元,在平明镇工业集中区新增工业用地109.8亩,新建厂房及购置石英砂深加工等生产设备进行蔷薇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99万吨普通石英砂、1万吨高纯石英砂和综合利用产品4万吨聚合氯化铝水剂、5000吨聚合氯化铝粉剂及1850吨氟硅酸钠产品的能力。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委托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蔷薇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东海县平明镇工业集中区太平洋路东侧、康平路南侧地块内(经度118.952928°、纬度34.479140°);

行业类别:C1099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和N7724危险废物治理;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20万元;

占地面积:109.8亩;

劳动定员:新增员工110人,其中一期110人,二期不新增人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普通石英砂破碎制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统一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袋式除尘+两级水喷淋塔进行处理。

本项目普通石英砂酸洗过程中产生的酸雾HCl经排气管负压收集后采用三级文丘里吸收器+两级筛板塔处理后。

本项目盐酸回收系统产生的酸雾HCl和混酸回收系统产生的酸雾HCl、HF一起经排气管负压收集后采用三级文丘里吸收器+两级筛板塔处理。

本项目聚合氯化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雾HCl与氟硅酸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雾HCl、HF经排气管负压收集后采用三级文丘里吸收器+两级筛板塔处理。

本项目聚合氯化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与氟硅酸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排气管负压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

本项目高纯石英砂破碎制砂过程产生的粉尘与高纯石英砂酸洗后烤砂粉尘、筛分粉尘一起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袋式除尘+两级水喷淋塔进行处理后。

本项目高纯石英砂浮选、酸洗废气统一经排气管负压收集后采用三级文丘里吸收器+两级筛板塔处理。

本项目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与水洗中间罐废气一起负压收集后采用三级文丘里吸收器+两级筛板塔处理。

上述废气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全部收集进入两级筛板塔处理后通过25m高FQ-1排气筒。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25m高FQ-2排气筒排放。

另外,生产车间会产生少量的无组织有机废气、粉尘、HCl、HF。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平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类标准(目前正在提标改造),经东海县尾水排放通道排放,最终汇入临洪河。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厌氧+好氧+中和+沉淀+ RO反渗透+蒸发器)处理达回用水质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小鄂式破碎机、振动筛、立式制砂机、圆锥破碎机、各类泵、空压机、冷却塔、风机等噪声影响,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袋、泥渣、废料、石英粉,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RO膜、危险废包装物、废粉料、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5、风险

项目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环境风险,经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于平明镇工业集中区,生产规模为年产99万吨普通石英砂、1万吨高纯石英砂和综合利用产品4万吨聚合氯化铝水剂、5000吨聚合氯化铝粉剂及1850吨氟硅酸钠。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土壤环境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环境要素基本满足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连云港市2018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中,PM2.5年均值及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项目所在的连云港市东海县属于不达标区,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已制定了《连云港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且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区域大气环境可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根据2019年7月蔷薇河和临洪河水质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为不达标区,东海县人民政府已制定了《连云港市东海县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2017-2020年)》,且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地表水环境可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可得到有效控制,可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环境影响可控;合理采纳公众意见;各项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满足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制定了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日常环境监测计划。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福如东海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主任

联系电话:136*****335

邮箱:zcgs369@sina.com

传真:****-********

五、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2*****371

传真:***-********

邮箱:mafangbian@yuanhenghj.com

六、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sdh.gov.cn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sdh.gov.cn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综合整治 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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