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监测项目费用——丰台区环境质量监测公开招标公告
[丰台]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监测项目费用——丰台区环境质量监测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委托监测项目费用——丰台区环境质量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委托监测项目费用——丰台区环境质量监测
项目编号:647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红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
联系方式:杨红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阎旭东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丰台区3个市级水质评价断面监测、6个区级考核评价水质监测、2个农村地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2个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3)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4)投标人须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认定(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的公示“2019年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为准)。3.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8日 15:00至2019年08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进行在线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委托监测项目费用——丰台区环境质量监测采购人为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委托监测项目费用——丰台区环境质量监测。
2.2项目编号:64728。
2.3项目批复文号:丰财企年初批复[2019]68号。
2.4项目联系人:杨红伟。
2.5项目联系电话:***-********。
2.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共18万元。高于预算金额(不含等于)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2.7采购需求:丰台区3个市级水质评价断面监测、6个区级考核评价水质监测、2个农村地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2个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2.8采购项目数量及内容:
(1)市级水质评价断面监测:监测范围包括世界公园湖断面、莲花池断面和大宁水库断面。
监测项目:世界公园湖断面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规定的23项基本项目(粪大肠菌群除外),并増测透明度、叶绿素a、水位等指标,粪大肠菌群全年监测1次;莲花池断面和大宁水库断面监测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检测方法依据见表1-1。
表1-1 检测方法
类别 | 序号 | 监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
环境质量:地表水 | 1 | pH | 玻璃电极法 |
2 | 溶解氧 | 碘量法 | |
电化学探头法 | |||
3 | 高锰酸盐指数 | 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 |
4 | 化学需氧量 | 重铬酸盐法 | |
5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稀释与接种法 | |
6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
7 | 总磷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
8 | 总氮 |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 | |
9 | 铜 | 2,9- 二甲基 -1,10- 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 |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 |||
10 | 锌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
11 | 氟化物 |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 |
离子色谱法 | |||
离子选择电极法 | |||
12 | 硒 | 2,3- 二氨基萘荧光法 | |
原子荧光法 |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
13 | 砷 |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 |
原子荧光法 | |||
14 | 汞 |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
原子荧光法 | |||
15 | 镉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
16 | 铬(六价)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
17 | 铅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
18 | 氰化物 | 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 |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 |||
19 | 挥发酚 |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 |
20 | 石油类 | 紫外分光光度法 | |
2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 |
22 | 硫化物 |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
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 |||
23 | 透明度 | 塞氏盘法 | |
铅字法 | |||
24 | 叶绿素a | 分光光度法 | |
25 | 水温(℃) |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 |
26 | 粪大肠菌群(个/L) | 多管发酵法 | |
滤膜法 | |||
纸片快速法 | |||
酶底物法 |
注:监测项目的检测方法满足表中所列的其中一项方法即可;以上监测项目均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
(2)区级考核评价水质监测:监测范围包括区级考核评价水质监测包括丰台区地表水点位监测共计6个。
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规定的22项基本项目(水温和粪大肠菌群除外)。检测方法依据见表1-1。
(3)农村地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监测范围包括丰台区2个农村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
监测项目: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每季度监测1次,每季度第1个月的1-8日采样(逢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但最晚不能超过10日),同时调查、报送当月取水量数据。
1月、4月和10月监测1次《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常规指标中除总α、总β以外的37项;检测方法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附录B。
7月监测1次《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93项。
(4)乡镇级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测范围包括丰台区2个乡镇级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地。
监测项目: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每季度第1个月的1-8日采样(逢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但最晚不能超过10日),同时调查、报送当月取水量数据。
1月、4月和10月监测1次《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常规指标中除总α、总β以外的37项;
7月监测1次《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除总α、总β的91项,监测同时送样品至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由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承担总α、总β项指标分析。
在每个划定的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选择1眼水厂取水井采样。选取的采样井名称、井号和GPS信息随第一次监测数据一并报送。检测方法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附录B。
(5)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测范围包括丰台区2个乡镇级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个水源地按地下水流方向布设3个点位。
监测项目:土壤理化指标(pH、有机质含量、阳离子交换量);无机污染物(镉、汞、砷、铅、铬、铜、锌和镍);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和多环芳烃(苊、二氢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茚并[1,2,3-cd]芘))。检测方法依据见表1-2。
表1-2 检测方法
序号 | 项目 | 推荐方法 | 等效方法 |
---|---|---|---|
1 | pH | 《土壤检测 第二部分 土壤pH的测定》(NY/T 1121.2-2006) | 《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测试方法》 |
《森林土壤pH值的测定》(LY/T 1239-1999) | |||
《土壤pH的测定》(NY/T 1377-2007) | |||
2 | 有机质 | 《土壤检测 第六部分 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 1121.6-2006) | 《土壤元素近代分析测试方法》 |
3 | 阳离子交换量 | 《土壤 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三氯化六氨合钴浸提-分光光度法》(HJ 889-2017) | 《森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LY/T 1243-1999) |
《中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NY/T 295-1995) | |||
《土壤检测 第5部分: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NY/T 1121.5-2006) | |||
4 | 水分 |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HJ 613-2011) | - |
5 | 镉 |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7141-1997) | - |
6 | 铅 |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7141-1997) | 《土壤和沉积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 780-2015) |
7 | 汞 |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GB 22105.1-2008) | 《土壤和沉积物 总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23-2017) |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7136-1997) | |||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 680-2013) | |||
8 | 砷 |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 680-2013) |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GB 22105.2-2008) |
9 | 铜 |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1997)、《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 | 《土壤和沉积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 780-2015) |
10 | 锌 | ||
11 | 镍 | 《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9-1997)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 | 《土壤和沉积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 780-2015) |
12 | 铬 | 《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19) | 《土壤和沉积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 780-2015) |
13 | 六六六和滴滴涕 |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5-2017) |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21-2017) |
《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测定的气相色谱法》(GB/T 14550-2003) | |||
14 | 多环芳烃 | 《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784-2016) | 《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05-2016) |
注:监测项目的推荐方法或等效方法满足表中所列的其中一项方法即可;以上监测项目均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
(6)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丰台区选取2个城镇型村庄。
监测项目:在每个村庄内基本农田(不包括设施农业)、园地(果园、菜园等)布设总数不少于5个监测点位,每个监测点位采集1个土壤样品。土壤监测项目为pH值、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锌、镍。土壤监测全年1次,采样时间为4-8月,避免在施用农药、化肥后7天内采样。检测方法依据见表1-2。
2.9服务期限: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2.10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投标人须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认定(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的公示“2019年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为准)。
3.3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3.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详细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8日起至2019年8月16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4.4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进行在线报名,网站首页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投标报名”按钮,按照网站提示准确完整填写“*”项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并成功提交后,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及时邮件告知工作人员,并将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及可编辑的标书款开票信息发至邮箱(chinabrr04@163.com)。
4.5说明:潜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向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汇标书款,且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单位简称+195501”(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7">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9年8月29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网(zc.bjft.gov.cn)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上发布。
********9">7.公告的期限
招标公告的期限: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6日17:00止。
********0">8.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
联系人:杨红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编:100070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联系人:阎旭东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2019年8月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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