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良路(北华路—静霸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徐良路(北华路—静霸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静海县徐良路(北华路—静霸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县徐良路(北华路—静霸公路)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静海县徐良路(北华路—静霸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0]995号文件和《关于对静海县徐良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静交字(2011)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静海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新建徐良路(北华路—静霸公路)工程,起点为北华路,终点为静霸公路,路线全长7.367km。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60km/h。同步实施道路路基、路面、排水、交通、绿化等工程。
北华路~普罗路段(K0+000~K4+760):5m(人行道)+22m(行车道)+5m(人行道);普罗路~静霸公路段(K4+760~K7+367):2m(人行道)+22m(行车道)+2m(人行道)。
一般路段:15cm石灰土(10%)+15cm石灰土(12%)+18cm石灰粉煤灰碎石(6:14:80)+18cm石灰粉煤灰碎石(6:14:80)+1cm下封层+6cm中粒式沥青砼+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砼,路面总厚度为76cm。人行道:15cm石灰土(10%)+15cm石灰土(12%)+3cm水泥砂浆垫层+6cm混凝土花砖,厚度为39cm。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包括全线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同步实施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等附属工程。
2.3 计划施工工期:2011年4月30日至2011年11月30日,共计2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单标段长度不小于8公里的一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4日至2011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4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海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文路5号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
邮政编码: 301600 邮 政 编 码: 300040
联 系 人: 尚国强 联 系 人: 张齐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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