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单一来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运行维护费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单一来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运行维护费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采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运行维护费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申请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运行维护费采购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第1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房山区融媒体中心 供应商地址: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6号 第2包: 供应商名称:平谷区融媒体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旧城街8号 第3包: 供应商名称:怀柔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9号 第4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密云区融媒体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18号 第5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延庆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高塔街73号 第6包: 供应商名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塔管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1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联系人:张士春,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运行维护费采购项目0722-196FE767FZO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志刚,联系电话:***-********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和总局加强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的要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于2008年分别在房山、平谷、怀柔、密云、延庆完成了远郊区广播电视无线覆盖转播站建设任务。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所属房山、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五个转播站承担着中央电视台第一套、第七套、北京卫视模拟电视节目以及中国之声调频广播在相应地区的转播播出。
2008年总局选择北京市作为实施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试点,由总局无线局负责试点建设实施。项目建成后实现了中央1、2、4、7、9、10、11、12、13、14、15、CGTN电视节目的地面数字覆盖播出。2014年,总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的通知》(新广电发[2014]311号),对中央广播电视塔试点工程进行更新改造及新建CDR广播发射系统,并明确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涉及设备的运行维护予以支持。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第1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房山区融媒体中心 供应商地址: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6号 第2包: 供应商名称:平谷区融媒体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旧城街8号 第3包: 供应商名称:怀柔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9号 第4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密云区融媒体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18号 第5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延庆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高塔街73号 第6包: 供应商名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塔管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1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
六. 公示的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8-08 16:00至 2019-08-15 16: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联系人:张士春,联系电话:***-********),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联系人:张士春, 联系电话: ***-********)。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中央无线覆盖论证意见(专家及代理机构)19-767.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1)中央无线覆盖论证意见(专家及代理机构)19-767.pdf
3、其他附件;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43771.pdf">中央无线覆盖专家签到表19-7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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