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景点旅游导示系统、导示系统修改面板材料招标公告

新建景点旅游导示系统、导示系统修改面板材料招标公告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公告

受 沈阳市旅游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导示牌 ”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导示牌

2. 采购项目编号:2011-0150(2)/CG(P)********

3. 采购项目内容:导示牌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新建景点旅游导示系统

5个

1.钢结构部分:铁卷板,厚度1.5MM,2.4m*6m*2m内衬加固,15.6张;50角钢,50mm*5mm(厚度),20根;铁方管(非标一等品),40mm*3mm(厚度),15根;100槽钢(非标一等品),10mm(厚度),15根;焊接,铆接面板人工费。

2.外部效果部分:拉丝白钢,0.8mm,用于钢材裸露部分装饰及防腐,6张;地图处理1项,均匀喷涂3遍;文字处理1项。

3.基座部分:基座混凝土部分1项;大理石饰面,5.4㎡;人工铺装1项。

4.其他部分:现场临时设施费用运输费用1项,消耗材料1项,不可预见费用(施工成本的5%)1项,利润(施工成本的5%)1项,税金(总成本的5%)1项。

2

导示系统修改面板材料

6个

1.钢结构部分:地图处理1项,文字处理1项(地图内容);

2.其他部分:现场临时设施费用运输费用1项,消耗材料1项,不可预见费用(施工成本的5%)1项,利润(施工成本的5%)1项,税金(总成本的5%)1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付货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4月1日9:0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4月1日8:30~9:0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采购文件咨询:刘红果 ***-********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3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doc">标书下载标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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