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系统2.0专用税控密码机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系统2.0专用税控密码机采购项目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委托,就增值税发票系统2.0专用税控密码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增值税发票系统2.0专用税控密码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087
2、项目基本情况
增值税发票系统2.0专用税控密码机采购数量:4台 预算:60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3.3 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6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5、磋商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年8月8日17时至2019年8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平台下载费100元,售后不退。
5.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5.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5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5.6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采购文件费用发票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在现场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7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到5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8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询价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磋商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6楼1600室;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8月1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下同);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下午14:30;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8、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联系人:曾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慧
联系电话:025-********、139*****931
联系传真:***-********
联系邮箱:caihui@jcec.cn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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