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镇康溪村工业区厂房租赁招标公告
荷塘镇康溪村工业区厂房租赁招标公告
康溪村工业区厂房招租方案
一.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康溪村工业区北三路市场1(1)号厂房的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二. 厂房的面积及租赁期限:1(1)号厂房面积600㎡;租赁期限为四年零三个月,由2019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 竞投日期、地点及方式:
1. 本次招投时间定于2019年8月15日下午2:45分进行,地点在康溪村委会大院内。
2. 竞投以暗标进行,开投底价为10元/㎡/月,价高者得。投标者在投标前先交纳厂房相对相应面积的两个月底价租金作保证金方可有权参加竞投。中标的保证金转为合同的押金(在同行条件下,原承租者具租用优先权),不中标的保证金立即退还。
四. 中标后的规定:
1. 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村委会现场签订合同。若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与村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交易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2. 厂房要先交租后使用,每两个月交一次租金。
3. 租金缴交时间定于单月5号前缴交,逾期欠租按违约处理,村委会收回厂房使用权,并没收押金。
4. 村委会给予新一赁中标者10日的厂房装饰时间(由签约之日计起)。厂房的墙体未经村委会同意不能随意拆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由承租者承担
5. 需用的水和电由承租者到相关部门登记开户。
6. 合同期满或中途违约的,厂房内的基建设施、用电线路设施和用水管设施归村委会所有。合同期满的须付清水、电费等费用及清理铺内杂物、打扫干净,经村委会验收合格押金方可退还;中途违约的押金不予退还;厂房验收不合格的,村委会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
7. 在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租赁税等)、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8. 承租方要持证守法经营,因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严重后果,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 不能占道经营,不能扰民,不能影响周边行业经营。
10. 村委会不能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因特殊情况收回厂房的,补偿承租者两个月的租金,并退回押金,对厂房的装修投入以赁期分摊折算,赔偿余下赁期那部分的装修费。
11. 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好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厂房损坏,由村委会负责维修。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康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19年8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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