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原粮食复制厂(原豆腐厂)后山等三处塌方清理工程
浦城县原粮食复制厂(原豆腐厂)后山等三处塌方清理工程
投标邀请书
拟邀请单位:福建省百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浦城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原粮食复制厂(原豆腐厂)后山等三处塌方清理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人民政府河滨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浦城县人民政府河滨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原粮食复制厂后山;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31413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该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标段划分:无 ;
2.6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无。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受邀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10日8:30时至2019年08月14日17:30时止,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浦城县兴浦路33号) ,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1%。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浦城县兴浦路33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人民政府河滨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浦城县
电 话:130*****111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坂尚社区尚忠社588号三层H单元,
联系人:黄森兰 (南平分公司)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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