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中心实验室招标公告
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中心实验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SCHX-RKZXM1901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中心实验室,已由日喀则市水利局以〔日水建招字2019〕10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日喀则珠峰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涉及南木林县及桑珠孜区。湘河水利枢纽坝址位于湘河干流,距南木林县城15km,距日喀则市91km,距自治区首府拉萨市323km。灌区范围为湘河水库坝址以下至雅江汇合口湘河中下游河谷两岸,界于东经88°30′~90°00′、北纬29°19′~30°18′之间,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
湘河水利枢纽正常蓄水位为4099米,设计洪水位为4101.47米,校核洪水位为4102.84米,水库总库容1.134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40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38亿千瓦时。
湘河水利枢纽为Ⅱ等大(2)型水利工程,大坝、溢洪道、泄洪洞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引水发电系统、电站厂房、挡土墙、岸坡等次要建筑物为3级。大坝两岸边坡、泄洪洞进出口边坡、溢洪道边坡为2级,鱼道、电站厂房边坡等为3级。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电站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枢纽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枢纽工程由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左岸溢洪洞、发电引水洞、导流兼泄洪洞、大坝下游电站厂房、鱼道等组成。
灌区工程央玛取水枢纽(包括央村、艾玛岗2个取水口)主要建筑物和艾玛岗干渠及其渠系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取水口及跨河(沟)渠系建筑物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昂加、山边、聂仓普鲁、拉岗、卡萨、班宗等灌片取水口及其它渠道和渠系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取水口及跨河(沟)渠系建筑物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灌区主要建筑物设计地震烈度为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
灌区工程采用分散取水的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拉岗灌片自库内取水,昂加、山边、聂仓普鲁、卡萨、班宗灌片取水口采用水库下游无坝取水方案,艾玛岗、央村灌片取水口采用有坝取水(央玛取水枢纽),取水口设计引水流量为0.12~5.59立方米每秒。8个灌片相应布置干渠8条,总长83.42公里;支渠1条,总长度2.76公里;干斗、干农渠78条,长度69.95公里。
2.2招标范围
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现场中心试验室建设(生活、生产用房由甲方提供)、运行及管理;试验室各种设备的配置(采购、运输及安装等)、管理、运行与维护,包括计量认证、试验检测仪器标定等事宜,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取得与试验任务相称的资质。
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现场中心试验室,主要负责完成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的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主要检测项目包含原材料(包括水泥、外加剂、掺合料、骨料、水、钢筋、止水材料、复合土工膜、土工布、沥青等)、土工试验(大坝填筑、路基填筑等)、中间产品(砂浆、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抗冻、抗渗等)、压力钢管、焊缝检测等检测;洞内回填、固结灌浆雷达检测、防渗墙质量检测、沥青心墙检测,以及原材料全面性能检测等;工程项目法人、枢纽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独立检测频率不低于承包人检测频率的10%,监理单位仅负责中间产品、原材料取样及送样任务。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银行贷款;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混凝土、量测、金属结构)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或省相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同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8 月8 日至2019年8 月14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10:30-12:30时,下午3:30-5:30时,前往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同时应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29 日15时 3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水利网》、《西藏商报》、《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日喀则珠峰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黑龙江路城投大厦
联系人:旺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幢1单元6层1号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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