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4、5、8、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临建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哈罗4、5、8、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临建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详情

第二章、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协信集团哈罗项目-4、5、8、-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

1.2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兴古镇

1.3建筑规模:共25.8万㎡。

2、分包工程概况

2.1标段划分计划为:本次招标暂定为一个标段,具体标段的划分以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协信集团哈罗项目-4、5、8、-9号地块总承包工人生活区和施工现场的临建板房基础、实验室、门卫室、仓库、食堂、浴室、化粪池、现场临时道路、围墙、大门、安全体验区、场地硬化及零星绿化等,以及以上内容所包含的砌筑、抹灰、混凝土、垫层、水篦子、标准化栏杆安装、人工挖槽、贴砖、零星工程、埋设及安装、材料转运、材料制作等,具体范围以项目部确认的任务书为准。分包人必须将本工程的建筑垃圾清理至甲方指定堆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承包人有权调整(增加或减少)由分包人具体实施的分项工程,分包人不得有异议。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小型机具、包成品保护、包场内运输、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工及工程归档所需相关资料的承包方式。

2.4工期要求: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招标要求及安排

3.1、分包方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且投标人已通过招标人的审查。须有较好的信誉、较强的设备实力和资金实力。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投标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或者层层转包给个人;否则,取消其施工资格、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3.3招标人提供本工程完整电子版施工图纸及电子版地勘报告。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请自行前往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对自身财产和安全负责。如需踏勘请与汪洋联系,联系号码:130*****606

3.4开标前3日将质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给招标人(同时提交电子版),以便招标人有充分的准备做出解答。招标人将于2日内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3.5投标文件的提交:

云筑网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下午12:00(需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下午18:00

开标时间:暂定2019年7月13日上午18: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联系人:项目管理人员赖久学186*****300

现场管理人员汪洋130*****606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不退还投标文件,也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产生的任何费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开标为不公开开标,开标时无需投标人到场。

5、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开工日期的不确定性,在投标有效期内,项目具备进场条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或其他补偿要求。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

6.2交纳方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应以转帐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不接受私人转账及现金)转至招标人指定的如下帐户:

户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

6.3转帐时请注明“协信集团哈罗项目-4、5、8、-9号地块总承包工程临建分包工程投标保证金”,然后凭汇款单到公司机关财务部开具收据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据。

6.4特别提示: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或现金、支票等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或逾期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6.5投标保证金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30日内无息退还,具体统一退还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6办理电子印章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法务合约部提交办理电子印章的申请资料,并向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电子印章使用年费(电子印章收费标准:500元/个/年)。

电子印章费用缴纳信息:

1)单位名称: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开户行:建行北京上地支行

3)账号:1100 1045 3000 5300 0235

注意:中标单位原则上需使用公司账号对公转款,特殊情况下使用个人账号转款时需备注办理公司全称+中建七局电子印章款。”

7、履约保证金

7.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现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暂定合同额的3%,分包人应在中标后7日内一次性足额交纳(分包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若有)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另行补齐)。若逾期未足额交纳,承包人有权取消分包人中标资格、解除合同、要求分包人按照未足额交纳部分履约保证金的2‰/日支付违约金,且分包人已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且分包人提出书面退还申请书后,经承包人审批确认并扣除相关违约金等费用后 30日内无息退还。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施工期间要求调整单价的;

⑵不能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

⑶不能满足项目质量标准的;

⑷不能满足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

⑸施工期间将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进行转包的;

7.2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以转帐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至招标人指定的如下帐户:

户 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8

8、合同主要条款

8.1中间计量:每月20日双方办理中间计量,由分包人向承包人书面提交中间计量申请书(需加盖公章),承包人项目部及承包人总部按内部流程和规定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后中间计量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分包人申请每月进度款时必须将加盖分包方公章的农民工花名册、工资表上报承包人进行备案,并作为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

8.2最终结算:本分包工程范围内工程完工后经承包人、分包人、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由分包人向承包人书面提交最终结算申请书(需加盖公章),承包人项目部及承包人总部相关部门按内部流程和规定进行审核,经承包人总经济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最终结算和支付的依据。

8.3合同价款的支付:

工程施工无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分包人施工完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后办理结算,办理完结算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在办理完最终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机构认可的正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至95%时分包人应提供至结算额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

8.4本工程保修期为:总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三个月。

如果质量保修金不够扣除相关维修、鉴定费用的,则超出质量保修金部分金额由乙方在在发生超扣质保金事件后十日内支付给甲方。

8.5发票要求:分包人在向承包人申请付款前,应提供中间计量金额等额(最终结算完成后第一次付款时需提供至与最终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若分包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因分包人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U

银行账号:160*****04002235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

地址:郑州市城东路116号

8.6关于甲供设备的使用:包人提供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及住宿场所。

民工生活区临时用房由承包人统一搭设,乙方按甲方分配使用。房内设施、床及床上用品、空调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按月支付押金给承包人,其押金暂为10元/㎡/月(此押金包含在分包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不再单独交纳,若无履约保证金则在每月中间计量扣取),若发现分包人所租的房间未按承包人项目部要求住满规定人数以现有违规使用电器设备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所交押金不予退还。

押金的缴纳及退还:在分包人进入现场后由承包人管理人员进行统计,根据实际统计面积收取押金,承包人可在工程款中暂扣;如在板房使用期间未发生以上违约情形,整体分包工程完工且工人退场后由分包方提出退还申请,承包人无息退还押金。

由于自身管理不善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导致自身财产丢失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承包方有协助调查的义务,但无赔偿义务及责任。

8.7分包人应为工人配备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形象,安全帽、安全带工装由承包人统一提供,所产生的购置费(承包人实际采购价)由分包人承担;另施工现场分包人所用的配电箱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分包人必须按要求更换。否则,承包人有权利为分包人更换出问题的配电箱,产生的费用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进场工人必须按承包人要求凭身份证办理进出场卡,一人一卡制,押金10元/卡,退卡退押金,若有人员流动需及时补办。其他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由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购买,如需承包人代购的,由分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如分包人自行购买经承包人查验未按本合同约定配备安全设备、安排安全措施的,每发现一例,应承担违约金或罚款1000元。

8.8乙方班组要管理好自己的工人,如出现群体性工人围堵甲方单位或者业主单位的,无论任何理由,按合同暂定总价的5%进行处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左侧胶装并编制目录页码,密封后于密封线处签名且加盖公章(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云筑网)。

10、定标程序

在经招标人内部评标或与投标人充分洽商一致后,由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根据中标标段的暂定分包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合同格式和双方洽商的内容签订正式的分包合同。

11、禁止行为

若有证据表明投标人联合串标、围标、向招标人的工作人员行贿、采取非正常手段干扰招标人进行招标和评标的,或是在中标后未能与按投标文件的承诺与招标人签署正式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放弃与该投标单位合作。

12、过程监督

本招标过程将全程接受招标人纪检监察部的监督,如投标人发现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有不正当行为,可向以下人员当面或书面进行举报:

纪检监察部 电话:***-********




标签: 分包 总承包 地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