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管理
经费管理
经费分为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预算内资金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的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没有纳入我镇预算由上级部门拨来的专项资金。 (一)经费使用原则 1、预算内经费。预算内经费使用严格按预算项目和金额执行,实行“先审批后开支”分级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原则上必须事前审批同意,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审批的,需逐级请示报告,经镇长同意后方可开支,事后三天内必须补填审批单。 2、预算外经费。没有纳入我镇预算由上级部门拨来的专项资金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二)报销程序 1、票据核实:经办人对所报销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和报销程序全权负责,重大开支还需附支付依据(文件、合同等)。财政所票据审核员对票据进行稽核,对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要求经办人进行整改。 2、审批程序:经办人签字后,由各办、中心、站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出审核具体意见,再由财政所所长审核有无预算并签署支付意见,分管财政领导对票据进行复审签字盖章后,单项报销票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镇长签批后报销,金额1000元以上的,还需经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签署意见后,再由镇长签批并按规定进行报销。镇长经办的报销票据由党委书记签批。 3、支付方式:对外费用原则上由财政所直接转账,单位职工费用报销原则上统一上卡。 4、时限要求:所有开支原则上不得跨月结账,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定期报销:为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财政所每周四、五对已审签的票据进行拨付,其他时间不拨付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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