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汽车招标公告

农用汽车招标公告

农用汽车政府采购集中询价公告
梅公共资源交易ZFCG字2011- 003号
受采购单位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 农用车(6座 )采购项目以询价形式进行采购。采购计划已经县财政局批准,采购资金预计10.00万元,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方式已经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批准,采购方式为询价,批准文号为“梅招标办2011-CG006号”。现以公告方式邀请潜在供货商报名响应,参加集中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农用车(6座)
2、主要性能指标、技术参数:发发动机型号:JX493ZLQ3A;
排量/功率:2771/75;最大扭矩/转速240/1800-2000; 最高车速:100;轮距前/后1385/1425;驾驶室准乘人数:2+3;轴距:3360;货厢尺寸:栏板3265:1780:380。
3、质量要求:全新合格产品;
4、供货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
5、保修期: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6、售后服务:按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7、安装、调试与培训:/;
8、最高限价:10000万元;
9、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10、付款方式:供货商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出具的《货物验收证明》、采购人与供货商签订的《购车合同》、供货商提供的《税务发票》到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结算手续;
11、付款形式:转账;
12、其他:/。
二、响应供货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或经销商;
2、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
3、承诺响应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实质性要求;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5、其它 ∕ 。
三、报名时间、地点、费用及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3日-3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3、报名费用:响应供货商在报名时购买询价文件,每本收取成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有授权),所提供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集中询价时间、地点、参加询价会议应携带的资料:
1、集中询价时间:2011年3月29日上午9点开始。
2、集中询价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公室。
3、集中询价会议参加人要求:必须是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予全权的委托代理人。
4、集中询价会议参加者应携带的资料: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报名人印章的报价文件、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五、异议和质疑
1、已报名的响应供货商如对第一条第二款“主要性能指标,技术参数”有异议的,或者认为这些指标和参数有争对某一特定品牌或倾向于某一特定供货商的,可提出异议和质疑。
2、报名的响应供货商如有异议和质疑,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在接到异议和质疑后将与采购单位沟通或者咨询有关专家后对此作出合理修改。在询价开始后,将不再受理响应供货商对上述所提出的异议的质疑。
六、集中询价程序和确定成交供货商的方法。
1、询价程序:核验参加询价会议的人员身份;宣布集中询价会议开始;采购人介绍采购货物的基本情况;各供货商分别填写并密封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评审;确定成交供货商。
2、确定成交供货商的原则标准:符合供货商资格条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报价最低。
3、确定成交供货商的程序:询价小组合议后现场确定。
七、询价费用:
1、询价响应供货商应自行承担其购买询价文件,参与询价会议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一律不于补偿。成交供货商另需承担按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收取的服务费。

联系单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
联系电话:****-*******

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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