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川镇工业功能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招标公告
球川镇工业功能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九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衢州常山县球川镇工业功能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YZFCG-2019-GK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价:无
四、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位于衢州市常山县球川镇工业功能区。北至513县道上红线及黄泥畈村,西至杭金衢高速球川出口及球川集镇集聚区,南至球川至白石利川南路自然山体,东至徐家蓬村,总面积2.46平方公里。
2.估计至工业功能区规划项目全部建成,需要10千伏电网投资约500万元。
六、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本项目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主体要求;
2.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配售电业务等相关内容,主营业务涉及发电或配售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技术研发等,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项目业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主要控股方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5.年度财务报告应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具有500万元资金融资能力或自有500万元资金以上的独立法人;
6.其他要求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文件的要求;
7.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发电、供电、售电、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能源投资建设等业务之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本条款所有资格条件,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注明主体方以及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满足除资产、注册资本要求外的所有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特定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5年以上供电系统从业经历,年龄在60周岁以下;
2.从业人员:至少拥有2名高级职称和5名中级职称专业管理人员;拥有2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 2019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发售地点:现场获取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浙江九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西阳路2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
4.联系人:徐小康 139*****775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格式见公告附件);
3.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4.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注明主体方以及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满足除资产、注册资本要求外的所有条件;
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注:1.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2.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具有投标资格。
九、投标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9月5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常山县东明社区东苑小区17-1号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9年9月5日09时 30分在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常山县东明社区东苑小区17-1号楼)开标。
十二、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qzcs.zjzwfw.gov.cn/col/col*******/index.html)。
十三、质疑和投诉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内获取的采购文件,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算)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采购文件,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四、其他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按《关于
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完成注册申请。未完成注册申请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产品(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上述政策扶持待遇不重复享受,欢迎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马明 联系电话:188*****374
地址:常山县文峰东路27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九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康 联系电话:139*****775
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西阳路2号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浙江九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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