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交车车载视频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9年公交车车载视频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采购编号:ZP-DY2019-0807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公交车车载视频宣传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1. 简介:以覆盖全市公交线网为原则,在车载电视播放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主题宣传短片,每次播放15-45秒不等,车载电视每天不少于20次/屏,共播放12个月。
2. ★播放屏幕规格:分辨率1280*720及以上;播放频率:车载电视:20次/天?屏*365天*1000屏=*******次。(提供1000个车载电视播放屏的资源表)
3. 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方提供宣传短片的车载电视详细播放载体信息、协助宣传推广活动。
4. 成交供应商负责合同期内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车载电视宣传内容的播放维护。
5. 在合同期内,如因政策导致所选定公交车上停播或者调整,由采购人另行选取其他公交车,供应商重新为其播放。
6. 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办理各种公交车上播放信息的审批手续。
二)考核方式
成交供应商每月提供车载电视上刊的监拍宣传照片,以及拍摄循环1次播放的监拍视频给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留底存档。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80%,2019年12月底前,支付余下费用。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中山市快速广告有限公司拥有本项目拟计划投放广告媒体平台的代理经营权或区域独家经营权,具有唯一性。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山市快速广告有限公司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8 月 9 日至 2019 年8 月 16 日 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高小姐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76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410000
(三)采购人: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760)********
(四)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地址:兴中道63号
联系人:陈泽坤 联系电话:****-********
发布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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