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及储备区划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宁都县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及储备区划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及储备区划定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DZH2019-ND-C009)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宁采招(2019)220号计划,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宁都县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及储备区划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DZH2019-ND-C009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宁都县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及储备区划定技术服务项目 | 1 | 项 | 一、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 1、工作任务 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规〔2019〕1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总体部署,对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理国情监测和“两区”划定初步成果等,提取不符合要求和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的疑似图斑,进行实地核查,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经市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汇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实后报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一步核查确认,在此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填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情况表、核实整改情况、各类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违法违规占用破坏、种植植物影响、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等各类表格,并编制县级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 2、主要成果 (1)宁都县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 (2)宁都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 (3)宁都县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图、表、册; | 500000 | |
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 1、工作任务 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规〔2019〕1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38 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总体部署,在原有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划定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储备区资源,潜力分析评估成果,充分考虑未来一定时期重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需要等情况,原则上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1%到1.5%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数据库,并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 2、主要成果 (1)表册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表; (2)图件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分布图(含城市周边范围线); (3)文字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 (4)数据库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数据库。 | |||||
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08月12日至2019年08月1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14∶30——17∶30,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com)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08月22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赣州市宁都县广场北路附近),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九)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9500.00元),须在2019年08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106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西银行赣州宁都支行 ***************),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注: 1、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投标人原缴入的基本帐户退还,无须提供收据。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交易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法:技术成果文件及方案评审通过后,付合同价款的97%,余款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直接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102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八秀 ****-*******131*****799
邮 箱:ndzhzb********02@qq.com">@163.com
采购单位:宁都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胜利西路
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138*****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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