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东明路街道旧小区污水治理二期工程勘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测绘局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磋商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明路街道旧小区污水治理二期工程勘察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勘招2019-030) 3、预算编号:01-19-js19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结合排水设施现状及地区排水专业规划,对东明路街道辖区内的上浦路480弄、上浦路505-565弄、上浦路510-606弄、凌兆路500弄、凌兆路521弄、凌兆路530弄A、凌兆路530弄B、凌兆路555弄、凌兆路586弄、凌兆路586弄A、凌兆路586弄B、凌兆路608弄、三林路709弄、三林路711弄等14个旧小区,实施雨污水的分流改造工程。具体实施内容是:废除小区原出户管、化粪池、原雨污混接且无法保留的合流管递,新建小区内雨污水管道、格栅井等排水设施,因地制宜对阳台立管实施改造,同步实施小区内道路和绿化等修复。共新建De110雨水立管24255米,De160出户管82005米,新建DN400-DN600雨水管11024米,DN250雨水连管4446米,新建DN250-DN300污水管11262米,新建污水格栅池14座,修复遣路50104平方米,修复绿化19043平方米。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单位为本项目提供勘察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的服务需求书)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根据采购人需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56100.00元(国库资金:7561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6)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8-1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1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8-11 16 :00:00至2019-8-16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 2019-8-1116:00:00时至2019-8-1616:00:00时,(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9:3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2) 现场付费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26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8-26 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2号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至现场提交资料及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2.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供应商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