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 ||
采购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11日15: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12日09:00至2019年08月16日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03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201室 | ||
预算金额 | ¥55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汉阳办事处)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瑞 ***-******** |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HQD ZC2019-1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瑞 ***-********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汉阳办事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编号:WHQD ZC2019-173
(二)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53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同时对所投主要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2、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3、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5、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但不足两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2日 09:00至2019年08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D ZC2019-173
(二)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5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5个标段,具体需求如下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WHQD ZC2019-173-1
(2)标段名称:高通量活细胞分析系统
(3)类别:货物
(4)用途:设备采购
(5)项目预算:人民币130万元
(6)数量:1台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或收到有效信用证60天完成交付、安装和验收工作
(8)质保期:3年
(9)其他:本采购设备属于进口报备制,接受进口产品
第2标段:
(1)标段编号:WHQD ZC2019-173-2
(2)标段名称:多功能激光扫描成像系统
(3)类别:货物
(4)用途:设备采购
(5)项目预算:人民币140万元
(6)数量:1套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或收到有效信用证60天完成交付、安装和验收工作
(8)质保期:2年
(9)其他:本采购设备属于进口报备制,接受进口产品
第3标段:
(1)标段编号:WHQD ZC2019-173-3
(2)标段名称:全自动微波合成系统
(3)类别:货物
(4)用途:设备采购
(5)项目预算:人民币23万元
(6)数量:1套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或收到有效信用证60天完成交付、安装和验收工作
(8)质保期:1年
(9)其他:本采购设备属于进口报备制,接受进口产品
第4标段:
(1)标段编号:WHQD ZC2019-173-4
(2)标段名称:蛋白质结晶自动化工作站
(3)类别:货物
(4)用途:设备采购
(5)项目预算:人民币130万元
(6)数量:1台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付、安装和验收工作
(8)质保期:3年
(9)其他:本采购设备属于进口报备制,接受进口产品
第5标段:
(1)标段编号:WHQD ZC2019-173-5
(2)标段名称:近红外II区荧光活体成像系统
(3)类别:货物
(4)用途:设备采购
(5)项目预算:人民币130万元
(6)数量:1套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付、安装和验收工作
(8)质保期:1年
(9)其他:/
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标段项目预算价的,其该标段报价无效。
3.参加多标段投标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根据标段顺序中1个标段,供应商各标段的投标报价超过该标段采购预算的,其该标段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同时对所投主要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
2、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3、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5、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但不足两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相关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201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201室
********">(二)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联系人:王瑞
电话:***-********
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花桥支行
行号:861206
12位大额行号:********2003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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