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处置的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处置的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本次处置的车辆年审、保险可能过期。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并在过户时,如确需补交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安检、环检)、车辆保险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5、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章和车损(车辆日常运行形成的车损除外)由转让方负责。
6、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7、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的相关规定,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8、若因转让方原因,不能完成车辆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9、本次车辆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车辆成交后,转让方可以找税务局代开发票,开票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10、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11、看车地址: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财政大楼,联系人:冷长江,联系电话:186*****565。
12、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和《产权交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