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灯杆招标公告
灯具、灯杆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城市管理局灯具、灯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MTC065Y020ZHG020JO)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汕头市庵揭公路的照明灯具和金砂东路的照明灯具、灯杆共308台(套),供货商负责货物的供货、运输及售后服务等,详细技术要求和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实施地点:汕头市
实施时间: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合格的投标人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b)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c)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且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d)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
e)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在国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或与货物制造商(或其售后服务机构)达成满足本合同要求售后服务协议。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即日至2006年5月12日(节假日除外),8:30~17:00;
获取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1楼售标书处
或汕头市天山路27号奋达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业务部
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6年5月16日 上午9:0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06年5月16日 上午9:30止;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3开标室。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06年5月16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3开标室。
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名称:汕头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
电话:****-*******
联 系 人: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411室
电话:***-********
传真:***-********
邮编:510030
联 系 人: 李国明
电邮:liguoming5@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业务部
地址:汕头市天山路27号奋达大厦二楼
电话:0754-*******
传真:0754-*******
联 系 人:蒋圣波赵松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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