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软件平台设施招标公告
鄄城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软件平台设施招标公告
鄄城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
深度应用软件平台设施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鄄城县人民法院
地 址:鄄城县建设东街55号
联 系 人:窦益群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21室
联 系 人:王玉诗
联系方式:177*****132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鄄城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
深度应用软件平台设施项目(HZJCCGH2019-032)SDGP****************96
四、采购内容: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软件平台1套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和省法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通知》(鲁高法明传[2018]225号)要求,依据菏中法(2019)75号,采购人采购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软件平台1套。山东金达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华夏电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山东省独家总代,一直致力于服务山东省法院系统智慧法院的建设,2019年中标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系统软件由中院进行采购,相关硬件及安装、培训服务采用中院统一部署安装,菏泽市各级基层法院采购部分硬件及部分配套软件。本次项目涉及法院核心业务流程,为了保证与中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兼容性,需与菏泽市中院现有随案生成卷宗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山东金达科技有限公司议价采购。
六、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山东金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1号楼第10层
七、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9日(北京时间)。潜在供应商对此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方式并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标签: 软件 卷宗 电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山东中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