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改造工程邀标公告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改造工程邀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9(宁)017
致:福建省寿宁县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山(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天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卓辉(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改造工程已由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以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8号、【2019】09号;中共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9】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学院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92616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2)招标类型:/;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2616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标段划分(如果有):/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o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o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o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o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o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o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7.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7.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4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7.5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还应满足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7.6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的规定,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完整通过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
3.7.7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按闽建筑函[2017]53号文件规定办理延续注册。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2日至2019年08月07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图纸的电子文本)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o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 前;
o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司名义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为“HYZB-2019(宁)017”,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6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栏(网址:http://www.ndgzy.com/index/list/13?tdsourcetag=s_pcqq_aiomsg)、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fjshyzb.com/ )上发布。
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安市城北福泰路232号
电话:150*****139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电话:187*****069联系人:小叶
监管部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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