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CJSNY-201908-02;
三、采购内容和预算金额
1.1 采购内容: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共五层楼,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详见谈判文件);
1.2 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1.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1.5 供货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5.2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年度(2016、201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5 供应商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间);
5.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的税务及社保缴纳凭证);
5.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9 年8月12日至 2019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到17:30 (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北路武警小区2-1-902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6.2 竞争性谈判文件费: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 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
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3.2营业执照副本;
6.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3.4财务审计报告;
6.3.5 完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拒绝。
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北路武警小区2-1-902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31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138*****781
采购代理: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北路武警小区2-1-902
联 系 人:徐先生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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