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市湖滨街道办事处长福小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市湖滨街道办事处长福小学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狮市湖滨街道办事处长福小学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XSCGSS*******S

二、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3、磋商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4、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6、本次采购设有投入金额与承包租金,当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投入金额低于50万元及承包租金低于8 万元/年的,按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08月12日起至2019年08月19日止。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12日起至2019年08月19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磋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磋商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3日15: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08月23日15:30时(北京时间)

九、磋商文件发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石狮市湖滨街道办事处长福小学(地址:石狮市湖滨街道办事处长福小学),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6*****725

十一、磋商保证金专户: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标书费及服务费账户: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磋商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委托管理 小学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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