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龙西路西段(兴梅路—梅苑南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雨花区)龙西路西段(兴梅路—梅苑南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 BYH190212-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西路西段(兴梅路—梅苑南路)建设已由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以谷规建建字[20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西路西段(兴梅路—梅苑南路)建设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雨花台区
2.3建设规模:龙西路西段西起兴梅路,东至梅苑南路,全长约440米。龙西路西段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全段红线宽45米,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暴雨重现期按3年计。主要实施内容包含红线内征收拆迁、杆管线迁移、道路、管线、照明、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绿化与附属工程等设施。
2.4合同估算价:约4305.47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含设计和施工,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其他:
(1)方案设计、深化(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7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管线综合设计以及相关的测绘及报规报建工作)、物资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工程施工(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工程渣土运输、路灯、信号灯、监控设施及与之相关的管线预埋除外)、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包括项目内所有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8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3.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②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③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④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的业绩和荣誉:只认可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业绩和荣誉;
⑤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牵头单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5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5楼。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需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季南洋 电话:166*****888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提供有效期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5.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4)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①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2月-2019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以上①②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4.1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2016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32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业绩:2016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32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业绩: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
签字或盖章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5.6.1自2018年08月0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6.2自2018年08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6.3自2018年08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6.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6.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业绩分:2分。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6.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6.1.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科学、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6.1.2技术方案(满分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思路表述是否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不得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优:10分;良:8分;中:6分;差:4分;无:不得分。 )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科学、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4)环境影响分析科学、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6.1.3设计深度(满分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不得分。 )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初步设计文本的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
6.1.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满分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6.1.5经济分析(满分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不得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不得分。 )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不得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分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6.3.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除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其主要配备人员评分如下:
设计项目组成员:(1分)
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给排水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施工项目经理部人员:(2分)
道路工程师: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测量工程师: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合同工程师: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C证的得0.4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7月投保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6.5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1分)
2016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类似工程总承包和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打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注:此处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兼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类似工程总承包和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打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注:此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且与资格审查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兼得。
备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方案设计文件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得超过180页,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5)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6)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7)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资料及方案设计文件部分,对资格审查资料及方案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即21分)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排名,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7日17时8分到 2019年8月14日17时8分为止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二份(U盘或电子光盘),电子文件不得设置密码且必须能够读取;
9.6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邺城路19号
联 系 人:王秦昌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5楼
联 系 人:季南洋
电话:16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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