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集团2019年生产经营物资第三批(T)集中(智能化元件及配件类第二批物资)招标公告

平高集团2019年生产经营物资第三批(T)集中(智能化元件及配件类第二批物资)招标公告


平高集团2019年生产经营物资第三批(T)集中采购(智能化元件及配件类第二批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PGJC190310-2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控制事业部,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平高集团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包号

物资名称

预测需求数量(个/米/面/台/条)

需求单位

1

高密度免熔接配纤箱及免熔预制光缆

1973

智能控制

2

光纤配线架

6535

智能控制

3

光纤跳线

55580

智能控制

4

通讯管理机(ARM架构)

100

智能控制

注:1.本次采购中的采购数量为预计采购数量,不是实际需求数量,实际需求数量以订单和合同数量为准;2.交货地点: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生产应当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规范》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6)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应答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应答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8)本应答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应答;

(9)应答供应商与采购人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已取得平高集团本次采购物资品类“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的供应商仅需提供“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

应答人需提供对应标包供货业绩如下(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包1-3应答人需提供2017-至今光纤配线架类产品在电力行业中不低于50万的供货业绩。

包4应答人需提供2017-至今通讯管理机类产品在电力行业中不低于20万的供货业绩。

2.生产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类似标的物的生产。

3.3 初次品验证:

应答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后15天内送达免费样品(样品不能出现供应商商标),需求单位在收到送样产品7天内依检测标准完成相关测试,检验合格的应答人具备递交应答文件资格。

送样接收人:付尚伟 手机(固话) 137*****897 /****-*******

送样地址:河南平顶山南环东路平高集团院内

送样明细如下:

包号

物料编码

物资名称

送样数量

送样需求单位

1

高密度免熔接配纤箱及免熔预制光缆

高密度免熔接配纤箱(不含预制光缆适配接头)

1

智能控制

2

光纤配线架(ODF)

熔配型光纤配线箱,48口,3U,385mm,金属外壳

1

智能控制

2

光纤配线架(ODF)

光纤储纤盒,1U,385mm,金属

1

智能控制

2

光纤配线架(ODF)

光缆小终端盒;8口

1

智能控制

3

********3

光纤跳线;ST-ST-M3-L3;

1

智能控制

3

********7

光纤跳线;ST-LC-M3-L3;

1

智能控制

4

通讯管理机

通讯管理机(ARM架构)

1

智能控制

注:1.2017年以来平高集团同类物资有供货记录或经平高集团测试合格过的应答人不需要送样,需提供供货合同或测试结果作为证明材料,其余应答人均应按照送样要求和清单进行送样。

2.同一供应商应答多个标包的,可以只选取其中最高电压等级标包进行初次品验证。

3.应答供应商需完成样品/初次品验证,样品/初次品制造、试验费用由该成交人自行承担,测试过程中造成样品损坏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9年8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12:00时至14:00时-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营业执照副本及采购公告“3.2应答人专用资格要求”所要求的内容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按附件格式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word(可编辑)版及加盖公章PDF版,送至河南省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平高宾馆1楼106室或发送至邮箱pghszbdl@163.com(邮件主题请写明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领取采购文件。

4.3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首次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09:00整。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平高集团招标中心一楼(114会议室)。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平高集团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4QD4M0D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郑州锦艺城支行 ********0479

联系人:曹工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平高宾馆1楼106室

电话:****-*******

电子邮件: pghszbdl@163.com

采购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

监督部门: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监察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wuzibuducha@126.com



附件

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

采购编号:XX

序号

应答人名称

领取标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领取人签字

1

XXXXX(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标段XX

包号XX

XX

XX

XX

XX

项目名称:XX

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标签: 物资 配件 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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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平高集团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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