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武汉金茂谷镇 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施工总承包工程影视中心主体结构施工 招标公告

二局三武汉金茂谷镇 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施工总承包工程影视中心主体结构施工 招标公告




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

施工总承包工程

影视中心主体结构施工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张利兵 联系电话: 158*****685

发出日期: 2019年 7 月 2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2、投标人合格条件

3、投标费用

4、招标方式

5、招标范围

6、工期及进度

7、质量标准及奖项

8、安全目标

9、文明施工目标

10、CI形象目标

11、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12、投标报价

1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4、结算

15、工程款支付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8、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9、合同授予标准

2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附表一

格式一~格式四

第二部分 主体结构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白沙中学东侧,金茂谷镇的北侧,玉泉路以西,东康小道以南。

1.3工程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约8.94万M2。

1.4建设单位: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

1.5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以网银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中标,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未中标,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3.3 投标人中标后七天内须向招标人补交履约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中标后转入履约保证金内,共计伍拾万元整。待合同履行完毕且满足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要求并办理完完工结算后,发包人将保证金如数退还投标人,如果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交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其中标权利,招标人将另外选择中标人,同时没收放弃中标权利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开户银行名称:武汉市建行江岸支行蔡家田分理处 ,账号: ****************0191,账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4、招标方式

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5、招标范围

5.1招标范围:本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包含影视中心的基础、主体结构以及其他构筑物的结构施工,详见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及相关施工图纸【含本工程的结构施工图纸、建筑施工图纸、机电施工图纸显示的,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的,与结构施工有关的(除招标人特别指出的内容:基坑护坡、桩基工程、井点降水、防水以外)所有结构施工内容;且含业主下发的设计变更、招标人优化设计结构中的所有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特别注明:除圈梁、构造柱、厨卫间及管井反坎之外,全部计入本次结构施工招标内容。

6、工期及进度

按照招标人后续通知的具体要求(满足总承包合同关于主体结构的工期进度要求)达成±0及主体结构封顶节点。如延期,则一次性扣除200000元且每延期一天扣除10000/天。

7、质量标准及奖项

7.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范、标准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若这些规范标准有修订或不同规范间有差异,按照最新版本、最高水准、最严格要求执行,并按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样板标准为依据。),实测实量96分以上,中国金茂季度质量评估排名确保前五名。具体见后付合同质量管理协议。

7.2获得云南省优质工程一等奖,创鲁班奖。

7.3确保成为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观摩工地。

7.4完成绿建设计一星申报及获取。

7.5交付维修指标:

工程质量缺陷率: <1条/100m2,机电缺陷:试营业开始不能出现系统功能问题;质量问题整改率:90 个日历日内报事完结率≥95%。

8、安全目标

第一节 安全责任目标

1. 重伤事故为零

2. 死亡事故为零

3. 火灾事故为零

4. 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5. 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事故为零

6. 造成一日以上全部停工停业事故为零

7. 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

8. 一般及以上环境(Ⅳ级)为零

9. 职业病危害事故为零

10.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11. 轻伤频发≤3‰

12. 安全隐患整改率为100%

13. 因安全管理不力而受到住建部、地方政府通报及处罚事件0,主流媒体负面报道事件0。

14. 因安全管理问题导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或收到地方政府扣分等行政处罚事件0次。

15. 项目事故按时上报率100%。

16.。“双名”项目。

17. 局2.0观摩工地

16. 18. 金茂总部考核排名不低于第五名

17. 19、创建《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

18. 20、创中国建筑协会《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19. 本项目将始终坚持公司宗旨“诚信经营,创造财富,回报社会,福利员工”,以“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的质量方针,力争实现无重大业主、社会相关方的投诉 在本工程的安管理活动中,项目部要以法律法规、金茂丽江和我公司的相关规定为基础,认真分析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措施,积极予以落实。在努力理解建设方管理思路,接受监理方工作协管的情况下,强化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并努力提高他们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自觉性,以促使项目全员积极行动,共同达成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0. 项目部在安全过程管理中将动员公司及项目内部一切资源,发动项目全员参与。明确每个人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应落实的规定动作,以定期考核的方式予以检验。对于分包单位和所管理的人员,一是要从认识上明确安全标准及责任人落实,提高他们对于HSE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知,二是要强化过程管控,施工过程积极引导,标准化执行落地。三是要对分包单位的执行标准落实情况予以监督,以确保HSE管理工作能够日益提高,实现项目的各项创优目标达成和各参建方的共赢。

第二节 安全管理目标

21. 股份公司、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项目评分(90分)以上。

22. 项目安全体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符合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23.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合规率100%,作业安全旁站监督及大型机械安拆“审批令”、“验视点”旁站合格率100%。

24. 现场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率100%,且针对前期提出的问题,危大工程中突出隐患在后期施工中的持续改进率达到95%以上。

25. 特殊工种(电焊、架子、电梯司机、塔吊司机、物料提升机、油漆工、防水、保温等及其他可能导致职业性危害工种)上岗前健康体检率100%。

26. 项目编制的管理人员安全业务和现场工人过程安全知识培训计划100%落实。

27. 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合规率100%,分包安全管理协议签订率和过程安全绩效考核100%。

28. 现场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100%。

29. 分包单位入场交底率100%、工人入场培训率100%、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率100%、班前讲话活动实施率100%。

30. 项目《分包施工合同》中将分包安全生产费用单列且实施考核支付率100%。

31. 项目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确保不低于施工产值2%,并专款专用足额投入使用。

32. 根据《项目安全实施策划书》确定内容股份公司《施工现场设施与安全防护标准化图集》、局《2.0标杆引领工地指导手册》、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图册》实施率100%,项目符合率不得低于90%。

9、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要求。

并满足发包人技术标准中关于安全文明的要求,且满足发包人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的相关规定。满足中建二局2.0标杆工地标准要求

10、CI形象目标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

11、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分包工作内容:测量放线、人工配合挖土、回填土、模板、钢筋、砼、砖胎膜砌筑、文明施工、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等主体结构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1.1测量、放线(包括施工过程、结构验收等轴线,标高上墙及标识等工作,定位轴线除外)、撒灰;配合其他分包单位标线上墙,交接。

11.2机械挖土人工配合、边坡修整、垫层底清土;人工配合机械挖承台(集水井、电梯坑、后浇带、排水沟、设备坑);零星人工挖土;清理机下余土;运土;拍底、打钎。

11.3回填土(包括可能发生的换填土、砂、混凝土等)包括距坑边5m以内的取土、碎土、分层摊平、夯实;人工配合机械倒运土;垃圾清理;灰土拌合(大型的挖、装、运机械由招标人提供);可能发生的换填回填土(不包括换填材料);地下室砖胎膜外侧回填土等(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护材料由乙方提供);地下室外侧素砼回填或土方(砂石)回填;地下室筏板周边素砼回填;疏水层回填等。

11.4地下室及主体施工期间的抽水、排水,包含从清槽开始抽排水(抽水水泵及配套水管等由招标人提供)。

11.5模板工程

11.5.1招标人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模板、木方、钢管、顶托、型钢、扣件、兜网、密目网、钢笆片、跳板等主材,其余本工程模板工程所需的一切人工、设备、材料均由中标人提供。中标人领用招标人所有材料均需双方签字交接,工程完工后归还招标人,损失部分按原价扣款。

11.5.2材料的装卸车、分类码放、围墙内的材料周转及倒运、场内材料保护(防雨、防晒等);

11.5.3模板(包含但不限于主体结构、预留洞口、后浇带、电梯井道等)的放样与制作;

11.5.4模板及支撑系统的安装(含高支模安全防护措施,如水平兜网等)、拆除、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杂物、维修、维护、刷隔离剂,拆模后可能发生的回顶,各类预留洞的封堵(如放线洞、吊料洞、塔吊孔、泵管孔等);

11.5.5砖胎模以及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层的砌筑(材料由招标人提供,材料由中标人倒运)及抹灰,防水层的水泥砂浆找平层,含防水阴阳角倒圆角;

11.5.6穿墙螺杆及套管(含螺帽、蝴蝶卡,地下室外墙等需要止水对拉螺杆中标人应按施工方案中的规格、型号进行采购,质量应符合要求)等模板加固件的采购、加工、安装、拆除及切割、防锈、清运、回收、穿墙螺杆洞封堵;模板内撑条的采购及安装由中标人提供,考虑在报价之中。

11.5.7预留洞口、后浇带等部位需按招标人方案采用现场旧模板木方封闭,费用已经包含在了地下室及地上部分的模板单价中,不再另外增加费用。

11.5.8拆除下来的模板、木方中标人负责每次清理及成品保护,并在拆下来后2天内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整齐。

11.5.9后浇带部位的模板及支撑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单独支设,不允许先拆后撑;后浇带及施工缝部位采用 “快易收”网进行分隔(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11.5.10未涉及内容遵照中建二局相关管理制度及图纸规范要求。

11.6钢筋工程

11.6.1招标人提供本工程所需的钢筋半成品及连接用套筒,其余本工程钢筋工程所需的一切人工、设备、材料均由中标人提供。

11.6.2钢筋配筋:钢筋由中标人负责放样,在作业面开始施工10天前,中标人完成钢筋放样并提交至招标人手中,招标人按照钢筋放样单进行加工并及时将半成品钢筋运输至中标人施工区域的塔吊覆盖范围内由中标人卸车并自行转运至工作面进行绑扎。

11.6.3钢筋计划:中标人须在作业面施工前30天根据需求提材料计划,交招标人审核,并实施采购。

11.6.4 钢筋安装:成型钢筋搬运、按图纸、规范、方案要求绑扎、各种搭接及焊接,除锈,无条件配合劲钢结构安装。

11.6.5 中标人工作面混凝土浇筑前剩余的钢筋由中标人负责运输至钢筋集中加工厂并卸车。

11.6.6钢筋措施;

钢筋垫块、板厚120mm及以下中标人自行采购成品抗踩压马镫、板厚120mm以上采用现场废料制作马镫、各种架立筋、定位筋、锚固筋、插筋、梯子筋等措施筋,乙方提供配料单由甲方负责制作、运输至乙方施工区域塔吊覆盖范围内,乙方负责卸车;混凝土垫块(梁、板、墙、柱等)及塑料垫块中标人按规范要求自购。筏板基础钢筋绑扎措施用钢管架的搭设和拆除(如果有),大体积混凝土降温管架子搭设。

11.6.7后浇带及施工缝止水钢板的焊接及安装;

11.6.8钢筋成品保护:因施工间歇对外露钢筋刷防锈水泥浆、套丝接头塑料帽防锈、混凝土浇筑时防污染所需的必要措施,及被污染锈蚀钢筋的清理。

11.6.9套筒管理:中标人根据料单及施工进度提前30天向招标人提交下月套筒需求计划经审批确认后由招标人进行采购,中标人领用;招标人(工程部、商务部、物资部)中标人现场点数签字确认,超领或丢失部分按招标人合同价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若采用电渣压力焊,则费用另外计算。

11.6.10钢筋放样量比图纸预算净量节省率要求控制在6%-8%;如节省率低于6%,则处罚费用=(6%-实际节省率)X钢筋预算净量X结算时钢筋市场价X2。

11.6.11因中标人配筋、钢筋绑扎错误或其他施工隐患,造成返工、补强(如梆焊、梆筋)、补救(如植筋)、加固等一切措施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1.6.12其它涉及钢筋工程的一切工作。

11.6.13未涉及内容遵照中建二局相关管理制度及图纸规范要求。

11.7止水钢板及橡胶止水带由中标人按施工图纸填制采购单;到货后卸车、搬运、分类整齐堆放;按安装长度切割、安装固定;余料送到招标人指定仓库、堆场分类整齐堆放。

11.8混凝土工程

11.8.1混凝土浇筑前准备:基层清理干净、湿水;自备料斗、布料机及其他机械设备,配合泵车就位,泵管及布料机安装,钢筋防踩踏马道安装,施工前控制线施测及检查控制措施。

11.8.2混凝土浇筑:(包括但不限于:垫层、底板、底板和顶板细石混凝土防水保护层、除地下室以外的设备基础、基础、柱、墙、梁、板、楼梯、挑板、栏板、檐板、后浇带、混凝土线条等)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刮平、收面、压光(含机械收光)、拉毛、施工缝剔凿(所有水平及竖向构件均需按标准凿毛)、养护(含蓄水养护、覆盖保湿养护(竖向结构及水平结构塑料薄膜中标人提供)、大体积混凝土保温覆盖等、成品保护(按方案及规范执行)、看模、看筋、清理等;相关监测及检测的必要措施。

11.8.3相关图纸在结构施工的预留洞口(如管道井洞口、后浇板等)、施工措施洞口(如泵管预留洞、测量控制点洞口、格构柱洞口、降水井洞口等)、因施工工艺原因而留置的预留洞口(如:材料和设备吊装孔、塔吊穿梁板预留洞口等)所需后封堵洞口的清理、预留及封堵(满足招标人要求);配合混凝土泵就位,对混凝土泵管及配件的接收,泵送管卸车、铺(架)设、固定、移位、堵管疏通、浇筑完毕后相关保洁、泵管拆卸、清洗并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整齐堆放、保管及归还(若泵管人为损坏或在工地现场遗失,则按原价赔偿);

11.8.4零星砼的运输;布料机(布料机由中标人提供)就位及加固;

11.8.5相邻部位不同标号砼浇筑前钢板网的拦截(其中:钢板网材料由中标人提供);

11.8.6所有施工缝的砼凿毛、清理、冲洗、湿润等所有相关工序;浇筑完砼缺陷的剔凿、修复、垃圾外运;

11.8.7本工程混凝土施工不得出现混凝土浪费现象,若因中标人施工质量或疏于管理造成混凝土浪费,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修复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本工程混凝土损耗率不得超过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净用量的4‰。

11.8.8混凝土余料需按照项目部要求进行充分利用。

11.8.9其它涉及混凝土工程的一切工作。

11.9所使用进场材料和周转材料的二次倒运;材料的装卸车;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清理、保养;工完场清、建筑垃圾每日清理至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

11.10为配合安全文明施工,CI检查所发生的材料堆码、倒运,场地清扫等,若实际发生不再给予签认。

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日需工完场清(即每日施工完毕后,所施工作业面垃圾需清理完毕且运输到现场垃圾堆放场地)。若因中标人未能及时完成文明施工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自行组织其他工人协助完成相关工作,并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中标人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11.11夜间施工降效;冬雨季施工降效;超高施工降效;特殊地区施工降效;节假日加班(不含春节加班);为达到工期目标发生的抢工。

11.12配合招标人现场试验(包括取样、场内运输、制作、装卸车等)。

11.13配合塔吊吊、卸的人工。

11.14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若有甲方提供的保护措施方案则也需依据方案进行保护)。

11.15与其他分包单位或分包专业的配合。

11.16本工程还包括除上述所列工作内容及附表中所列工作内容外一切与主体结构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自配合土方开挖起,直至主体结构竣工验收期间全部工作内容都在承包范围内。

11.17满足本工程业主要求创“鲁班奖”等奖项所发生的用工

12、投标报价

本次投标主体结构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报价模式

12.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和以上劳务分包工作内容所有需要发生的人工费、正常工序衔接所产生的费用、辅材、机具和工器具、限额领料、质量、安全、工期、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包括各级检查发生的清理等工作)、场容、场貌(达到甲方和业主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箱(三级箱由招标人统一采购,按市场价从工程款中扣除)、电缆、电线费;施工生产个人防护、用品费;保险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招标人统一办理,后期根据各中标单位施工产值进行均摊,其它保险由中标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分包合同备案费用(包含招标人承担的部分);塔吊吊钩以下的配合费;投标人所需的各种管理费、利润、税金。

12.2招标人保留调整劳务中标人承包范围的权利,劳务中标人不得就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12.3劳务中标人应提供的材料及机具为第13条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的所有主料、辅料及机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养护覆盖薄膜、编织麻袋等;铁钉、脱模剂、双面胶条;穿墙螺杆及套管、绑扎铁丝、电焊条、混凝土垫块、顶模棍、塑料垫块、钢马蹬;油漆;软管;镝灯、冷光灯、电线等;砂浆搅拌机、翻斗车、各类手推车、料斗、布料机、振动棒、振动器、收光打磨机械;电焊机、钢筋加工设备;木工加工设备;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缆、电线、三级配电箱;施工面照明灯具和电线等;工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劳动工具等。由中标人提供的辅材、机械、设备,需向工程承包人提供有关购置票据及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严禁在本工程中使用。

12.4现场所使用的反光背心、安全带、安全帽、三级配电箱、钢马蹬、料斗全部由招标人统一购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3、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13.1材料:模板、木方、方钢背楞、槽钢;钢筋、直螺纹套筒、钢筋机械锚固头;混凝土、止水带、止水钢板、“快易收”网;砖胎模砌筑用砖、砌块、水泥、砂子、钢管、扣件、顶托;回填土用石灰;工地照明大灯、一二级临时配电箱、临时消火栓、灭火器;塔吊吊装钢丝绳。

13.2设备:塔吊、泵车、泵管、施工电梯、汽车吊、发电机。

14、结算

详见后附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

15、工程款支付

详见后附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商务标

16.1.1投标报价表

16.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6.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人身份证复印件)

16.1.4投标人目前在施工程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

16.1.5企业简介(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需加盖公章)(开标时验上述证件副本原件)

16.1.6 响应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进退场承诺函(含相关招标人提供需扣除中标人费用的材料价格)。

16.2技术标

16.2.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体系内容:(1)劳务公司的管理体系;(2)拟投标项目的管理体系,中标后不能更换;(3)劳务公司的管理制度;(4)劳务公司与投标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工艺流程;(5)拟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如资料不齐取消其投标资格。

16.2.2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且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各单项施工员、专职/兼职劳务管理员)简历(及相关证明、需经招标人、建设单位面试考核)

16.2.3特殊工种操作证(开标时验原件,由住建委发放有效证件,)

16.2.4 不同阶段劳动力安排计划(注明各工种人数及主要来源地)

16.2.5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6.2.6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完场清)保证措施

16.2.7质量(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模板、架体等)及奖项保证措施

16.2.8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16.2.9劳务中标人需提供的机具、设备一览表

16.2.10模板木方的周转方案。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7.1密封袋正面需注明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的名称、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投标日期。

17.2密封袋封口(活缝)处应贴有密封条,密封条上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名章、密封日期等。

17.3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商务标3份,技术标3份,商务标和技术标单独装订成册;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18、投标文件的领取、递交、开标与评标

18.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7月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月 日上午9时整;

18.2本招标工程于2019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城5栋25层)会议室组织开标。在此日期前,标袋不许开封,各投标单位届时不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8.3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供招标人审核,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视作废标处理。

18.4 本工程投标文件评标方式详见附件一:《投标文件评分标准》

19、合同授予标准

19.1招标人将选择投标价格、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模板周转方案方面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9.2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2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0.1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分包合同的签署,规定时间内不签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可以另外选择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20.2分包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21、其他要求

21.1中标单位不得再转包本工程。

21.2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承包的任何部分再行分包。

21.3中标方应在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

21.4中标方要防止或减轻噪声对临近建筑物的污染和危害。

21.5中标方到达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保证每人均有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并要求中标方将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每月的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交招标方合约部登记备案。服从招标方劳务实名制管理要求。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均不得带家属进入现场。

21.6本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将作为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并需要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出响应。

21.7招标人将在投标期间对投标人在施项目进行考察,希望投标人能够配合招标人进行此项工作的进行。

21.8中标人实际现场履职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组织架构相符,否则将处以100000元/人的罚款。

21.9中标人实际现场履职人员必须经过招标人及金茂(丽江)公司组织的面试,如面试未通过需更换相应人员直至满足招标人及金茂(丽江)公司的面试为止。


附表一

投标文件评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满分分值

评标得分

技术标(占比25%)

100


1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体系内容

25


1.1

劳务公司的管理体系

5


1.2

拟投标项目的管理体系,中标后不能更换

5


1.3

劳务公司的管理制度

5


1.4

劳务公司与投标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工艺流程

5


1.5

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

5


2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

5


3

特殊工种操作证

2


4

不同阶段劳动力安排计划(注明各工种人数及主要来源地)

3


5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20


6

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完场清)保证措施

15


7

质量及奖项保证措施

15


8

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10


9

劳务中标人需提供的机具、设备一览表

5


商务标(占比70%)

100


1

投标报价表(主要评审合理低价)

80


2

报价明细分析表(投标人自行设定格式)

4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


5

投标人目前在施工程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

5


6

企业简介(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需加盖公章)(开标时验上述证件副本原件)

2


7

响应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5


已往履约综合评价(不需投标人提供)第一次投标报价单位按80%计分。(占比5%)

100


1

施工现场履约

50


2

月度结算或完工结算办理

50


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25%+商务标得分*70%+综合评价得分*5%)



格式二-1

影视中心综合单价报价单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量

除税单价

管理费

利润

税金

综合单价

合价(元)

计算规则

备注


%

%

9.00%


A

B

C

D

E=A+B+C+D


4

钢筋工程

t

700.00







2013清单计价规范

含钢筋配筋、与钢筋加工场核对本成品数量、半成品卸车、卸车后至工作面的水平垂直运输、钢筋绑扎、机械连接、混凝土浇筑完毕剩余本成品运输至钢筋加工场等与钢筋工程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5

模板工程

39000.00







2013清单计价规范

模板卸车、模板加工、模板安装等与模板工程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6

混凝土工程

m3

4950.00







2013清单计价规范

泵管安拆、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收面养护、泵管冲洗等与混凝土工程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7

安全文明施工

7000.00







2013清单计价规范

所负责责任片区的安全文明施工所包含的一切工作内容。


8

人工配合机械回填土

m3

2000.00







按照实际签证回填方量以“m3”计算

仅限肥槽回填,要求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不大于300mm


9

基底清土

m2

3000.00







按图示基底垫层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10

垫层混凝土

m2

2000.00







按图示垫层面积以“m2”计算



11

防水保护层混凝土

m2

2000.00







按图示防水保护层面积以“m2”计算



12

止水钢板安装

m

800.00







依据图示及实际施工长度按“m”计算。



13

砖胎膜砌筑

m3

400.00







按实际砌筑体积以“m3”计算



14

砖胎膜抹灰

m2

1000.00







按图示抹灰面积以“m2”计算



16

零星用工:技工

工日

500.00

/






按实际发生,以甲方完整签字确认的零星用工签证单数量计算

按照现场确认的实际发生工日数计量(按10小时/工日),不足10小时的按照实际工作小时/10小时计算


17

零星用工:普工

工日

500.00

/






按实际发生,以甲方完整签字确认的零星用工签证单数量计算

按照现场确认的实际发生工日数计量(按10小时/工日),不足10小时的按照实际工作小时/10小时计算


总计

0.00




注明:1.本工程其余未列项工作内容均包含在相关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算。2.本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计算。
















注:(1)上述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分包范围内工作需要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抢工费、正常工序衔接所产生的费用;小型工具用具使用费;辅助材料费;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箱、电缆、电线费;施工生产个人防护、用品费;保险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招标人统一办理,后期根据各中标单位施工产值进行均摊,其它保险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塔吊吊钩以下的配合费;现场经费、分包合同备案费、风险费;垫资费;投标人所需的各种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预见的施工所需一切费用。

(2)表中各清单含量为暂定量,钢筋、砼、模板结算时按实际量结算:钢筋按图纸计算,砼按图纸计算(扣除钢筋体积),模板按与砼接触面积计算。

(3)投标人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有关报价的要求,并承诺为完成主体结构施工,除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的本工程所需的其余材料、机械等均由中标人提供,其费用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4)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工作内容中有但上表中未单独列项的工作内容,其价格已经综合在上述综合单价中,实际发生时不再单独计算。

(5)以上报价中投标人已综合考虑达到合同约定质量、安全奖项的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在调整价格。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分包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和职务)作为我方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有关合同谈判、签订方面的活动。代理人在合同谈判及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委托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

的现场负责人 ,负责现场工人管理,

工程结算、收款,工人工资发放等经济权限及现场一切事物。我承认委托

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此授权禁止再次委托,特此委托。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委托期限至本工程结束。

格式六

投标人目前施工任务情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建筑面积

劳动力人数

总承包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格式八 承 诺 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承接 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影视中心主体劳务结构工程的施工,在此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形象等做出以下承诺:

序号

单位名称:


1

工期:

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若我司原因延误工期,接受一次性扣除200000元且10000元/天罚款,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 1% 罚款。

2

质量目标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为标准,并按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样板标准为依据),并创“鲁班奖”奖项。

3

对质量目标的承诺

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国家相关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将处以分包方自身工作范围内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分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为止或者由总包方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费用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或即将支付的工程款及保修金中扣除上述违约金。

4

环境、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合法用工,杜绝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造成的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食物中毒、现场作业中毒、火灾、爆炸、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竣工安全考核优良;达到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要求,达到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观摩工地要求,达到中国建筑业协会《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满足中建二局示范工地标准要求。

5

对环境、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未达到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目标,视分包方违约并处罚分包方合同总价0.3%的违约金。

6

安全目标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2‰,安全隐患整改率100%,达到中国建筑业协会《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

7

对安全目标的承诺

若因我司原因达不到此目标,接受合同总价0.3%罚款。

8

企业CI形象目标及承诺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若达不到此目标,接受合同总价0.5%的罚款。

9

关于统一采购材料

无条件同意甲供材料:安全帽(25元)、反光背心(30元)、安全带(30元)、三级箱(2500元)、开关箱(240元)、料斗(1000元)、马蹬(元)的收费标准。

承诺单位(签章):

格式九

进场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部

本公司郑重承诺,若本公司中标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施工总承包工程 影视中心主体劳务分包 工程,在此对进场做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在接到进场通知后,积极主动办理进场手续,第一时间进场参与工程建设;

2、本公司队伍在进场后,积极主动接受贵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教育;

3、本公司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贵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贵单位管理和协调,杜绝聚众闹事和寻滋挑事等恶劣事件,若违反贵单位管理制度,本公司自愿接受处罚。

承诺人(公章):

2019 年 月 日

格式十

退场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部

本公司郑重承诺,若本公司中标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施工总承包工程 影视中心主体劳务分包 工程,在此对进场做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在接到退场通知后,积极主动办理退场手续和完工结算;

2、本公司保证我方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工资结算与贵公司无关,坚决杜绝工人讨薪而聚众闹事和寻滋挑事等恶劣事件,若因本公司管理不力,导致工人破坏现场财物,本公司自愿接受处罚。

3、退场后,施工现场不留本公司的设备和材料,保证退场场清。

承诺人(公章):

2019 年 月 日


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影视中心主体结构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

总包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方(乙方):

2019年 月 日


影视中心主体结构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总包方(甲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要求在丽江市备案)

1.1资质证书号码:

1.2发证机关:

1.3资质专业及等级:

1.4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2.2工程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白沙中学东侧,金茂谷镇的北侧,玉泉路以西,东康小道以南

2.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94万M2。

3、分包范围

本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包含影视中心主体结构以及其他构筑物的结构施工,详见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及相关施工图纸【含本工程的结构施工图纸、建筑施工图纸、机电施工图纸显示的,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的,与结构施工有关的(除招标人特别指出的内容:基坑护坡、井点降水、防水以外)所有结构施工内容;且含业主下发的设计变更、招标人优化设计结构中的所有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注:业主下发的设计变更或招标人优化设计结构变更增加的工程费用一次性超过或减少分包工程范围内合同暂定总价的1%以内(含1%),增减费用不作任何调整】。特别注明:除圈梁、构造柱、厨卫间及管井反坎之外,全部计入本次结构施工招标内容。

4、承包方式

本合同主体结构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包人工、包辅材、包机具和工器具、限额领料(超用量按市场价罚款)、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包括各级检查发生的清理等工作)、包场容、场貌(达到甲方和业主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箱、电缆、电线费;施工生产个人防护、用品费;保险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招标人统一办理,后期根据各中标单位施工产值进行均摊,其它保险由中标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分包合同备案费用(包含招标人承担的部分);塔吊吊钩以下的配合费;投标人所需的各种管理费、利润、税金。建筑面积平米综合单价包含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的施工费用(因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导致已施工完的分部分项工程拆除可以按签证方式进行增减)。

5、合同价款

暂定合同总价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中人工费约 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万元)。

6、工期及进度

满足总承包合同关于主体结构的工期进度要求。

6.1 开工时间:暂定2019 年 月 日,开工时间为暂定,如实际开工提前或后延,节点完成时间相应提前或后延,但各节点完成的绝对工期(日历天数)不变。

6.2按照招标人后续通知的具体要求(满足总承包合同关于主体结构的工期进度要求)达成±0及主体结构封顶节点。如延期,则一次性扣除200000元且每延期一天扣除10000/天。

7、质量标准及奖项

7.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范、标准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若这些规范标准有修订或不同规范间有差异,按照最新版本、最高水准、最严格要求执行,并按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样板标准为依据。),实测实量96分以上,中国金茂季度质量评估排名确保前五名。具体见后付合同质量管理协议。

7.2获得云南省优质工程一等奖,创鲁班奖。

7.3确保成为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观摩工地。

7.4完成绿建设计一星申报及获取。

7.5交付维修指标:

工程质量缺陷率: <1条/100m2,机电缺陷:试营业开始不能出现系统功能问题;质量问题整改率:90 个日历日内报事完结率≥95%。

8、安全目标

8.1达到中国建筑业协会《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

创建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8.2中国金茂每次HSE考评检查排名不低于第五名;

8.3杜绝重伤以上事故、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火灾事件、一般及以上环境安全事件;

8.4轻伤频发率控制在2‰以内;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具体指标:

重伤事故为零;死亡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机械设备事故为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为零;造成一日以上全部停工停业事故为零;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一般环境事件(Ⅳ级)为零;职业病危害事故为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8.5确保成为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观摩工地。

9、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要求。

并满足发包人技术标准中关于安全文明的要求,且满足发包人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的相关规定。满足中建二局2.0标杆工地标准要求

10、CI形象目标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

11、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分包工作内容:测量放线、人工配合挖土、回填土、模板、钢筋、砼、砖胎膜砌筑、文明施工、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等主体结构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1.1测量、放线(包括施工过程、结构验收等轴线,标高上墙及标识等工作,定位轴线除外)、撒灰;配合其他分包单位标线上墙,交接。

11.2机械挖土人工配合、边坡修整、垫层底清土;人工配合机械挖承台(集水井、电梯坑、后浇带、排水沟、设备坑);零星人工挖土;清理机下余土;运土;拍底、打钎。

11.3回填土(包括可能发生的换填土、砂、混凝土等)包括距坑边5m以内的取土、碎土、分层摊平、夯实;人工配合机械倒运土;垃圾清理;灰土拌合(大型的挖、装、运机械由招标人提供);可能发生的换填回填土(不包括换填材料);地下室砖胎膜外侧回填土等(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护材料由乙方提供);地下室外侧素砼回填或土方(砂石)回填;地下室筏板周边素砼回填;疏水层回填等。

11.4地下室及主体施工期间的抽水、排水,包含从清槽开始抽排水(抽水水泵及配套水管等由招标人提供)。

11.5模板工程

11.5.1招标人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模板、木方、钢管、顶托、型钢、扣件、兜网、密目网、钢笆片、跳板等主材,其余本工程模板工程所需的一切人工、设备、材料均由中标人提供。中标人领用招标人所有材料均需双方签字交接,工程完工后归还招标人,损失部分按原价扣款。

11.5.2材料的装卸车、分类码放、围墙内的材料周转及倒运、场内材料保护(防雨、防晒等);

11.5.3模板(包含但不限于主体结构、预留洞口、后浇带、电梯井道等)的放样与制作;

11.5.4模板及支撑系统的安装(含高支模安全防护措施,如水平兜网等)、拆除、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杂物、维修、维护、刷隔离剂,拆模后可能发生的回顶,各类预留洞的封堵(如放线洞、吊料洞、塔吊孔、泵管孔等);

11.5.5砖胎模以及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层的砌筑(材料由招标人提供,材料由中标人倒运)及抹灰,防水层的水泥砂浆找平层,含防水阴阳角倒圆角;

11.5.6穿墙螺杆及套管(含螺帽、蝴蝶卡,地下室外墙等需要止水对拉螺杆中标人应按施工方案中的规格、型号进行采购,质量应符合要求)等模板加固件的采购、加工、安装、拆除及切割、防锈、清运、回收、穿墙螺杆洞封堵;模板内撑条的采购及安装由中标人提供,考虑在报价之中。

11.5.7预留洞口、后浇带等部位需按招标人方案采用现场旧模板木方封闭,费用已经包含在了地下室及地上部分的模板单价中,不再另外增加费用。

11.5.8拆除下来的模板、木方中标人负责每次清理及成品保护,并在拆下来后2天内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整齐。

11.5.9后浇带部位的模板及支撑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单独支设,不允许先拆后撑;后浇带及施工缝部位采用 “快易收”网进行分隔(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11.5.10未涉及内容遵照中建二局相关管理制度及图纸规范要求。

11.6钢筋工程

11.6.1招标人提供本工程所需的钢筋半成品及连接用套筒,其余本工程钢筋工程所需的一切人工、设备、材料均由中标人提供。

11.6.2钢筋配筋:钢筋由中标人负责放样,在作业面开始施工10天前,中标人完成钢筋放样并提交至招标人手中,招标人按照钢筋放样单进行加工并及时将半成品钢筋运输至中标人施工区域的塔吊覆盖范围内由中标人卸车并自行转运至工作面进行绑扎。

11.6.3钢筋计划:中标人须在作业面施工前30天根据需求提材料计划,交招标人审核,并实施采购。

11.6.4 钢筋安装:成型钢筋搬运、按图纸、规范、方案要求绑扎、各种搭接及焊接,除锈,无条件配合劲钢结构安装。

11.6.5 中标人工作面混凝土浇筑前剩余的钢筋由中标人负责运输至钢筋集中加工厂并卸车。

11.6.6钢筋措施;

钢筋垫块、板厚120mm及以下中标人自行采购成品抗踩压马镫、板厚120mm以上采用现场废料制作马镫、各种架立筋、定位筋、锚固筋、插筋、梯子筋等措施筋,乙方提供配料单由甲方负责制作、运输至乙方施工区域塔吊覆盖范围内,乙方负责卸车;混凝土垫块(梁、板、墙、柱等)及塑料垫块中标人按规范要求自购。筏板基础钢筋绑扎措施用钢管架的搭设和拆除(如果有),大体积混凝土降温管架子搭设。

11.6.7后浇带及施工缝止水钢板的焊接及安装;

11.6.8钢筋成品保护:因施工间歇对外露钢筋刷防锈水泥浆、套丝接头塑料帽防锈、混凝土浇筑时防污染所需的必要措施,及被污染锈蚀钢筋的清理。

11.6.9套筒管理:中标人根据料单及施工进度提前30天向招标人提交下月套筒需求计划经审批确认后由招标人进行采购,中标人领用;招标人(工程部、商务部、物资部)中标人现场点数签字确认,超领或丢失部分按招标人合同价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若采用电渣压力焊,则费用另外计算。

11.6.10钢筋放样量比图纸预算净量节省率要求控制在6%-8%;如节省率低于6%,则处罚费用=(6%-实际节省率)X钢筋预算净量X结算时钢筋市场价X2。

11.6.11因中标人配筋、钢筋绑扎错误或其他施工隐患,造成返工、补强(如梆焊、梆筋)、补救(如植筋)、加固等一切措施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1.6.12其它涉及钢筋工程的一切工作。

11.6.13未涉及内容遵照中建二局相关管理制度及图纸规范要求。

11.7止水钢板及橡胶止水带由中标人按施工图纸填制采购单;到货后卸车、搬运、分类整齐堆放;按安装长度切割、安装固定;余料送到招标人指定仓库、堆场分类整齐堆放。

11.8混凝土工程

11.8.1混凝土浇筑前准备:基层清理干净、湿水;自备料斗、布料机及其他机械设备,配合泵车就位,泵管及布料机安装,钢筋防踩踏马道安装,施工前控制线施测及检查控制措施。

11.8.2混凝土浇筑:(包括但不限于:垫层、底板、底板和顶板细石混凝土防水保护层、除地下室以外的设备基础、基础、柱、墙、梁、板、楼梯、挑板、栏板、檐板、后浇带、混凝土线条等)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刮平、收面、压光(含机械收光)、拉毛、施工缝剔凿(所有水平及竖向构件均需按标准凿毛)、养护(含蓄水养护、覆盖保湿养护(竖向结构及水平结构塑料薄膜中标人提供)、大体积混凝土保温覆盖等、成品保护(按方案及规范执行)、看模、看筋、清理等;相关监测及检测的必要措施。

11.8.3相关图纸在结构施工的预留洞口(如管道井洞口、后浇板等)、施工措施洞口(如泵管预留洞、测量控制点洞口、格构柱洞口、降水井洞口等)、因施工工艺原因而留置的预留洞口(如:材料和设备吊装孔、塔吊穿梁板预留洞口等)所需后封堵洞口的清理、预留及封堵(满足招标人要求);配合混凝土泵就位,对混凝土泵管及配件的接收,泵送管卸车、铺(架)设、固定、移位、堵管疏通、浇筑完毕后相关保洁、泵管拆卸、清洗并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整齐堆放、保管及归还(若泵管人为损坏或在工地现场遗失,则按原价赔偿);

11.8.4零星砼的运输;布料机(布料机由中标人提供)就位及加固;

11.8.5相邻部位不同标号砼浇筑前钢板网的拦截(其中:钢板网材料由中标人提供);

11.8.6所有施工缝的砼凿毛、清理、冲洗、湿润等所有相关工序;浇筑完砼缺陷的剔凿、修复、垃圾外运;

11.8.7本工程混凝土施工不得出现混凝土浪费现象,若因中标人施工质量或疏于管理造成混凝土浪费,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修复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本工程混凝土损耗率不得超过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净用量的4‰。

11.8.8混凝土余料需按照项目部要求进行充分利用。

11.8.9其它涉及混凝土工程的一切工作。

11.9所使用进场材料和周转材料的二次倒运;材料的装卸车;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清理、保养;工完场清、建筑垃圾每日清理至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

11.10为配合安全文明施工,CI检查所发生的材料堆码、倒运,场地清扫等,若实际发生不再给予签认。

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日需工完场清(即每日施工完毕后,所施工作业面垃圾需清理完毕且运输到现场垃圾堆放场地)。若因中标人未能及时完成文明施工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自行组织其他工人协助完成相关工作,并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中标人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11.11夜间施工降效;冬雨季施工降效;超高施工降效;特殊地区施工降效;节假日加班(不含春节加班);为达到工期目标发生的抢工。

11.12配合招标人现场试验(包括取样、场内运输、制作、装卸车等)。

11.13配合塔吊吊、卸的人工。

11.14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若有甲方提供的保护措施方案则也需依据方案进行保护)。

11.15与其他分包单位或分包专业的配合。

11.16本工程还包括除上述所列工作内容及附表中所列工作内容外一切与主体结构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自配合土方开挖起,直至主体结构竣工验收期间全部工作内容都在承包范围内。

11.17满足本工程业主要求创“鲁班奖”等奖项所发生的用工

12、图纸及规范

12.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壹套,如所提供图纸份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可自行复印或委托甲方代为复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本合同适用的技术规范为国家和丽江市的有关建设工程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特别技术要求。乙方应按国家和丽江市的建设工程标准、规范或施工图特别技术要求两者中较严、较高的标准进行施工。

12.3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甲方提出的特别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或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12.4本合同所称图纸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有关的设计文件。

13、总承包合同

13.1甲方应提供总承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当乙方提出要求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承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13.2乙方应全面了解总承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14、项目经理及劳务管理员

14.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韦子龙 ,代表甲方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管理及本合同的实施。劳务管理员 刘主英 。

14.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代表乙方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管理及本合同的实施。劳务管理员 。

15、总承包人义务

1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15.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施工前,甲方应完成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5.2.1劳务作业实施前应具备三通一平的开工条件 。

15.2.2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15.2.3 向乙方提供钢筋放样下料单,并现场抽查乙方钢筋绑扎是否按照甲方的放样单进行。

15.2.4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乙方自身的手续除外):进场教育、劳务人员的身份备案。

15.2.5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准确,乙方不得损坏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15.2.6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水源接口、二级电箱接口、卫生间、宿舍(含床铺,不包括行李等)、食堂、工地吸烟区,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摆放有标识、按时清理生活区垃圾、提供用于倾倒剩菜剩饭的垃圾桶。

15.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周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验检测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5.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仅提供主要控制点、轴线控制线)、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5.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甲供材料、设备,保证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满足施工需要。

15.6甲方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重大工程节点工期给乙方。

15.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对劳务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15.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6、劳务分包人义务

16.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甲方对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

16.1.1管理人员:专职质量检查员1名、专职安全员3名、项目现场经理1名、劳务管理人员1名、专职材料员1名,技术人员1名,专业电工1名、专业测量员2名,专业施工员2名、商务结算人员1名,以上人员均需具有上岗证且不得兼职。每缺一人按5000元/月·人的费用,进行罚款后甲方再给予配置。

16.1.2乙方提供木模放样人员不少于4人(人员不足时无条件增加,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参加甲方组织的放样工作。乙方按经甲方审核同意的钢筋放样单领取加工制作好的成型钢筋并负责场内运输。

16.1.2.1钢筋料单必须提前30日报甲方技术部审核,钢筋料单至少壹式捌份,其中甲方留肆份(技术部壹份、工程部壹份、物资部壹份、预算部壹份),乙方肆份。

16.1.2.2如果未及时报送,则由甲方技术部提供钢筋加工料单,同时按地上18元/M2、地下20元/吨收取乙方费用。

16.1.2.3如果乙方提供的料单经甲方审核后,发现超出图纸量时,超出部分按5000元/吨对乙方进行罚款。

16.1.2.4如果乙方放样人员达不到要求时,错漏在1%(处)以上或每次主要钢筋都出现错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

16.1.2.5乙方不得将未经审核的料单进行加工,发现一次按料单重量5000元/吨进行处罚。

16.1.3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钢筋放样单领料负责场内运输,进行现场钢筋的绑扎并保证钢筋绑扎的准确度。

16.1.4模板工、钢筋工、砼工及辅助工人等,配备人数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为原则。

16.1.5特殊工种:电工(不少于2人)、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信号工等,配备人数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为原则,以上人员应有上岗证,且特殊工种操作证必须是住建厅的颁发的有效合格证件。

16.2乙方应在丽江市进行备案,进场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6.3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6.4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月底前 7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6.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6.6根据 “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违法乱纪、无理取闹、流氓斗殴、上访闹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实施处罚,同时追究施工队伍负责人的责任,实施处罚,还可视情节上报有关部门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6.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6.8乙方施工过程中每楼层支撑架体和模板拆除必须获得甲方同意,拆除后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拆除时,遵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16.9向甲方提供相关安全资料(包括三类人员证书、施工人员的三级教育卡、上岗证等)。

16.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必须按要求进行施工;若大面积的工程部位施工完后,留有少量的零星部位放弃施工时,甲方将安排其他队组进行施工,扣除乙方该部位应结款项的3倍价款。

16.11乙方必须保证按图施工,如果造成钢筋、预留洞及预埋铁件的遗漏,由此而产生的植筋、打凿、修补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此费用在结算时直接予以扣除。

16.12乙方保证节假日、农忙期间的正常施工,节假日施工加班费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6.1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随时接受甲方对其设备运转、材料保管和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6.14按甲方的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6.15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6.1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16.17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交工负责,并应承担并和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6.18本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发生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或丢失,属乙方责任范围内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包括甲方为此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该等责任。

16.19积极与其他单位(或工种)人员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施工,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管理,严厉禁止擅自停工。

16.20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16.21乙方应按甲方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如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如果由其他分包人完成,则在甲乙双方结算中以三倍的工程量予以扣除。

16.22乙方的罚款应上缴甲方财务室,逾期不交,处双倍的罚款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工程款无法支付或无法结算的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2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及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考核。乙方必须全力满足节点工期要求,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或节点延误,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办法详见本合同第31.1.1款的约定。

17、安全防护

17.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17.2甲方统一购置有标识的安全帽,乙方按购置成本价承担20元/顶的费用;进场工人的胸牌及门禁卡由乙方到甲方安全部统一办理,乙方承担45元/个的工本费。现场劳务人员需按甲方要求统一穿着工作服,工作服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人数统一定做;登高超过两米以上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由甲方统一购买配置;工作服、安全带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如果乙方不按要求配备,甲方有权代为配备,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17.3乙方确保安全防护到位,以及本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并且在危险地方要有明显标志。施工必备的安全消防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布置,费用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7.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达到:合法用工,杜绝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造成的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食物中毒、现场作业中毒、火灾、爆炸、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竣工安全考核优良。

17.4.1乙方必须保证合理用工,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17.4.1.1严禁劳务分包人私招乱雇、冒名顶替、使用不满18周岁的童工、55周岁以上及有犯罪前科人员。

17.4.1.3务工人员证件齐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招用无证人员;务工人员名册及证件复印件报现场项目经理部备案。

17.4.1.4严格执行女工“四级”保护规定。

17.4.1.5不准拖欠民工工资。

17.4.2个人防护的一般要求:

17.4.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固定点牢固可靠,高挂低用。

17.4.2.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必须按施工方案要求配戴、使用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面具),电焊面罩、耳塞等。

17.4.2.3乙方应根据作业内容需要,及时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防护面具、口罩、电焊帽、护目镜、电焊服、电焊手套、耳塞、防毒面具等等。

17.5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注意施工区、生活区外的人身安全,乙方在施工区、生活区以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8、安全施工与检查

18.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8.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18.3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同时签订《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作为本合附件。

18.4认真遵守甲方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而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19、事故处理

19.1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9.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先行自费对本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及善后处理工作,发生的费用及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19.3在施工期间,如乙方原因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外处罚乙方50000元/人;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外处罚乙方10000元/人;每发生一起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外处罚乙方2000元/人,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0、工程价款计算

20.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进行计价,综合单价包含了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及相关施工图纸【含本工程的结构施工图纸、建筑施工图纸、机电施工图纸显示的,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的,与结构施工有关的(除甲方特别指出的内容:基坑护坡、桩基工程、井点降水、防水以外)所有结构施工内容;且含业主下发的设计变更、甲方优化设计结构中的所有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因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导致已施工完的分部分项工程拆除可以按签证方式进行增减)。

特别注明:除圈梁、构造柱、地下室设备基础、厨卫间及管井反坎之外,全部计入本次结构施工招标内容。

20.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分包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机械费(甲供机械除外)、抢工费、正常工序衔接所产生的费用;辅助材料费;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箱、电缆、电线费;施工生产个人防护、用品费;保险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招标人统一办理,后期根据各中标单位施工产值进行均摊,其它保险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塔吊吊钩以下的配合费、现场经费、分包合同备案费、企业管理费等各种管理费、利润、保险费、税金等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分包商所能预见的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

20.3本合同后附分项工程计价表,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工作内容中有计价表中未单独列项的工作内容,其价格已经综合在上述综合单价中,实际发生时不再单独计算。

20.4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内容后,甲、乙双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图纸工程量,并按双方核定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工程款。

20.5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某项工作内容,按未完成的工程量乘以主体结构综合单价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后再乘以3的系数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0.6建筑面积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按2013年《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应的规定执行。

20.7除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的本工程所需的其余材料、机械等均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20.8若由承包人提供的钢筋加工单,虽经发包人人员审核,但亦不能免除承包人发生损失的赔偿责任。发包人与业主的钢筋结算量若与承包人实际领用量不符,承包人有义务派人配合发包人与业主进行复核,若承包人不派人配合或复核结果仍然与分包方实际领用量不符,差额部分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放样人员达不到要求时,错漏在1%(处)以上或每次主要钢筋都出现错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承包人不得将未经审核的料单进行加工,发现一次按料单重量5000元/吨进行处罚。

21、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21.1工程款结算

21.1.1本工程执行过程月度结算,详见21.1.6条分包工程月度结算方式。

21.1.2每月15日乙方递交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月度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月度结算报告资料后5天内审核完毕,乙方应积极配合。

21.1.3乙方不及时递交完整的月度结算资料所造成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所带来的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

21.1.4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度结算报告中将本月度期间的签证一并递交,不随月度结算报告递交的,将视为本月度无签证事项发生,以后不再予以追加及确认。(当月的罚款也将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1.1.5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审核完毕。

21.1.6 分包工程月度结算方式

21.1.6.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甲乙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甲方确认合格的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工程款支付以已完成月结累计结果为依据,按约定比列支付。完工结算原则上为各月度结算价款的累计结果,依据分包完工结算审核流程经分公司经管部审核后作为最终的结算额,

21.1.6.2月度结算的对象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

21.1.6.3当乙方正常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当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以甲方单方核定的价款作为月度结算,并且甲方只需支付相当于分包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务费,其余款项待乙方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后进行支付。

21.2工程款支付

21.2.1本工程无预付款且首次付款为工程主体出±0后付80%。

21.2.2达到±0节点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80%。

21.2.3主体结构完成后3个月之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

21.2.4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理完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注: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1.3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的税务发票提供发票联原件及记账联和发票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发票领购簿加盖公章、税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甲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乙方银行账号内。

21.4乙方进场时需提供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正规劳务合同并报甲方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备案,否则甲方拒付工程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发放人工费时,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个务工人员,由务工人员本人在发放单上签名;甲方有权参与、见证、公示乙方人工费的发放,发放单一式两份。当月报甲方一份,否则下月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劳务报酬。

21.5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1.6完工结算需通过甲方公司经管部的最终审核后方为有效。

2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22.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况,甲方应在接获业主或设计单位通知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22.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或业主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2.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应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

22.4如发生因设计变更而造成已成型工程的返工,由甲方核定返工工程数量并进行签认。所发生的变更返工签认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完成交至甲方,作为结算的依据。逾期不办理的,将被视为乙方已默认并自行承担返工费用,甲方不再予以办理。

23、现场签证

23.1 现场分包签证实行周清月结制度,乙方必须在现场发生合同外签证后的当天或三天内,按甲方统一的签证表格填写工程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以发文形式发往甲方项目部工程部、商务部各一份,签证单字迹要清楚工整,必须有编号(编号不得重复,重复编号的签证单全部无效),每周一甲方商务部将上周一至周日发生的分包签证审核完毕并编制分包签证台账,签字盖章后上报甲方公司经管部,作为经管部审核完工结算分包签证结算的依据,若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现场发生的签证漏报或逾期未报,则不在作为结算依据。签证单须有甲方经办人员、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三人签字且日期齐全,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后才为有效签证。对签证事由和内容的描述须详尽,必要时应附有图纸及工程量计算式。签证事由注明发生时间、地点、工作部位(层次、轴线编号、构件名称等)、及工作内容,注明发生的人工或机械台班数量并明确工种(未明确按杂工计量)、持续时间、完成工作量、附照片2张及以上(照片若不能反应相对应内容则该签证取消)。

23.2 可以办理分包签证的情况:

23.2.1 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无法通过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等书面文件计算工程量的,诸如返工等工作;

23.2.2合同承包外另行委托施工的工作。

23.3下列签证单属无效签证单:

23.3.1未按甲方规定表格形式办理的签证或直接用业主签证代替的分包签证。

23.3.2未按表格内容填写,或内容填写不完整的签证。

23.3.3签字不全的签证单。

23.3.4未经项目部认可的任何形式的补贴、补偿费用的签证。

23.3.5签证内容不实的签证。

23.3.6未经认可的零工单价。

23.3.7超过签证时效和突击补签的签证。

23.3.8对签证事由的描述太简单以致无法核定的签证。

23.4只有有效签证单才能得到结算,无效签证单不能得到结算,对已在甲方项目经理部结算的无效签证单,甲方公司经管部门在复核时将予以扣除。

23.5甲、乙双方每周一对本周内所有签证单按时间顺序予以登记、编号,并及时予以处理。

23.6签证价款的确定方式:

23.6.1 一般有实物量且在合同外的按照图纸计算工程量,若合同中约定有此项目单价,则按合同约定单价执行;反之则按市场价双方协商。

23.6.2 无法按实物量计量且在合同外的,由项目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签认计时工日,工日单价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3.6.3 对于承包人预算外签证的原则是:必须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进行审核,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是否计入结算的依据 。

24、材料、设备供应

24.1材料:模板、木方、方钢背楞、槽钢;钢筋、直螺纹套筒、钢筋机械锚固头;混凝土、止水带、止水钢板、“快易收”网;砖胎模砌筑用砖、砌块、水泥、砂子、钢管、扣件、顶托;回填土用石灰;工地照明大灯、一二级临时配电箱、临时消火栓、灭火器;塔吊吊装钢丝绳。

设备:塔吊、泵车、泵管、施工电梯、汽车吊、发电机。

24.2.1除24.1款所列材料、机械、设备外的为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辅助材料及机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主料、辅料及机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养护覆盖薄膜、编织麻袋等;铁钉、脱模剂、双面胶条;穿墙螺杆及套管、止水螺杆(需满足招标人方案设计要求)、绑扎铁丝、电焊条、混凝土垫块、顶模棍、塑料垫块、钢马蹬;油漆;软管;镝灯、冷光灯、电线等;砂浆搅拌机、翻斗车、各类手推车、料斗、布料机、振动棒、振动器、收光打磨机械;电焊机、钢筋加工设备;木工加工设备;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缆、电线、三级配电箱;施工面照明灯具和电线等;工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劳动工具等。由中标人提供的辅材、机械、设备,需向工程承包人提供有关购置票据及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严禁在本工程中使用。

24.2.2现场所使用的反光背心、安全带、安全帽、三级配电箱、钢马蹬、料斗全部由招标人统一购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4.3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报送下月物资需用计划,因乙方未及时报送计划而影响的工期由乙方负责承担。劳务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工程承包人编制的施工预算及材料计划进行限额领料控制,主要材料损耗控制标准如下:

(1)进入现场的木方、模板,不得擅自使用,劳务分包人需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按需使用,否则每发现一次,按5000元/次罚款。劳务分包人需遵守工程承包人规定,不得擅自切割、断料,否则每发现一次,按2000元/次罚款。木方的损耗按可回收2米以上木方的75%确定控制,模板木方需按照乙方投标时提供的方案进行严格的限额领料,木模板超用部分材料费由劳务分包人按实赔偿。

(2)砼损耗按0.5%控制,如发生胀模及浪费,劳务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进货价赔偿工程承包人的材料损失,同时劳务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的要求对胀模部位进行整改,并承担由胀模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直螺纹连接套筒按0.5%损耗计算,超出损耗部分材料费由劳务分包人按实赔偿。

(4)钢筋由分包人负责放样、绑扎,钢筋施工损耗应在8‰以内,现场钢筋绑扎过程中,在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若现场使用钢筋的施工损耗≤8‰,则≤8‰的那部分损耗钢筋价值奖励给分包方,反之,若现场使用钢筋的加工及施工损耗之和>8‰,则超过8‰的那部分损耗钢筋原材料价值由乙方支付。在甲方提供材料时,乙方指定人员参与材料的验收并签字确认,最终计算钢筋损耗【(经乙方确认的领料量—经双方确认的放样料单(成型钢筋))/经乙方确认的领料量】计算, 废料量双方共同确认,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24.4材料的装卸、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保管、归还到甲方指定地点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畅通。严禁将现场材料用来垫路。

24.5由乙方负责采购的辅材,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必要的资料报送甲方备案,因采购的辅材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4.6乙方的自备工具、机械进场前应先进行登记。

24.7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违者由甲方物资部门按市场价加倍处罚。乙方应加强自身队伍的管理,杜绝偷盗现象发生,如乙方有人偷盗,甲方将按被盗货款折合金额的10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24.8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耗由其承担相应费用。

24.9现场所使用的工作服、安全带、安全帽、三级配电箱、钢马蹬、料斗“快易收”网全部由招标人统一购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4.10现场劳务人员需按招标人要求统一穿着工作服,工作服由招标人按照中标人提供的人数统一订做;登高超过两米以上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由招标人统一购买配置。

25、施工验收

25.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的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甲方与业主中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工期不予延长,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的相关损失。

25.2隐蔽工程验收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报甲方验收合格且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由此影响的工期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5.3施工完毕,乙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区、市验收条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人进行修补,并使之达到约定的结构标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24小时内未安排专人修补,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修补,在劳务分包人工程款中按所发生费用的双倍价款进行扣除。

25.4本工程主体结构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加业主、监理方和甲方按国家有关验收规定组织的主体结构验收工作,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此遭受任何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25.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工程序和规范施工,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技术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协助甲方做好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施工日记等资料,并符合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贯标要求,在工程完工验收时协助甲方做好竣工验收资料。

25.6具体分包质量管理见《包质量管理协议》,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该标准的,除相应罚款外,乙方还应承担整改或返工所需各项费用和工期损失;整改或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规定,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6、施工配合

26.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26.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7、保险

27.1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后期根据各中标单位施工产值进行均摊。

27.2乙方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自有员工的保险和自有设备的保险,以及进场劳务工人的各类相关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大型机械设备由出租单位办理保险。

27.3保险事件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27.4施工开始前,由乙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提供退场人员名单。

27.5乙方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自有设备及材料,应自行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乙方必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此保险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论是否列明),不再另外计取。

28、履约保证金

28.1因乙方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施工进度延误、安全生产事故、材料浪费、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罚款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履约保证金不能满足扣款时,将从处罚当月乙方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

28.2本工程严禁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8.3乙方进场前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其中:工期、质量保证金各10万元、安全保证金30万元,待合同履行完毕且满足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要求并办理完完工结算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给乙方。

29、工程进度及工期顺延

29.1对因连续停水、停电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引起的,影响工期不超过3日(含3日)的,工期不得顺延。

29.2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29.2.1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的影响;

29.2.2上述原因引起的,影响工期超过3日的;

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4天内,应就延误内容、延误时间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乙方报告后5天内上报业主予以确认,经业主确认后甲方可同意乙方按业主的确认进行相应顺延,否则不予顺延。除上述29.2.1、29.2.2条约定外的任何原因影响的工期均不予顺延。

29.3节点工期完成的确认:在节点工期要求施工完的部位达到各种材料清理完毕、各楼层清理干净,并按甲方指定位置和标准化规定堆码整齐后方可提请甲主验收。节点验收通过,验收日期为节点工期实际完成日期。

29.4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如乙方在采取措施后仍无力保证工期或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而无法满足进度要求时,甲方将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2天内退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人工费中扣除,甲方不负担乙方的任何费用。

29.5若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时,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作量划出,交其他分包人完成,乙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接受乙方因此提出的任何异议和费用补偿。

29.6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计划的进度及节点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30、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0.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30.1.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

30.1.2中标通知书或意向书;

30.1.3签订本合同之前,往来的文件;

30.1.4招标文件;

30.1.5合同图纸(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其它设计文件);

30.1.6合同清单。

30.2当上述合同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合同文件排列的先后顺序,以排列在前的合同文件为准。

30.3本合同书签订前,乙方已核对并明白了上述合同文件的内容和含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不一致或含义不明,则以甲方之解释为准。

31、违约责任

31.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1.1.1参照合同第6.1重大节点控制日期,每个节点都需要对乙方进行审核和确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该节点内工作内容的结算总价下浮10%,另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需另向甲方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

31.1.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 结算总价扣除列明奖项费用外,结算总价下浮5% 。达不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标准,扣除列明奖项费用外,结算总价再下浮5%。

31.1.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结算单价下调30% ,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1.1.4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外,同时对乙方已完工程的结算单价下调30%。

31.1.5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非经批准的分包,若有违反,甲方将给予乙方总价20%的处罚,并中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1.1.6现场文明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如不服从甲方指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每次500~1500元的罚款,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31.1.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有业主、监理、甲方临时增加工程,需现场给予确认时,不能因为甲方未能及时签证而停止施工,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每次500~1500元的罚款,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31.1.8若乙方拒收甲方的函、通知、罚款单等属实文件,甲方执行经理和商务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后,直接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2、索赔

32.1甲方根据总承包合同向业主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

32.2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32.3甲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或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索赔:

32.3.1索赔事件发生后3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32.3.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2.3.3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2.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32.3.5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2.3.3、32.3.4规定相同。

32.4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33、争议

33.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33.1.2款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33.1.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3.1.2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33.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33.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33.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3.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33.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34、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34.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35、不可抗力

35.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3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则乙方应遵照执行。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清理和工程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35.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35.3.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35.3.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5.3.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5.3.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5.3.5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5.3.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5.3.7延误的工作时间只有经过甲方同意后,才可相应顺延。

35.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6、合同解除

36.1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甲方仍不支付劳务报酬也无延期支付承诺,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6.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承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6.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6.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7、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8、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39、补充条款

39.1乙方的管理人员配备所发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配备,甲方有权按8000元/人·月的标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9.2乙方项目总负责人离开工地1天以上时,必须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待甲方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及时返回。离开前应指定工地临时负责人,以保证生产的正常管理和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500元/人·次进行赔偿,直至要求乙方更换现场代表。

39.3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如在限定的时间内没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清理、堆码;若大面积的工程部位施工完后,乙方留有少量的零星部位放弃施工时,甲方将安排其他队组进行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钢筋、预留洞及预埋铁件的遗漏,由此而造成的植筋、打凿、修补等所产生的费用将按实际发生的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拒不签字认可,甲方有权在结算中扣除。

39.4保修

39.4.1本工程保修期限:按国家标准执行(本工程约定保修期限为五年,具体与总承包合同约定相同)。

39.4.2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2天内派人维修,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其他人员修理,所需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39.4.3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无论工程是否通过验收,质量达到何种等级,乙方应对其承包范围内结构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按(160元/8小时·人)由乙方承担。

40、本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一:《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合同附件二:《分包质量管理协议》

合同附件三:《环境保护协议书》

合同附件四:《工程分包廉政建设协议书》

合同附件五:《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合同附件六:《主体结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表》、《主体结构施工报价表》

合同附件七:《地下施工流水段划分图》

合同附件八:《实测实量评分标准》

合同附件九:《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工程概况一览表

41、特别条款

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的正式执行合同,另行签订的备案合同仅供备案使用。本合同与备案合同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42、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甲方项目部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同时出具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附件一: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甲 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总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权责

1.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80分成绩以上者方可上岗作业;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防护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1.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1.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1.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1.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以上用品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2、乙方权责

2.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至少设一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以内至少设二名专职安全员;200以上人至少设三名专职安全员,且不得少于职工总人数的5‰。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2.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2.5接受甲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2.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2.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2.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2.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2.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2.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2.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2.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2.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2.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保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2.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甲方安全部门书面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甲方安全部门检验。

2.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2.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3、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3.1参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

50万元以内:10%

50~100万元以内:8%

100~200万元以内:6%

200~500万元以内:5%

500~800万元以内:4%

800万元以上:3%

3.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4、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参照甲方《安全管理手册》、建二三通(2009)《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4.1奖励

4.1.1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4.1.1.1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4.1.1.2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4.1.1.3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4.1.1.4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4.2处罚

4.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4.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4.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4.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4.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4.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4.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元。

4.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4.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4.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4.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100元。

4.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20-50元。

4.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20-50元。

4.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100元。

4.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4.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20-50元。

4.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4.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4.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4.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100-500元。

4.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4.2.22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4.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4.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4.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4.2.26私自采购本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

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4.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4.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4.2.29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4.2.30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4.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4.2.32乙方在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下的费用自付;10万元以上的,总包单位承担超出部分的60%,分包单位承担40%。

4.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200元。

4.2.33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4.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4.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4.2.36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4.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4.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4.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4.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4.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4.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4.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元。

4.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4.2.44.1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4.2.44.2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4.2.44.3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4.2.44.4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4.2.44.5四口、临边无防护。

4.2.44.6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4.2.44.7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4.2.44.8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4.2.44.9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4.2.44.10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4.2.44.11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4.2.44.12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4.2.44.1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4.2.44.14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4.2.44.15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4.2.44.16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4.2.45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4.2.46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5、协议书说明

5.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5.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5.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5.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乙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质量管理协议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推荐标准《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和甲方《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总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权责

1.1甲方须建立、健全对乙方的选择、评价机制,制定选择、评价乙方的办法并严格执行。

1.2甲方全面负责工程质量,在既定的工程质量目标下,甲方应统一工程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工艺标准、技术档案编制标准。

1.3甲方应组织对乙方进行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进行交底,并对乙方编制提交的施工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审批。

1.4甲方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参加乙方技术人员对其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1.5甲方应积极鼓励乙方的施工操作人员努力学习技术,提高施工操作质量。对于技术水平高,质量意识强,管理严格,成品质量好,成本低的乙方班组或个人应给予必要的荣誉或物质奖励。奖金来源应由甲乙双方在分包合同中商定。

1.6甲方须遵循隐蔽验收程序组织隐蔽验收,如甲方在施工现场满足验收条件且收到乙方通知后未能及时组织验收,导致乙方在规定时限后自行进行隐蔽工作,则应对对隐蔽部位进行剥离或开孔,以重新检验,且视检验结果判定追责。如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和约定标准,其剥离、开孔、返修及相应的材料费用、工时等均由甲方全部承担,否则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权责

2.1乙方应具备承包范围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具备必要的施工工具、设备和人员,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

2.2乙方须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设置满足工程需要和甲方要求的技术负责人、资料员、质检员、测量员,配置人员必须持有效职称证和上岗证,技术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均应持证上岗。乙方进场作业前须将完整有效的组织机构及相关证件或复印件以正式文件渠道报送甲方。

2.3乙方的施工质量须满足国家规范及云南省地方标准及行业规程、规范的质量要求,同时要满足甲方的企业标准。本工程质量目标为“鲁班奖”,乙方应保证在所施工范围内实体结构质量达到“云南省优质工程一等奖”、“鲁班奖”、“云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观摩工地”要求水平,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该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4乙方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应报送甲方进行审核、审批,所编制的技术文件应全面满足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的要求。

2.5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由于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或监理人员的管理,施工质量低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外,甲方须及时解除分包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对于一般性错误并造成的经济损失很小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额由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人员的处罚必须由有关人员自付罚款,不得由分包单位代付,从而对当事人起到处罚的作用,对其他有关人员起到警示的作用。

2.6由乙方自行采购、提供或甲方指定采购的工程物资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等),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经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需要取样复检的,复检结果方可使用。同时乙方须与甲方签署《工程材料质量保证书》(附录1)。

2.7工程物资有复检或现场抽检要求的,乙方应配合甲方试验员进行见证取样,乙方应承担现场取样和制作工作。

2.8乙方所使用的计量测量器具须经过有效检定,并应建立计量测量器具管理台账,有效期满后及时复检。

2.9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前,须接受甲方的方案交底和技术交底。乙方应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专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交底。

2.10乙方应遵循甲方实体样板制度,坚持以样板引路的原则,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乙方应先做好样板,经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11乙方承建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将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以及相应工程材料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12乙方必须遵循隐蔽验收程序,并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如乙方未及时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将要求乙方对隐蔽部位进行剥离或开孔,以便重新检验,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作业以及由此引起的工程材料耗费与工时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13乙方负责编写、收集、整理的质量技术资料应依据湖北省现行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形成于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乙方负责的质量技术资料,经甲方检查合格后,交由甲方资料员汇总、存档。

2.14乙方须严格遵循甲方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如: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十五条质量管理底线标准”(附录2)、“二十条工程实体质量底线标准”(附录3)等。

3、质量罚则

1不按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

2未接到设计变更、洽商通知擅自修改建筑安装做法,违背设计意图的做法,对分包处以500~1000元罚款。

3违反现行的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各种技术标准、政策、法令、法规标准施工,特别是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做法,对分包处以500~1000元罚款。

4将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对分包处以1000~1500元罚款。并勒令不合格材料退场,已使用部分材料反正或采取补救措施,费用分包承担。

5、在工程测量放线中,未经认真核对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分包处以800~1000元罚款。

6、未能严格执行“三检制”,不执行检查验收程序的,对工序质量及分项质量造成漏检、错检的,对分包处以500~1000元罚款。

7、分包方质量检查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罚款100~200元,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罚款200~500元,累计超过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量检查员清退出现场,分包方必须另外安排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8、不履行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方罚款1000~2000元。

9、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都必须由项目工程部的批准,否则不得进行修复、纠偏工作。违者罚款1000元∕次,对有关人员处以200元∕次罚款。

10、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 及质量部门进行复查的,视情节轻重处罚有关责任人300~800元;出现质量问题,未得到改进和提高,重复出现的,处罚有关责任人800~1500元;

11、对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重要质量问题(检查中书面提出),未认真对待、安排整改、落实、反馈,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对分包处以1000~1500元;

1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私自修补的,对分包处以800~1000元罚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罚款,但最低罚款金额不小于1万元。

13、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面积小于0.2m2,处以100元罚款/处;面积大于0.2m2,处以100元罚款/处;面积大于1m2,处以1000元罚款/处;

14、平整度误差1cm以上的处以每处100元的罚款。

15、混泥土收平表面外观有不一致(花纹现象)和反梁及落地位置不顺直的每一处罚款50元。

16、浇砼过程遗留及多余的混泥土不及时处理(清理)的每一处罚款50元。

17、浇砼后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每一处罚款50元。

18、浇砼时混泥土掩盖支模材料,如掩盖而不处理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19、不及时浇水养护的或养护不到位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0、浇砼过程中发现有意破坏支模产品及钢筋绑扎产品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21、不及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100----300元。

22、严重造成返工者(本身技术原因),浪费材料及返工费由班组或负责人承担。

23、有胀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而且修补并打磨平整。每出现一处罚款500元,胀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持材料费。

24、模板拼缝大于2mm,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5、发现柱模板阳角安装时不贴胶带的20元/处。

26、放样支模几何尺寸不符合图纸数据,误差大于2mm一处,的罚款30元/处。

27、砼成品表面遗留模板安装材料(或其它附用材料)而不处理的每处罚款50元。

28、柱垂直度误差5mm以上罚款200元。

29、平台和梁底标高有下坠现象5mm以上,一处罚款500元。

30、阴阳角有严重漏浆的每一处罚款30元。

31、墙根,柱根有流浆现象的一处,罚款500元。

32、上下层支模节点面不平整的,超过2mm,每一处罚款100元。

33、支模成品砼的断面尺寸有严重偏差的(2mm之内)每一处罚款100元。

34、所有楼梯踏步垂直面必须向内倾斜1cm,如向外倾斜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35、所有支模成品砼有遗留螺杆(或支模加固用的其它材料)不及时处理的每一处罚款50元。

36、所有外膜支模标高必须与砼完成面标高一致,误差超过5mm的每一处罚款200元。所有外膜,及洞口边摸,必须带线调直加固,误差超过5mm的,一处罚款200元。

37、支模施工时发现有破坏钢筋成品的每一处罚款200元。

38、支模必须刷脱模剂,如果发现没有刷脱模剂,每一处罚款100元。

39、所有楼层标高的集中误差及分层误差超过0.5cm的一处以500元的罚款。

40、外围柱(墙)模板安装的下口必须与已有砼可靠紧贴加固,如发现外围节点有明显偏差的(2mm之内)每一处罚款200元。

41、楼层内置柱(墙)模板安装的下口没有焊制定位件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42、柱模板安装时柱内垃圾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每一处罚款100元,地下室外墙接茬位置混凝土浇筑前垃圾清理不干净的,每处罚款1000元。

43、拆模时必须书面申请上报项目部,如擅自拆模的发现后处以200~500元罚款。

44、拆模时没有保护建筑产品的而使建筑产品损坏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45、外架发现有夲班组搁放未使用材料的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46、发现拆模材料从外架往下扔甩的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47、所有支模位置的拼缝超过2mm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48、发现支模支撑钢管以外架做支撑点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49、支模平台面在上筋之前没有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处以100元的罚款。

50、所有周期使用的模板、方条必须先取钉在支模,如发现没有取钉而安装使用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51、模板施工必须与钢筋施工密切配合,特别部位必先钢筋施工再模板施工,如不听指挥擅自施工而造成的返工由夲班组自行负责,并且处以200元的罚款。

52、支模支撑架不按照规范要求及项目部技术交底要求的或有严重安全隐患而不整改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53、模板安装过程中班组长必须跟踪检查安装质量,通过自检后在上报项目部,如有严重偏差和质量问题的,而需要长时间(4小时之内)整改,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4、不及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100~300元。

55、本班组没有使用或预备使用的材料,没有定点集中归类的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56、以上工程问题情节严重的(由本身的技术操作原因而返工的),一切经济后果木工班负全部责任。

57、钢筋取样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处以罚款50~200元。

58、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一处罚款20元,

59、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20元,

60、松扣和漏扣大于20%的每一处罚款30元,

61、焊接接头不符合每一处罚款20元,

62、弯起点偏移每一处罚款20元,

63、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每一处罚款30元。

64、漏放或多放钢筋每一处罚款50元。

65、受力筋搭接位置不符合规范的每一处罚款50元。

66、钢筋的弯曲度数及弯曲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款10元。

67、构件加密区不加密或加密尺寸(间距)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款20元。

68、伸入支座钢筋的长度(是否直锚或弯曲)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款50元。

69、柱筋必须全面焊接定位,如柱筋距放样线误差大于5mm的每一处罚款20元。

70、柱筋距楼层面的预留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款30元。

71、箍筋绑扎与主筋不垂直的每一处罚款10元。

72、不及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100~300元。

73、夲班组没有使用或预备使用的材料,没有定点集中归类的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74、砖砌体时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如达不到,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罚款100元/m2。

75、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如达不到要求罚100元/m2。

76、砖砌体应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m2。

77、砖砌体灰缝应为宽度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m2。

78、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批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用细砼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处,不用皮数杆、不拉线砌砖,每一自然间罚50元。

79、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处。

80、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处。

81、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处。

82、拉接筋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或漏放拉接筋,拉结筋留设松动或强度不符合要求,罚50元/根。

83、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按规定挂牌或不按设计重量比,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4、砌体必须断而不按规定留置斜槎,每处罚款100元;砌体留置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85、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没有提前浇水罚款100元。

86、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扳,每处罚款50元。

87、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88、对厕所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混凝土翻口,每处罚款100元。

89、固定木门窗樘的混凝土砖每边小于二块,且混凝土砖间距大于1200mm者,每樘罚款100元。

90、基层处理,灰尘、油腻,处理不到位罚50元/m2。

91、抹灰前应提前打水湿润,若不打水湿润罚100元/m2。

92、抹灰厚度不得超过5-8mm/次,不同材质墙体交接应进行加强措施(铺设加强网片,若达不到规范和方案要求罚50元/m2。

93、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条。

9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m2。

95、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m2。

96、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条。

97、施工前必须做好样板套,墙面粉刷逐日逐墙面验收,验收超规范不合格每块墙罚50元/m2,并返工重新粉刷。

98、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整,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条。

99、砼梁、墙、柱基层宜采用未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未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罚100元/m2。

100、厕浴间、厨房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m2。

101、厕浴间或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四周应做200mm挡水坝,地面找平前必须做蓄水试验,蓄水深度为20-30mm,24h内无渗漏为合格并做记录,若不按规范要求做罚200元/间。

102、厨厕间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300元/间,并返工重做,杜绝渗漏。

103、门窗塞缝不饱满、不密实的罚50元/边。

104、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起泡,起壳等缺陷,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m2。

105、水泥楼面找平层并在水泥终凝前完成不少于两次压光,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m2。

106、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抗压强度达到5Mpa后,方可上人行走,若有违章罚40元/间。

107、室外附属工程,室外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长间距应小于10m,房屋转角处应做45°缝,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应设缝处理。上述缝宽为15-20mm,缝内嵌柔性密封材料,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m2。

108、水泥地坪收光抹面时不得散干水泥,也不得散水收光,若有违章罚20元/ m2。

109、地坪面成活后必须成品保护,不得在刚完成的水泥面层上行走和施工,抹好后的面层要及时进行浇水养护,冬季做防寒、保暖工作,若有违章罚100元/间。

110、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100元/间。

111、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50cm,每处罚款100元。

112、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0元/m2。

113、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面略低的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防水措施。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做蓄水或淋水试验。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m。

114、保温层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

115、找平层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找平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5mm,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m2。

116、屋面工程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每处罚100元~200元/处。屋面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500元。

117、刚性屋面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高度低于250mm,每处(条)罚款50元。

4、考核与评价

甲方每月组织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考核与评价,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

对考核评价施工质量好的乙方予以奖励,同时对管辖该片区的甲方质检员、工长予以奖励。对考核评价施工质量差的乙方予以处罚,同时对管辖该片区的甲方质检员、工长予以处罚。

质量月度评分(实测实量60%+实体质量40%)在按月度完成量扣除0-5元/m2。其中96分为合格;85≤得分<90时月度结算扣除100000元;80≤得分<85时月度结算扣除平米单价150000元;得分<80时月度结算扣除200000元,且每次评分低于80分时追加罚款5万元,连续两次评分低于80分时撤换分包相关主要管理人员,连续三次评分低于80分分包单位无条件撤换出场。

评分表以甲方制定的表格为准。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附录1

工程材料质量保证书

工程名称: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专业分包单位(包工包料):

材料名称及供应单位:

在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由材料供应单位所供应或者包工包料的专业分包单位采用的工程材料,其规格、性能、质量等,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国家规范规程要求,所提供材料的厂家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保证真实有效。如使用不合格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材料供应单位承担。

备注:

材料供应单位(签章):

附录2: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实体质量底线标准

1.工程质量不得有违反规范中规定的所有强制性条文内容;

2.工程质量不得有违反公司强制性标准做法内容;

3.混凝土结构截面尺寸误差不得小于设计的10%;

4.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合格性评定按《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执行,不得小于设计强度;

5.钢筋原材规格、数量、位置以及钢筋接头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规范允许偏差1.5倍,不得随意切割受力钢筋;

6.住宅工程必须符合北京市关于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规定的全部内容;

7.工程不得出现由于施工控制不当造成的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混凝土结构隐蔽前裂缝、穿墙(楼板)管洞全部通过合理措施进行封闭;

8.防水卷材、涂膜材质、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误差不得超过规范规定,节点做法符合设计规定的图集做法要求;

9.工程屋面、外墙、室内有水房间、地下室不得出现渗漏;

10.在潮湿环境内使用的电缆线槽必须使用防水线槽。

11.屋面设置的避雷带必须覆盖整个建筑,避雷测试符合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

12.电气产品必须有“CCC”标识。所有材料必须使用阻燃材料。穿越防火墙及楼板处必须采取防火封堵。

13.用电设备、电箱、变压器的接地必须可靠,按设计要求设置均压环(等电位)。

14.灯具、线盒、插座、开关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的做法。

15.给排水、中水、热水设备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

16.通风空调系统运行调试平稳无噪音。

17.管线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坡向正确,固定牢固,接头无渗漏,排水通畅,洁具开关灵活,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的做法。

18.电梯运行平稳,平层准确。

19.满足消防疏散的要求,所有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20.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附录3: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底线标准

1.项目编制有针对性的质量管控策划,并经上级单位审批(申报省部级以上质量奖的工程应由公司质量总监审批);

2.项目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批手续齐全,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施工质量有较大影响的方案必须经过公司审批;

3.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施工质量有较大影响的方案必须按方案执行;

4.楼高在20m以上或五层以上主体施工施工轴线投测必须采用内控法施工;

5.新开工程对业主提供的建筑物平面定位点坐标图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科技部(技术科)施工技术科(部)进行平面位置的校核,确定无误后方可使用;

6.对业主提供的建筑物定位坐标点桩必须及时进行保护引测控制桩,控制桩应引测到固定建筑物或安全易于保护的地方,引测完毕后,必须经

过公司(分公司)科技部(技术科)施工技术科(部)、监理验线,无误后方可使用;

7.当±0.000m以下基坑土方开挖到最后一步土时,项目应通知科技部(技术科)施工技术科(部)对该基坑标高轴线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根据投测的轴线、标高进行最后一步土开挖、清槽,并浇筑垫层混凝土;

8.住宅工程标高控制必须采用双标高控制,即:墙、柱拆模后,在墙、柱上弹出本层建筑1m控制线,用以控制楼板模板标高和装修楼面标高;同时在墙、柱钢筋上弹出上层结构标高500mm控制线,用以控制楼板混凝土面标高;

9.无论业主、设计有无要求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公司所有工程必须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时间:自测的工程观测到竣工完成,设计有要求的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10.基础换填土方、房心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并随层进行取样试验。室外回填必须有保证室外散水、管线不沉降的可靠措施。回填、取样过程必须有管理人员旁站监督;

11.防水施工前必须将结构裂缝进行封闭;穿墙、穿楼板管道封堵必须按照公司标准做法执行;防水材料必须按照进场的批次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底板、外墙防水施工完毕必须对接头和表面有无破损全数检查;屋面、室内防水必须在防水、保护层或面层施工完毕全数进行试水,试水高度应覆盖全部水平面;屋面防水、外墙防水隐蔽前应经过公司或分公司质保部验收,卫生间、厨房等室内防水施工必须进行样板施工,并经过公司或分公司质保部验收;

12.混凝土浇注必须有管理人员旁站监督,所有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加水;标养混凝土试块必须有可靠的标养措施;

13.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所签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质量问题责任方界定;

14.钢筋原材质量必须以加工完的钢筋取样合格为标准;无论何种接头形式,钢筋接头位置、错开的百分比必须按照搭接规范执行;

15.所有结构试验连续出现3次不合格时,必须向公司通报;

16.模板、架体等方案计算必须按照工程实际使用材料截面进行验算;

17.顶板模板支撑架配置层数不得少于3层,模板支撑架必须经过项目质量、安全共同验收,高大模板必须经过公司质量、安全或分公司质量、安全相关人员验收;

18.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样板施工、样板应通过业主、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验收;

19.外窗、外墙必须进行淋水试验;

20.外墙贴砖、抹灰从基层到面层粘贴用水泥、砂子、粘接剂等材料必须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抹灰必须分层施工,并有可靠的养护措施,必须进行拉拔试验和空鼓检查;

21.寒冷地区冬季施工混凝土必须掺加防冻剂、防冻剂控制标准必须比计划操作环境高一级,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并有可靠的保温措施;装饰装修工程湿作业原则上应在5℃以上环境施工,特殊情况掺加防冻剂时环境气温不得低于-10℃;

22.机电安装在机房、管道间(井)、吊顶内必须先进行综合排布设计,然后和土建配合进行样板施工,一级、二级工程深化设计需经过公司审核;

23.涉及使用功能、结构安全的施工原始资料、图片必须及时收集,延后时间不得迟于3天;

2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5.对于施工完毕的结构工程严禁打磨、修补、剔凿、擦粉。


附件三:

环境保护协议书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14001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1、我公司(甲方或承包人)承建的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按与供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为供方提供施工条件。

2、乙方为运输供方:是 否

2.1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时,供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2.1.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1.2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的规定。

2.1.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2.1.4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2.1.5具有应急措施和方法。

2.2遵守下述要求:

2.2.1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2.2.2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2.2.3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2.4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2.2.5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3、乙方为建筑施工供方:是 否

3.1供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供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3.2供方要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3供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3.4供方按要求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5建筑工程竣工后,供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3.6如果供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必须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4、供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

5、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乙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

工程分包廉政建设协议书

总承包人(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 包 人(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竣工,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1、甲方廉政管理职责

1.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甲方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1.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

1.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1.4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廉政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乙方。

1.5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可能对其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1.6甲方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7甲方人员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名目收受各种礼品、礼金和礼劵。

1.8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发现贿赂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2、乙方廉政管理职责

2.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廉政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参照执行。

2.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2.3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借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时机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礼劵,否则视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

2.4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得邀请甲方人员进行旅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2.5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造成甲方利益损失的,甲方将视情节和后果扣除乙方工程款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2.6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院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赔偿。

2.7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主动及时把情况反映给甲方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

3、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五:

建设工程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规范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共行为,保障劳务工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本单位在履行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单位”)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全过程中,在进行劳务分报和使用劳务用工方面,本单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贵单位的一切规章管理制度,依法从事工程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不搞挂靠,不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和未经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2、本单位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

3、本单位使用的劳务工人,保证做到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劳务作业的内容和劳动报酬的计价方法及标准,明确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主动接受贵单位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

4、本单位严格按照与贵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和本单位与劳务工人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劳务工人的劳务工资,无论发生任何情况,本单位决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劳务工人工资,并经劳务工人本人签字确认,主动呈报贵单位监督检查。

5、本单位自愿接受贵单位关于队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而采取的任何监督和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贵单位关于劳务用工和劳务工资支付的规定,若贵单位认为有必要,未确保劳务工资足额按时发放需建立劳务工资支付保障资金,本单位自愿足额按贵单位要求缴纳劳务工资支付保障资金,接受贵单位队劳务工资支付的任何监督措施,做好劳务工资支付工作,并将支付的劳务工资支付统计报表及时呈报贵单位审核监督。

6、若贵单位认为有必要,需在银行开设“劳务工资专户”,本单位自愿接受并委托贵单位在银行开设“劳务工资专户”,建立劳务工人工资卡,将工资直接打入劳务工人工资卡中,自愿接受贵单位队“劳务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7、若贵单位发生资金矛盾时,本单位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无条件优先支付劳务工人工资。

8、本单位因拖欠劳务工人工资,且处置不当导致劳务工人投诉或上访事件,给贵单位造成影响,本单位除队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外,愿依据与贵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以及贵单位有关管理制度或规定的任何处罚,并愿意接受贵单位按本单位拖欠劳务工资总额的50—100%的罚款。

9、本单位将严格按照贵单位规定,成立劳务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分别时处置劳务工资纠纷在本单位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劳务工资支付纠纷化解在本单位,决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或将责任、矛盾延伸至贵单位。一旦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劳务工资支付的投诉或上访时间,本单位保证及时主动向地方政府和贵单位回报,主动向地方政府承担因支付劳务工资的责任并积极去做地方政府的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不给贵单位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和负面效应。

10、本单位保证按贵单位规定,在劳务工人集中生活区张贴本单位劳务工人工资纠纷处置公告,公布劳务工人工作管理制度,发生工资支付纠纷的处理程序,本单位和项目部处理劳务工资支付纠纷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点。保证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起劳务工资纠纷,自愿承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因劳务工资支付纠纷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六-1:

主体结构分项综合单价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含税综合单价(元)

计算规则

备注

一、

单项工程





1

钢筋

t


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

除办公楼以外,包含仓库及其他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基础、承台、基础梁、内隔墙下带形基础、钢柱包脚、挡土墙

2

模板


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

除办公楼以外,包含仓库及其他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基础、承台、基础梁、内隔墙下带形基础和地圈梁、设备基础、挡土墙、调节板安装坑道侧墙和底板、钢柱包脚、挡土墙

3

混凝土

m3


根据2013清单计价规范

除办公楼以外,包含仓库及其他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基础、承台、基础梁、内隔墙下带形基础和地圈梁、设备基础、挡土墙、调节板安装坑道侧墙和底板、钢柱包脚、挡土墙

4

人工配合机械回填土

工日


按照现场确认的实际发生工日数计量(按10小时/工日)

按照现场确认的实际发生工日数计量(按10小时/工日)

5

基底清土

m2


按基底垫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

垫层混凝土

m3


根据图纸砼净体积计算。后浇带另计。


7

外脚手架搭拆(办公楼)

m2


按建筑面积每平米计算

包含楼层内所有的临边、洞口防护、现场加工棚、防护棚、安全通道的搭拆等

8

外脚手架搭拆(钢结构仓库)

m2


外墙垂直投影面积


9

止水钢板安装

m


依据图纸按米计算。

人工、机械(含电焊条)

10

钢筋切头(两头)


综合直螺纹不同规格、以直螺纹套筒实际施工个数计算(每个含两个头)

人工、机械(含砂轮片)

11

钢筋连接(直螺纹)


综合直螺纹不同规格、以直螺纹套筒实际施工个数计算

材料费,安装包含在钢筋工程单价中

12

砖胎膜砌筑

m3


按砌筑净体积计算

人工、机械、辅材

13

砖胎膜抹灰

m2


按实际抹灰面积计算

人工、机械、辅材

14

零星用工:技工

工日


按实际发生,以甲方完整签字的零星用工签证单为准

按照现场确认的实际发生工日数计量(按10小时/工日)

15

零星用工:普工

工日


按实际发生,以甲方完整签字的零星用工签证单为准

按照现场确认的实际发生工日数计量(按10小时/工日)

备注:

(1)上述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分包范围内工作需要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抢工费、正常工序衔接所产生的费用;小型工具用具使用费; 模板、木方材料费;辅助材料费;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箱、电缆、电线费;施工生产个人防护、用品费;保险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招标人统一办理,其它保险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塔吊吊钩以下的配合费;现场经费、分包合同备案费、风险费;垫资费;投标人所需的各种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预见的施工所需一切费用。

(2)按照图纸设计采用对焊连接的构件,如投标人采用了直螺纹连接,按照直螺纹与对焊的差价,从工程款中扣除。直螺纹套筒损耗率不超过1.5%,超过部分乙方按原价赔偿。


附件七 地下施工流水段划分图


附件八:

实 测 实 量

1. 目的

1.1.作为金茂谷镇·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现场过程检查与监测的制度文件。

1.2.规范产品质量实测过程中的程序、取样方法、测量操作、数据处理等具体步骤和要

求。

1.3.提供产品质量实测的操作方法,尽可能消除人为操作引起的偏差,切实起到提高工

程质量的作用。

2. 取样总则

2.1. 以自然间为测量单元,所有实测指标全部实测实量,不能有遗漏。

2.2. 可追溯原则:对实测实量的各项目标段结构层或房间的具体楼栋号、房号做好书面

记录并存档。

2.3. 真实原则:测量数据应反映项目的真实质量,避免为了片面提高实测指标,过度修

补或做表面文章,实测取点时应规避相应部位,并对修补方案合理性进行检查。

3. 实测实量内容

3.1 混凝土结构:结构楼层净高、截面尺寸偏差、表面平整度、垂直度、顶板水平度极差、楼板厚度偏差、房间开间/进深偏差;

3.2 砌筑工程: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外门窗洞口尺寸偏差、方正度、重要预制或现浇构件、砌筑工序;

4. 合格率计算

4.1 每个自然间的每项实测实量指标合格率=测点合格数/所有测点数量。若每个自然间的各项指标均合格,则该自然间实测实量合格;若有一项及一项指标以上不合格,则该自然间实测实量不合格。

4.2 实测实量合格率=每层的合格自然间数量/每层总的自然间数量。

4.3 要求实测实量合格率达到82%。

5、各分部分项工程实测实量实施方法

5.1. 混凝土结构工程

5.1.1结构楼层净高(砼结构)

实测项目

结构楼层净高

操作示例

合格标准

〔-10,10〕mm

结构楼层净高测量示意

测量工具

5m钢卷尺配合红外水平仪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1)实测区:每一个功能房间作为1个实测区,每层累计实测实量5个实测区。功能房间从门口进门左边阴角为第一尺,顺时针方向依次为第二尺、第三尺、第四尺,房间中间为第五尺。

2)测量方法:实测前需在结构墙上弹好建筑1米线,同时需了解所选套房的各房间结构楼板的设计厚度和建筑做法厚度等。各房间沿进深方向距地脚边线50cm在1米线高度选取4点,在地面几何中心1米线高度位选取1点,分别测量出各点位到结构顶板的垂直距离S,S+1米+地面工程做法厚度即为当前施工阶段5个点位结构层高实测值(中间点位应该在计算结果中减去顶板理论起拱高度值)。

3)合格率计算点:当实测值与设计值最大偏差值在【-20,20】mm之间时,5个偏差值的实际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当实测值与设计值最大偏差值﹥20mm或﹤-20mm时,5个偏差值均按最大偏差值计,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

5.1.2. 截面尺寸偏差(砼结构)

实测项目

截面尺寸偏差

操作示例

合格标准

〔-5,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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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面尺寸偏差测量示意

测量工具

5m钢卷尺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1)以钢卷尺测量同一面墙/柱截面尺寸,精确至毫米。

2)同一墙/柱面作为1个实测区。每个实测区从地面向上300mm 和1500mm各测量截面尺寸1次,选取其中与设计尺寸偏差最大的数,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1个计算点。

5.1.3. 表面平整度(砼结构)

实测项目

表面平整度

操作示例

合格标准

〔0,8〕mm

QQ截图<a rel=********150924" word_img="file:///C:/Users/77200/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8.jpg">


表面平整度偏差测量示意

测量工具

2米靠尺、楔形塞尺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1)剪力墙/暗柱:选取长边墙,任选长边墙两面中的一面作为1个实测区。

2)当所选墙长度小于3米时,同一面墙4个角(顶部及根部)中取左上及右下2个角。按45度角斜放靠尺,累计测2次表面平整度。跨洞口部位必测。这2个实测值分别作为该指标合格率的2个计算点。

3)当所选墙长度大于3米时,除按45度角斜放靠尺测量两次表面平整度外,还需在墙长度中间水平放靠尺测量1次表面平整度。跨洞口部位必测。这3个实测值分别作为判断该指标合格率的3个计算点。

4)砼柱:可以不测表面平整度。

5.1.4. 垂直度(砼结构)

实测项目

垂直度

操作示例

合格标准

[0,8]mm;大模板混凝土垂直度为[0,5]mm;

QQ截图<a rel=********151035" word_img="file:///C:/Users/77200/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0.jpg">QQ截图<a rel=********151035" word_img="file:///C:/Users/77200/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1.jpg">


垂直度偏差测量示意

测量工具

2米靠尺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1)剪力墙:任取长边墙的一面作为1个实测区。

2)当墙长度小于3米时,同一面墙距两端头竖向阴阳角约30cm位置,分别按以下原则实测2次:一是靠尺顶端接触到上部砼顶板位置时测1次垂直度,二是靠尺底端接触到下部地面位置时测1次垂直度。砼墙体洞口一侧为垂直度必测部位。这2个实测值分别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2个计算点。

3)当墙长度大于3米时,同一面墙距两端头竖向阴阳角约30cm和墙中间位置,分别按以下原则实测3次:一是靠尺顶端接触到上部砼顶板位置时测1次垂直度,二是靠尺底端接触到下部地面位置时测1次垂直度,三是在墙长度中间位置靠尺基本在高度方向居中时测1次垂直度。砼墙体洞口一侧为垂直度必测部位。这3个实测值分别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3个计算点。

4)砼柱:任选砼柱四面中的两面,分别将靠尺顶端接触到上部砼顶板和下部地面位置时各测1次垂直度。这2个实测值分别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2个计算点。

5.1.5. 顶板水平度极差(砼结构)

实测项目

顶板水平度极差

操作示例

合格标准

[0,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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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水平度极差测量示意

测量工具

激光扫平仪、具有足够刚度的5米钢卷尺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1) 同一功能房间砼顶板作为1个实测区。

2)使用激光扫平仪,在实测板跨内打出一条水平基准线(建筑1m线)。同一实测区距顶板天花线约30cm处位置选取4个角点,以及板跨几何中心位(若板单侧跨度较大可在中心部位增加1个测点),分别测量砼顶板与水平基准线之间的5个垂直距离。以最低点为基准点,计算另外四点与最低点之间的偏差。偏差值≤15mm时实测点合格;最大偏差值≤20mm时,5个偏差值(基准点偏差值以0计)的实际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最大偏差值﹥20mm时,5个偏差值均按最大偏差值计,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

5.1.6. 楼板厚度偏差(砼结构)

实测项目

楼板厚度偏差

操作示例

合格标准

[-5,8]mm


楼板厚度偏差测量示意

测量工具

楼板厚度检测仪、电钻、卷尺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1)同一跨板作为1个实测区。每个实测区取1个样本点,取点位置为该跨板的中央部位。

(2)测量所抽查跨的楼板厚度,当采用非破损法测量时将测厚仪发射探头与接收探头分别置于被测楼板的上下两侧,仪器上显示的值即为两探头之间的距离,移动接收探头,当仪器显示为最小值时,即为楼板的厚度;当采用破损法测量时,可用电钻在板中钻孔,以卷尺测量孔眼厚度。

5.1.7 . 房间开间/进深偏差(砼结构)

实测项目

房间开单/进深偏差

操作示例

合格标准

[-10,10]mm


房间开间/净深偏差测量示意

测量工具

激光测距仪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1)每一个功能房间的开间和进深分别各作为1个实测区。

2)同一实测区内按开间(进深)方向测量墙体两端的距离,各得到两个实测值,比较两个实测值与图纸设计尺寸,找出偏差的最大值,其小于等于10mm时合格;大于10mm时不合格。

6、实测实量记录

产品质量实测实量记录表

表1

工程名称


楼 号


户 型


功能房间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项目

测量

点位

设计值

(mm)

实测值

(mm)

实测偏差(mm)

允许偏差

(mm)

点位评定

合格 √不合格×

1




(0,8)

砌体

(0, 5)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10

28





29





30





结论

墙体垂直实测 点,合格 点,合格率

测量人员


记录人员


备注

每一面墙作为1个实测区,累计10个实测区,墙长大于3米测3个点,墙长小于3米测2个点,

注:1、实测点合格率≥80%,实测项为合格。2、此表适用于有具体允许偏差值和能以具体数字表述测量项目。

产品质量实测实量记录表

表1

工程名称


楼 号


户 型


功能房间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项目

测量

点位

设计值

(mm)

实测值

(mm)

实测偏差(mm)

允许偏差

(mm)

点位评定

合格 √不合格×

1




(0,8)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10

28





29





30





结论

墙体平整实测 点,合格 点,合格率 ,

测量人员


记录人员


备注

每一面墙作为1个实测区,累计10个实测区,墙长大于3米测4个点,当有门洞时测5个点,墙长小于3米测3个点,

注:1、实测点合格率≥80%,实测项为合格。2、此表适用于有具体允许偏差值和能以具体数字表述测量项目。

产品质量实测实量记录表

表1

工程名称


楼 号


户 型


功能房间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项目

测量

点位

设计值

(mm)

实测值

(mm)

实测偏差(mm)

允许偏差

(mm)

点位评定

合格 √不合格×

第一

测区

1




(-5,8)


2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10

28





29





30





结论

墙体见面尺寸实测 点,合格 点,合格率

测量人员


记录人员


备注

每一个墙面可以作为1个实测区,累计实测实量15个实测区,每个测区2点。

注:1、实测点合格率≥80%,实测项为合格。2、此表适用于有具体允许偏差值和能以具体数字表述测量项目。

毛坯装饰实测实量记录表

表1

工程名称


楼 号


户 型


功能房间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项目

测量

点位

设计值

(mm)

实测值

(mm)

实测偏差(mm)

允许偏差

(mm)

点位评定

合格 √不合格×

开间进深

1




(-10,10)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结论

房间开间进深实测 点,合格 点,合格率

测量人员


记录人员


备注

每一个功能房间的开间和进深分别各作为1个实测区,累计实测实量6个功能房间的12个实测区。

注:1、实测点合格率≥80%,实测项为合格。

2、此表适用于有具体允许偏差值和能以具体数字表述测量项目。

产品质量实测实量记录表

表1

工程名称


楼 号


户 型


功能房间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项目

测量

点位

设计值

(mm)

实测值

(mm)

实测偏差(mm)

允许偏差

(mm)

点位评定

合格 √不合格×

1




(0, 15)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结论

房间顶板平整度实测 个房间 点,有 个房间 合格,合格率

测量人员


记录人员


备注

每一个功能房间作为1个实测区,累计实测实量10个实测区

注:1、实测点合格率≥80%,实测项为合格。

2、此表适用于有具体允许偏差值和能以具体数字表述测量项目。

现场实测实量记录汇总表

表1-1

工程名称


楼 号


检查时间

户 型


功能房间

结构工程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研凯勃


检查项目

实测点

合格点

合格率


墙体垂直度





墙体平整度





开间进深





墙体截面尺寸





顶板平整度





电线接线盒实测





………..















合计






附录八:考评评分

实体质量检查评分表(地基基础至正负零)

检查公司

检查单位工程

检查时间

施工单位

检查得分

检查项

检查项代码

检查项权重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值

检查情况








土方及降水、排水

1.1

5

1、 土方场内堆放高度及距基坑边距离符合要求,不会危及基坑和桩基安全;边坡坡度符合规范和审批后方案要求;

1、土方场内堆放高度及距基坑边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边坡坡度不符合规范和审批后方案要求,每处扣2分,最多扣5分;



2、 降水达到预定效果,基坑底部无渗水;停止降水时间符合要求;

2、降水未达到预定效果,坑底有渗水,扣2分;停止降水时间不符合要求,扣3分;



3、 天然地基四周设排水沟。

3、天然地基四周无排水沟,扣2分。



4、其它

4、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基坑支护

1.2

8

1、 基坑开挖分段分层控制,挖土后及时支护;

1、 基坑开挖未按规范和审批后方案要求分段分层控制,挖土后未及时支护,每1处扣1分,最多扣4分;



2、 按规范要求进行基坑和基础变形监测;

2、 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基坑和基础变形监测,扣8分;



3、 基坑周边安全防护栏杆符合要求;

3、 无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不符合要求,每1处扣2分,最多扣4分;



4、 基坑变形值符合规范要求,支护有效,不出现垮塌

4、基坑变形值超过规范限值、扣4分;基坑局部垮塌,扣4-8分;



5、其它

5、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地基处理

1.3

12

1、 换填法:换填土范围符合审批后方案要求,严禁混入垃圾,分层施工,密实度符合要求;

1、 换填范围不符合要求,或未分层换填;或混入垃圾,或密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每1种情况扣2分;



2、注浆法:注浆顺序应跳孔间隔,先外围后内部

2、注浆法未跳孔间隔,或注浆顺序错误,扣3分;



3、 CFG桩复合地基:截桩合格;褥垫层厚度符合要求;

3、 CFG桩截桩头不合规,每1根桩扣2分;每1处CFG桩褥垫层厚度偏差超过100mm面积大于1平方米,扣2分;



4、真空预压法:加固土体中夹有砂层时,应采取措施切断加固区内外水气联系;

4、采用真空预压法,加固土体中夹有砂层时,未采取措施切断加固区内外水气联系,造成预压失败,扣12分;



5、 强夯法:场地排水良好无积水;第一遍点夯与第二遍满夯时间间隔满足要求;

5、 强夯时场地积水,视情况扣3-6分;强夯第一遍点夯与第二遍满夯时间间隔不满足规范或施工方案要求,扣6分;



6、水泥土搅拌法(湿法):严禁没有水泥计量装置的搅拌桩机投入使用。

6、水泥土搅拌法若发现无水泥计量的搅拌桩机投入使用,扣6分;



7、其它

7、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桩基

1.4

15

1、桩位偏差(轴线、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

1、 桩位偏差超过规范要求,每一桩扣2分,最多扣8分;



2、截桩和桩头处理合规;

3、 截桩或桩头处理不合规,每一桩扣2分,最多扣8分;



3、对于Ⅲ、Ⅳ类桩,按规范采取处理措施

4、 对于Ⅲ、Ⅳ类桩,未按规范要求采取措施,每1根桩扣3分,最多扣10分;



4、其它

5、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地下防水

1.5

20

1、 防水基层合格;

1、 防水基层不平整,阴阳角R角不圆滑,每1处扣1分,最多扣3分;基层裂缝每1条扣1分,最多扣3分;



2、 严禁使用假冒伪劣防水卷材;

2、 采用假冒伪劣防水卷材,扣20分;



3、 涂膜防水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 涂膜防水未达到设计厚度,每处扣3分,最多扣9分;



4、穿墙套管防水措施;

4、 穿墙套管防水措施不符合规范和审批后方案要求,每1处扣3分,最多扣10分;



5、穿墙螺杆切割面低于墙面;

5、穿墙螺杆切割面高于墙面,每面墙扣1分,最多扣3分;



6、 防水附加层、加强层;

6、 细部防水附加层或加强层未按规范施工,每一处扣1分,最多扣10分;



7、 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措施符合要求,成品保护措施到位;

7、 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成品保护不到位,每面墙扣2分,最多扣6分;



8、 后浇带、施工缝止水措施符合要求

8、 后浇带、施工缝止水带留设不符合要求,每1处扣2分,最多扣10分;



9、其它

9、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模板

1.6

15

1、 保证模板质量,防止因模板翘曲变形导致拼缝不严;

1、 发现翘曲变形模板投入使用,每1处扣1分,最多扣6分;



2、模板支撑稳定、牢固;在土上支模时,土面要平整密实,立柱下有垫枋;

2、模板支撑不稳定、牢固,或支撑在土上的立柱下无垫枋或垫块,每1处扣1分,最多扣6分;



3、 模板支撑间距符合规范和审批后方案要求,高支模要符合审批后专项方案要求;

3、 模板支撑间距不符合要求,每1处扣1分,最多扣6分;高支模不符合审批后专项方案要求,扣8-15分;



4、 模板支架立柱底200mm处应设扫地杆;

4、 在立柱底200mm处未设扫地杆,每排扣2分,最多扣8分;



5、 后浇带支撑应独立搭设;

5、 后浇带支撑未独立搭设,每1条后浇带扣4分,最多扣8分;



6、 模板支撑体系和外架是否混搭;

6、 模板支撑体系和外架混搭,每1处扣1分,最多扣5分;



7、模板支柱由钢管和木方混搭、或由其它刚度相差显著的材料混搭;

7、模板支柱由不同材料混搭,每处扣1分,最多扣6分;



8、模板材质、厚度;

8、模板材质、厚度不符合合同及审批通过的方案要求,扣15分;



9、砼达到规定强度前,不能拆底模

9、砼达到规定强度前拆模(如拆模时砼强度不够造成损坏),每1处扣3分,最多扣6分;



10、其它

10、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钢筋

1.7

10

1、梁柱节点处钢筋布设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箍筋加密区不符合要求,每1处扣2分,最多扣6分;锚固长度不符合要求,每1处扣2分,最多扣6分;



2、同一截面钢筋接头率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2、同一截面钢筋接头率不符合要求,每1处扣3分,最多扣6分;



3、钢筋接头符合规范要求;

3、钢筋接头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4、钢筋下料正确。

4、钢筋下料长度不正确,每1处扣1分,最多扣5分;



5、其它

5、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混凝土

1.8

15

1、 基础混凝土裂缝;

1、 严重质量缺陷,每出现1条裂缝扣2分;其它裂缝每条扣0.5分;最多扣6分;



2、砼错台;

2、每1处10-30mm宽错台扣1分;每1处30-60mm错台扣2分;最多扣6分。但每1处大于60mm错台扣5分,最多扣15分;



3、砼胀模;

3、发生胀模,每1处扣1分,最多扣6分;



4、 砼孔洞、蜂窝、夹渣;

4、 出现严重质量缺陷,每1处扣2分,最多扣8分;出现一般质量缺陷,每1处扣1分,最多扣5分;蜂窝≥400cm2按严重质量缺陷计;



5、 基础混凝土露筋

5、出现严重质量缺陷,每1处扣3分,最多扣9分;出现一般质量缺陷,每1处扣1分,最多扣5分;



6、墙柱垂直度、平整度

6、对于每项指标每个测区测10个点:检查点位80%及以上合格不扣分,79%~60%合格扣3分,59%及以下合格扣6分;以上不合格点中,超过允许偏差超过1.5倍及以上每个点位扣3分。(检查表格另附)



7、其它

7、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检查得分率:(所有检查项应得分之和-所有检查项扣分之和)/所有检查项应得分之和X100%=








注:1、当表中某个“检查项”没参与检查时,其分值不算入“所有检查项应得分之和”;



2、每个“检查项”总扣分不超过其权重分值。












检查人员:


被检项目经理:

实体质量检查评分表(主体结构)



检查公司

检查单位工程

检查时间



施工单位


检查得分



检查项

检查项代码

检查项权重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值

检查情况












模板及支撑系统

2.1

25

1、 保证模板质量,防止因模板翘曲变形导致拼缝不严;

1、 检查模板堆场和现场,发现翘曲变形模板投入使用,每1块明显变形模板扣0.5分,最多扣5分;





2、模板支撑稳定、牢固;立柱下应有垫枋;梁高大于600mm时,梁中应设对拉螺杆;

2、模板支撑不稳定、不牢固,每处扣2分,最多扣10分;立柱下无垫枋或垫块,每处扣0.5分,最多扣5分;梁高大于600mm时,梁中未设对拉螺杆,每个梁扣1分,最多扣5分;





3、 模板支撑间距符合经审批通过的方案要求,高支模要符合专项方案要求;

3、 模板支撑间距不符合要求,每1处扣0.5分,最多扣5分;





4、 模板支架立柱底200mm处应设扫地杆;

4、 在立柱底200mm处未设扫地杆,每1处扣0.5分,最多扣5分;





5、 后浇带支架应独立搭设;

5、 后浇带支架未独立搭设,每1条后浇带扣3分,最多扣9分;





6、 模板支撑体系和外架是否混搭;

6、 模板支撑体系和外架混搭,每1处扣1分,最多扣5分;





7、模板支柱由钢管和木方混搭、或由其它刚度相差显著的材料混搭;

7、模板支柱由不同材料混搭,每处扣1分,最多扣6分;





8、模板材质、厚度;

8、模板材质、厚度不符合合同及审批通过的方案要求,扣15分;





9、砼达到规定强度前,不能拆底模

9、砼达到规定强度前拆底模(如拆模时砼强度不够造成损坏),每1处扣1分,最多扣8分。





10、其它

10、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钢筋工程

2.2

10

1、梁柱节点处钢筋布设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箍筋加密区不符合要求,每1处扣1分,最多扣5分;





2、同一截面钢筋接头率符合规范要求;

2、同一截面钢筋接头率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3、砼中预留管线不能过密;

3、预留管线过密导致砼保护层或管线间距不够,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4、钢筋下料正确;

4、钢筋下料长度不正确,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5、悬臂构件和板负筋位置正确。

5、悬臂构件负筋因踩踏等原因发生变位,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6、其它

6、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混凝土工程

2.3

30

1、 砼布料时,出料口离板高度小于2米;

1、 砼布料时,出料口离板高度大于2米,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2、砼浇筑通道符合要求;

2、砼浇筑通道不符合要求,每处扣3分,最多扣10分;无浇筑通道时扣10分;





3、梯段等竖向砼构件施工缝留设位置正确;

3、梯段施工缝留设位置不正确,每个梯段扣2分,最多扣5分;





4、 按规范要求制作同条件砼试块,并置于现场养护;

4、 未按规范要求制作同条件砼试块并置于现场养护,每处扣2分,最多扣5分;





5、浇筑竖向结构砼前,防漏浆措施到位;

5、浇筑竖向结构砼前,防漏浆措施不到位,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6、后浇带留设符合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

6、后浇带留设不符合规范或设计图纸要,每1处扣2分,最多扣6分;





7、后浇带处应加设密目钢丝网防止漏浆;

7、后浇带处未加设钢丝网拦截砼,或钢丝网破洞,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8、对楼板混凝土初凝前一次赶压,终凝前二次赶压收光;

8、对楼板混凝土未二次赶压收光,每个房间扣1分,最多扣5分;





9、 砼强度达到1.2Mpa前禁止上人;

9、 砼表面有脚印,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10、混凝土尺寸偏差:轴线、垂直度、平整度、板底水平高差;

10、对于每项指标每个测区测10个点:检查点位80%及以上合格不扣分,79%~60%合格扣2分,59%及以下合格扣3分;以上不合格点中,超过允许偏差超过1.5倍及以上每个点扣2分。(检查表格另附)













11、露筋

11、严重质量缺陷每个点位扣2分;一般质量缺陷每个点位扣0.5分;安装预留孔洞造成的纵向受力筋外露每处扣1分、一般钢筋外露每处扣0.5分;最多扣10分;





12、砼蜂窝、孔洞、夹渣、漏振

12、严重质量缺陷每个点位扣2分;一般质量缺陷每个点位扣1分;蜂窝≥400cm2按严重质量缺陷计。最多扣10分;





13、砼板裂缝

13、单裂纹:3个房间/套且≤3条以下不扣分,超过3个房间且>3条每套扣1分;网状裂纹:每块板超过0.5m2及以上,每个套扣1分;最多扣5分;





14、其它表观质量

14、麻面或掉皮(>1000cm2):1处<每间<5处,每间扣1分,大于等于5处每间扣2分;缺棱掉角长×宽≥300×50mm,每处扣1分;阳角漏浆飞边高×宽≥1000×50mm,每处扣1分;以上每项最多扣4分;





15、应一次浇筑的砼构件擅自改为二次浇筑;导墙浇筑高度

15、对于防水导墙等按规定应一次浇筑的构件若二次浇筑,或浇筑高度不够,每1处扣1分,最多扣6分;





16、砼错台

16、对于10-30mm错台,每处扣1分;对于30-60mm错台,每处扣2分;最多扣6分;但对于大于60mm错台,每处扣5分,最多扣15分;





17、混凝土结构实测实量

17、结构阶段每层拆模完成后15日内现场未进行分户实测实量,扣3-6分;实测实量记录项目不全或无检查人签字和日期,每项扣1分;





18、其它

18、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砌筑工程

2.4

20

1、砌块完整性

1、禁止用碎砖或破损砌块砌筑墙体(因模数关系和工艺需要切留的小砖除外),每发现1处不合规扣1分,最多扣3分;





2、组砌方式

2、组砌方式违反规范,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3、砌筑砂浆

3、使用已经初凝的砂浆,或使用落地灰,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现场堆放砂浆无垫板直接接触砼楼板,每处扣1分,最多扣4分;





4、灰缝

4、对每面墙,平均灰缝宽度超过规范允许宽度2倍以上或不到50%,每面墙扣1分,最多扣5分;





5、顶砌或顶塞

5、外墙顶砌或顶塞不合格,砂浆明显不饱满或存在透明缝,每处扣2分,最多扣8分;





6、拉结筋

6、施工洞处缺少拉结筋,每处扣1分,最多扣8分;





7、剔槽

7、每处水平剔槽扣2分,最多扣8分;每处不规则剔槽扣1分,最多扣8分;





8、垂直度、平整度、洞口尺寸

8、每个测区每项指标测10个点:检查点位80%及以上合格不扣分,79%~60%合格扣2分,59%及以下合格扣3分;以上不合格点中,超过允许偏差超过1.5倍及以上点位每个点扣2分。(检查表格另附)









9、其它

9、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砼二次结构

2.5

15

1、构造柱

1、先浇筑构造柱后砌墙,或未设投料斗导致上部浇筑不密实,每处扣2分,最多扣6分;构造柱和一次结构一体浇筑,每处扣5分,最多扣15分;





2、过梁

2、预制过梁未标明制作日期和上下面,每1处扣1分,最多扣3分;应该设过梁处未设过梁,每处扣2分,最多扣6分;





3、二次悬挑构件

3、二次浇筑的悬挑构件应负筋变位或踩踏导致倾覆破坏或明显变位,每处扣3分,最多扣9分;





4、压顶

4、防流挂部位未设置压顶,每处扣1分,最多扣6分;





5、与一次结构相邻的二次结构

5、浇筑前未剔凿处理与之相邻的一次结构面,每次扣1分,最多扣6分;





6、其它

6、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检查得分率:(所有检查项应得分之和-所有检查项扣分之和)/所有检查项应得分之和X100%=












注:1、当表中某个“检查项”没参与检查时,其分值不算入“所有检查项应得分之和”;





2、每个“检查项”总扣分不超过其权重分值。

















检查人员:


被检项目经理:



实体质量检查评分表(装饰装修与安装)


检查公司

检查单位工程

检查时间


施工单位


检查得分


检查项

检查项代码

检查项权重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值

检查情况


工序倒错

3.1

10

1、装修前是否已将结构阶段出现的质量缺陷按规范处理完毕;

1、装修前未将结构阶段出现的质量缺陷按规范处理完毕,每处按结构阶段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最多扣10分;




2、装修、安装工序倒错;

2、装修、安装每1项工序倒错扣3分,最多扣9分;




3、装修、安装阶段未将前道工序出现的质量缺陷按规范处理完毕就被下道工序隐蔽;

3、装修、安装阶段未将前道工序出现的质量缺陷按规范处理完毕就被下道工序隐蔽,按前道工序质量缺陷扣分。




屋面保温与防水

3.2

12

1、 基层要求坚实

1、 作为防水基层的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出现疏松、起皮、起砂等缺陷,每处扣1分,最多扣4分;




2、平屋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平屋面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2分,最多扣4分;





3、 防水层施工时,基层应干燥,雨雪天不能进行屋面防水施工。

3、 防水施工时基层不干燥,或在雨雪天进行屋面防水施工,每处扣2分,最多扣4分;




4、 出屋面结构(如楼梯间、机房、山墙、变形缝、女儿墙、天窗壁、烟风道)与屋面板交界处要一次浇筑砼导墙;

4、 出屋面结构与屋面板交界处未做砼导墙,每种情况(如楼梯间、机房、山墙、变形缝、女儿墙、天窗壁、烟风道)扣2分,最多扣8分;




5、 基层与伸出屋面的结构连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如檐口、天沟、水落口)均应做成圆弧,圆弧应用套板成型,确保顺直、圆滑;

5、 基层与伸出屋面的结构连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如檐口、天沟、水落口)未做成圆弧,每处扣1分,最多扣4分;




6、 出屋面管根处应做混凝土台;

6、 出屋面管根处未做混凝土台,每处扣1分,最多扣4分;




7、基层与伸出屋面的结构和构筑物连接处、基层的转角处应增铺防水附加层。

7、每发现1处应做防水附加层而没做,扣1分,最多扣2分;




8、防水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8、发现防水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采用假冒伪劣材料,扣8分;




9、女儿墙防水上卷高度应高于屋面建筑完成面250mm。

9、若女儿墙防水上卷高度低于屋面建筑完成面250mm,扣2分;




10、刚性防水层与山墙、女儿墙以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应留有缝隙,并做柔性密封处理;

10、 刚性防水层与山墙、女儿墙以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未留缝隙,每个屋顶扣2分;




11、刚性防水层应设置分隔缝,缝内填嵌密封材料。

11、 刚性防水层未按规范设置分隔缝,每个屋顶扣2分。




12、屋面保温材料和构造符合设计和施工图要求;

12、屋面保温材料和构造不符合设计和施工图要求,每个屋顶扣4分。




13、其它

13、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4分。




顶棚、烟风道

3.3

10

1、 住宅水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应采用A级防火材料;

1、 吊顶按规范应采用A级防火材料的部位使用非A级防火材料,每处扣2分,最多扣4分;




2、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金属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2、 吊顶中金属件未进行防锈处理,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3、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

3、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大于300mm,每房间扣1分,最多扣3分;




4、 烟风道与楼板间隙应支模分两次浇筑砼;

4、 烟风道与楼板间隙封堵不合规,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5、 做好烟风道成品保护,已破坏的不能安装。

5、 烟风道成品保护不到位,每处扣1分,最多扣2分。




6、板底高差:合格值15mm

6、每个测区测10个点:检查点位80%及以上合格不扣分,79%~60%合格扣2分,59%及以下合格扣3分;以上不合格点中,超过允许偏差超过1.5倍及以上点位每个点扣2分。(检查表格另附)




7、其它

7、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4分。




墙面抹灰

3.4

15

1、 抹灰前应完成墙面孔洞封堵;

1、 抹灰前未完成墙面孔洞封堵,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2、 不同材质交界面应按要求挂钢丝网或钢板网;

2、 不同材质交界面未按要求挂钢丝网或钢板网,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3、 抹灰前一天应对墙面进行喷水湿润;

3、 抹灰前未提前湿润墙面,扣2分;




4、甩浆均匀性、牢固度;

4、甩浆不均匀、不牢固,每个房间扣1分,最多扣4分;




5、 抹灰层应粘结牢固,无空鼓;

5、 抹灰空鼓,每1处扣1分,最多扣3分;




6、 必须分层抹灰,每层不超过10mm;总厚度超过35mm时,应加设钢丝网加强;

6、 未分层抹灰,每层厚度超过10mm,扣1分,最多扣3分; 抹灰总厚度超过35mm时无加强钢丝网,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7、 抹灰完成1天后应洒水养护不少于5天,防止裂缝;

7、 抹灰完成面裂缝,每处扣1分,最多扣4分;




8、平整度、垂直度、开间/进深差值(开间/进深差值均按不大于20mm为合格);

8、每个测区每项指标测10个点:检查点位80%及以上合格不扣分,79%~60%合格扣2分,59%及以下合格扣3分;以上不合格点中,超过允许偏差超过1.5倍及以上点位每个点扣2分。(检查表格另附)










9、其它

9、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门窗、栏

3.5

20

1、 窗台或窗防护栏杆净高离可蹬踏面不下于0.9米;

1、 窗台或窗防护栏杆距蹬踏面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2、栏杆垂直杆件净距不大于110mm;

2、栏杆垂直杆件净距大于110mm ,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3、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

3、 门窗安装不牢固,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4、 铝合金门窗主要受力杆件壁厚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外门不小于2.0mm,外窗不小于1.4mm;

4、 铝合金门窗型材壁厚不满足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5、 门窗型材无明显色差、翘曲变形;

5、 门窗型材色差明显、翘曲变形,每窗扣1分,最多扣5分;




6、 窗框与墙体间发泡胶饱满,溢出部分在未凝固时用手按回槽内,不得待凝固后用刀切割;

6、 窗框与墙体间发泡胶不饱满,每窗扣0.5分,最多扣5分;




7、 中性硅酮胶顺直,色泽一致,无污染;

7、 中性硅酮胶不顺直,或色泽不一致,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8、 外门窗防雷构造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8、 外门窗防雷构造不合规,每处扣0.5分,最多扣3分;




9、 门窗成品保护到位;

9、 门窗成品保护不到位,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10、 栏杆焊点防腐处理到位;

10、栏杆焊点防腐处理不到位,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11、门窗框、栏杆安装固定处应预埋实心砖或砼块;

11、门窗框、栏杆安装固定处未预埋实心砖或砼块;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12、附框应安装牢固、塞口到位;

12、附框安装不牢固、或塞口不到位,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13、其它

13、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3.6

15

1、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要求的地面与相邻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1、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要求的地面与相邻各类面层的标高差不符合设计要求,扣3分;




2、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之间节点进行密封处理;

2、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工程,未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之间节点进行密封处理,每处扣1分,最多扣6分;封堵使用吊模而非顶模,每处扣0.5分,最多扣5分;




3、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四周除门洞外做混凝土导墙;

3、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四周除门洞外未做混凝土导墙,或导墙高度不够,每房间扣1分,最多扣6分;




4、 细石混凝土地面应平整,不应疏松、空鼓、裂缝、脱皮、麻面、起砂;

4、 细石混凝土地面不平整,或出现疏松、空鼓、裂缝、脱皮、麻面、起砂之一,每房间扣1分,最多扣6分;




5、地采暖房间按规范和施工图留设分隔缝;

5、 地采暖房间未按设计留设分隔缝,每户扣1分,最多扣6分。




6、防水涂膜厚度符合要求;

6、防水涂膜厚度不符合要求,每间房扣1分,最多扣6分;




7、防水附加层符合要求;

7、未按规范在阴角、管根、烟风道根施工防水附加层,每间房扣1分,最多扣6分;




8、有防水要求区域排水坡度符合要求;

8、有防水要求区域排水坡度不符合要求,每间扣1分,最多扣6分;




9、有防水要求区域地面防水层向周边墙体上卷不小于建筑完成面250mm;

9、有防水要求区域地面防水层向周边墙体上卷高度不够,每间扣1分,最多扣6分;




10、室内净高:合格值20mm

10、每个测区测10个点:检查点位80%及以上合格不扣分,79%~60%合格扣2分,59%及以下合格扣3分;以上不合格点中,超过允许偏差超过1.5倍及以上点位每个点扣2分。(检查表格另附)




11、其它

12、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外墙装饰与外保温

3.7

12

1、 保温隔热材料容重、含水率等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 保温隔热材料容重、含水率等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扣1分,最多扣6分;




2、 外保温和防水施工前,应保证基层平整;

2、 外保温和防水施工前,基层不平整,每处扣1分,最多扣6分;




3、 外保温板粘贴面积;

3、 抽查外保温板黏贴面积,若发现不止1处黏贴面积小于设计要求%,扣4分;




4、 外墙门窗洞口、抹灰线条收边收口到位;

4、外墙门窗洞口、抹灰线条收边收口不到位,每处扣1分,最多扣6分;




5、 外墙砖粘贴质量;

5、 外墙砖粘贴有脱落、返碱现象,每楼扣3-6分;




6、与外墙相连的附属物连接点处应做好防渗漏处理;

6、与外墙相连的附属物连接点处未做好防渗漏处理,每处扣1分,最多扣6分;




7、其它

7、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安装

3.8

16

1、 消火栓管道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设套管;

1、 消火栓管道穿过墙体或楼板时未设套管,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2、出屋面、地下室顶板和露台管道必须设刚性防水套管(结构阶段);

2、出屋面、地下室顶板和露台管道未设刚性防水套管,每处扣2分,最多扣5分;




3、 同一回路暗埋地暖管中间不能有接头;

3、 同一回路暗埋地暖管中间有接头,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4、 穿墙管道应预留,禁止在梁柱上用水钻后打;

4、 室内空调机穿墙冷媒管未预留,或用水钻后打,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5、 户内配电箱、弱电组线箱安装牢固;

5、 户内配电箱、弱电组线箱安装不牢固或垂直偏差超标,每1处扣1分,最多扣5分;




6、 屋顶避雷带布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能有避雷死角;

6、 屋顶存在避雷死角,每1处扣1分,最多扣3分;




7、 电梯底坑防水良好,没有渗漏水。

7、 电梯底坑发现渗漏水,每1处扣2分;




8、其它

8、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图,视情况扣1-5分。




检查得分率:(所有检查项应得分之和-所有检查项扣分之和)/所有检查项应得分之和X100%=










注:1、当表中某个“检查项”没参与检查时,其分值不算入“所有检查项应得分之和”;




2、每个“检查项”总扣分不超过其权重分值。
























检查人:


被检项目经理:






















甲方: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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