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应店街分院食堂托管经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诸暨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应店街分院食堂托管经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诸广和 2019-08-30)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诸暨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应店街分院的委托,现对诸暨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应店街分院食堂托管经营项目进行招标,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应店街分院食堂托管经营招标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为医院职工和患者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及商务餐,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二年。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标标的内容相符;
3.单位投标者必须从事餐饮工作一年及以上;个体投标者必须从事餐饮工作二年及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20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证书,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到诸暨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应店街分院四楼院办室,联系人杨姣燕,电话:135*****120(应店街镇健康路7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报名且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六、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资料(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投标者从事餐饮二年及以上经历证明(提供服务单位合同复印件盖上公章)、投标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开标前将0.5万元缴入指定账户,对未能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2日内退还;
3.中标人按要求签订合同协议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结清相关费用后退还(无息);
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b.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c.如投标人之间有串标行为或投标人有欺诈行为;
d.中标人签定合同期内中途毁约的;
e.签定合同期内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
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现金形式提交;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应店街镇中心卫生院(现金缴纳诸暨市应店街镇中心卫生院财务科)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应店街支行,款项用途:保证金,帐号:***************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9年8月28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东旺路288号奇爱联合大厦11楼会议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8日14: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东旺路288号奇爱联合大厦11楼会议室开标室。
十、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联系人:杨姣燕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5*****120
招标单位地址:诸暨市应店街镇健康路7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招红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8*****756
传真:****-********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东旺路208号奇爱联合大厦11楼
诸暨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应店街分院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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