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2019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施甸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2019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SDCG2019-047-G031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分包,预算金额为:25万元,最高限价为:25万元。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保要求: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2年(含2年);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如为车辆生产商投标,须具有售卖车辆相关的许可证、及相关证件材料;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2.2如为车辆经销商投标,须具有售卖车辆相关的许可证、及相关证件材料;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5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4.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和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20日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现场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劳务合同(法人除外)、报名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法人除外)。在施甸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6号)报名。
4.2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方式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 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线下缴纳方式5.1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5号)的要求,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项目提供代收代退投标(交易)保证金服务。
5.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须在2019年9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必须以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收现金进账,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备注栏上载明“SDCG2019-047-G0312019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保证金交纳后,交纳证明原件须扫描至投标文件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携带采购合同到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未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将自动退还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保证金专户 | |
开户名称 |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施甸县支行 |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 | 0875—******* |
银行账号 |
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报价文件(1正1副)(注:纸质报价文件为电子报价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报价文件与电子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
6.2网上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6.2.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6.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8月13日起至2019年9月3日上午09时0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3日09时00分。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6.3.1现场递交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 号开标室(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6号)。
6.3.2现场递交时间:2019年9月3 日8:00~9:00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6.3.3其他要求: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投标供应商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请投标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8.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段育芹
联系电话:****-*******
地址:施甸县县城
集中采购机构:施甸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余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6号
邮政编码:678200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施甸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9年8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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