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投资建设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投资建设招标公告

兴安县塘家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林市兴安县塘家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兴安县环卫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工程的投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工程位于广西兴安县湘漓镇渔江村委塘家山。该项目设计填埋场日填埋120T垃圾,渗沥液处理规模为600M3,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2.2招标内容:填埋区垃圾坝、防渗系统、导排系统、调节池、截洪沟、渗滤液处理系统、服务管理区及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由招标确定的投资建设方负责筹集资金,并负责施工建设。
2.3建设工期:计划工期300天(日历天),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同时具有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拟任项目经理为壹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家。
3.4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4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并具有或承担过日填埋500吨以上垃圾的垃圾填埋场合同或施工;提供竣工验收单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5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并提供自有资金存款证明和银行性金融机构为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书或其他证明其融资能力的文件,其总额不少于本工程规模。
3.6报名时由拟派本项目的法人代表及建造师持身份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五大员和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费的2009年度的养老保险手册和2010年1-1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以上证件需提交加盖投标报名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为原件)一份存查(原件核查);投标申请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工程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有效时间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南宁市纬武路165号)持3.4、3.5、3.6所述证件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图纸资料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
4.3 本项目恕不接受邮购。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3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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