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屋乡扶贫门面房建设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尼屋乡扶贫门面房建设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嘉黎县尼屋乡扶贫门面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黎县尼屋乡扶贫门面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发改农【2019】506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嘉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扶贫产业发展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嘉黎县尼屋乡
2.2建设规模: 新建1#门面房建筑面积4883.96平方米,2#门面房建筑面积1768.91平方米,3#门面房建筑面积2906.78平方米,消防水池面积346.97平方米以及室外附属工程一项(具体施工内容详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门面房、2#门面房、3#门面房、消防水池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1#门面房4883.96平方米及消防水池346.97平方米(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二标段: 2#门面房1768.91平方米、3#门面房2906.78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1月-至今应独立完成过同类项目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二(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12日09时00分至2019 年08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报名网址)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08月12日09时00分至2019 年08月16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9月04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到达开标现场按废标处理。
8.3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4参与本项目所有进藏投标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执行,参与本项目所有投标企业需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项目备案须在报名期内有效) 。
8.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50.0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区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银行保函认可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开具的保函,保单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四家公司开具的保单。
8.8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黎县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天知世界城玲珑怡A区14幢1单元201室
邮编:852400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电 话:139*****819
传真:/ 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
网址:/ 网 址:/
2019年08月12日









标签: 房建 门面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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