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合作桥乡、桥头乡集镇供水工程

张家界市永定区合作桥乡、桥头乡集镇供水工程


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的委托,对张家界市永定区合作桥乡、桥头乡集镇供水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合作桥乡、桥头乡集镇供水工程
二、招标编号:XLZB2007—009
三、工程规模:永定区合作桥乡日供水规模为530吨、桥头乡日供水规模为500吨,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含群众自筹)。
四、报名条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叁级及叁级以上。
五、报名时间: 2007年 6 月 1 日至2007年 6 月 5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 6 月 5 日下午5:00时整)。
六、报名地点: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张家界市子午路376号政务中心6楼)。
七、本项目要求预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等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帐户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上,不接收现金。投标申请人凭汇款凭证原件前往报名,否则不予接受。在确定入围投标人之日起十日内无息退还未入围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张家界支行子午路分理处
帐  号:********092001
八、报名资料及要求:参加报名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自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水利类专业中级职称以上);⑧五大员上岗证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的交款凭证(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并载明款项内容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合作桥乡、桥头乡集镇供水工程”投标保证金)。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存原件外,其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辩),有年检记录的须附年检记录;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报名资料须编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
九、 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对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格不符或报名资料
不满足本公告第八条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将不得入围。如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将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不少于七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2、本工程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件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招标代理单位: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139*****326联系电话:137*****508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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