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及现有会议室改造项目项目采购公告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及现有会议室改造项目项目采购公告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
及现有会议室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意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委托,对 高清数字法庭及现有会议室改造项目(项目编号:LNYD2019-101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需求 |
01 |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及现有会议室改造项目 | 高清庭审主机、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书记员电脑、显示器、打印机、强电控制器、发言话筒、法庭音频功放、法庭音箱、高清固定一体化变焦摄影机、实物展台、平板电视、庭审数字媒体公告显示系统、庭审公告发布系统、综合标准机柜、网络交换机、电源时序器、效果器、法庭布线及辅助材料等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320,000.00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320,000.00人民币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13日8:30时起至2019年8月15日16:30时止(北京时间8:30-11: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意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19年8月19日北京时间14: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3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5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河大街永胜里三段6号
项目联系人:曹宇
联系电话:13********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意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43-甲1号(格林山水城正门东侧外门市)
项目联系人:王楚涵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箱地址:********13@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营口渤海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意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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