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漾家河流域龙湾段生态综合治理延伸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勉县漾家河流域龙湾段生态综合治理延伸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勉县漾家河流域龙湾段生态综合治理延伸段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勉县漾家河流域龙湾段生态综合治理延伸段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GJ-HZ2019Z058
三、采购人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
地址:勉县定军山大道金寨社区旁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新桥十字工商银行二楼(高客站以东100米)
联系人:李女士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勉县漾家河流域龙湾段生态综合治理延伸段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勉县漾家河流域龙湾段生态综合治理延伸段项目,起点位于元墩大桥拦水坝处,终点位于该拦水坝河道上游约750米处,总长750米(不含龙湾景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边坡治理及垃圾清运工程;实施河道湿地建设工程,对该区域河道的滨水区进行湿地建设,种植水生植物,净化水质。本次项目计划工期:60天。
项目用途: 生态综合治理资金性质:中央预算内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 *******.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合格供应商。(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一年任意3个月完税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13 08:00:00至2019-08-19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中市新桥十字中国工商银行二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安B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复印件留存。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05 14:30:00
2、投标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中市新桥十字中国工商银行二楼 )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05 14:30:00
4、开标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中市新桥十字中国工商银行二楼 )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719
2、开户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汉中兴汉路支行
4、账 号:2606 0552 0910 0052 85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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