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岗社区乡村改造项目(显岗社区各自然村农业耕作环境整治及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显岗社区乡村改造项目(显岗社区各自然村农业耕作环境整治及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显岗社区乡村改造项目(显岗社区各自然村农业耕作环境整治及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显岗社区乡村改造项目(显岗社区各自然村农业耕作环境整治及提升)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显岗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工程内容主要是在显岗社区各自然村耕作区基耕路路面硬底化,基耕路路面增设路灯LED带太阳能,使整个耕地环境全面提升。招标预算金额为*******.93元。

2.3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新基村、东方村、南方村、西方村、北方村及富贤村项目必须同时进行施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2.5 承包人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若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或打印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政策文件打印件或复印件)。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以开标当天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 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或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通报存在不良行为,在不良行为通报期间,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 8月5日。

5.2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上下载。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须出具本项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8月 27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资格审查资料无需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228会议室,即政府2号楼2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招标人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核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到场的特定人员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核查不通过的特定人员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如特定人员与投标人代表为同一人,则不得离场)。

7.3.2特定人员必须于2019年 8月 27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到达开标现场进行身份验证,迟到的特定人员将不接受身份验证。

7.3.3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如果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或打印件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原件核对。但需提供相关证件政策文件打印件或复印件)、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如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建造师提供网页打印件、B证、专职安全员C证提供网页打印件、社保证明提供网页打印件或终端机自助打印件的不需提供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如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则不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均需加盖银行印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供备查的资料原件需装在一个带锁扣或绳扣的文件袋(牛皮纸质或塑料材质均可)内并能牢靠封扣,勿用敞口袋,否则,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遗失责任。在文件袋表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在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其他不入围的投标人直接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显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魁奇一路33号季华电信大楼东楼17楼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人:霍雨生、张芷君、郭健汉

电 话:****-********

电话:138*****854134*****067


电子邮件:********3@qq.com

2019年8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环境整治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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