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10]593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占100%。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本项目土建施工合同段承包人委托,对本项目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是在国道207线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一级公路基础上调整为整体式断面的高速公路,与本项目平行的现有国道207线二级公路作为本项目的辅道。
为方便当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在高速公路辅道的另一侧修建部分四级砂石公路,将沿线通道、天桥连接起来,同时作为施工便道使用。
一期工程项目概况:
国道207线桑根达来至宝昌段公路一期工程路线全长101.758公里,已于2009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时速100公里/小时。布线原则:一期工程修建的单幅路段,尽量靠近旧路,距原来二级公路3-5米,部分段落修建全幅断面。全幅路段路基宽度26米,长 21.02公里;单幅路段路基宽13米,长80.738公里。
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的衔接:
路线平纵面按照一期工程设计指标,不再进行调整;
一期全幅路段调整为高速公路标准,一期设计单幅路段,与二期设计单幅路段共同形成整体式断面
二期工程设计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桥涵荷载标准: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涵洞均为1/100。
2.2 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全线8座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各桥概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土建施工 合同段号 | 桥梁名称及桩号 | 桥梁结构形式 |
1 | TJ1 | 羊群庙中桥/K177+260.2 | 4-13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
2 | 跨线桥/K155+300 | 25m+35m+25m现浇箱梁 | |
3 | 行车天桥/K159+940 | 25m+35m+25m现浇箱梁 | |
4 | 跨线桥/K165+960 | 25m+35m+25m现浇箱梁 | |
5 | TJ3 | 卓龙河中桥/K209+708.3 | 7-13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
6 | 跨线桥/K203+700 | 25m+35m+25m现浇箱梁 | |
7 | 行车天桥/K219+200 | 25m+35m+25m现浇箱梁 | |
8 | TJ4 | 黑山庙中桥/K227+221.05 | 7-13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项目)或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试验检测机构可参加投标。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 30时,到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五楼(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00时,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119号锦江国际大酒店26楼会议室。招标人将于2011年4月18日9:00时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1年4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
6、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纪委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电 话:****-*******
邮 编:026000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
本项目土建施工合同段承包人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申研琼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侯宇强
网 址:http://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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