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攸县煤电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筹建处拟对湖南株洲攸县煤电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2×600MW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硝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湖南株洲攸县煤电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2×600MW超临界机组烟气脱硝总承包项目。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保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如果与国外具有一定业绩的厂商有技术合作或技术转让或技术支持的关系,该国外脱硝技术必须具有在600MW及以上机组运行的成功业绩,并提供外方对本投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或已签订的技术转让、共享或类似形式的协议及技术支持方对本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提供核心技术提供的书面承诺函;
(5)两个及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质等级条件。当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资质等级按较低的确定。联合体投标时,除提供联合体每一成员资料外,应附上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指定一成员作为主办人。
(6)投标人在国内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的脱硝工程总承包建设业绩;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2日至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可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联合体要有联合体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材料、联系人身份证、电话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或传真至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报名。
四、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人资格预审并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须持本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制造许可证必须是原件)于2007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株洲市建设北路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只有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将收取编制成本费,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高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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