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创建第五届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倡议书
怀远县创建第五届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倡议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文明城市是一张最直观的城市名片,代表着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综合影响力。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是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作为怀远人民,我们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
一、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需要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用实际行动为城市文明创建增光添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创城活动,从自身做起,做文明市民,为我县创城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争做文明理念的“倡导者”。不学礼,无以立。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我们要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革除陋习,文明礼让,遵守社会公德,大力弘扬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共同的价值引领,切实践行《蚌埠市公共文明行为八条》,将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软实力”。
三、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城市大家创,文明成果大家享。我们要踊跃参加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提升自我,自觉参与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志愿劝导等文明实践活动,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穿睡衣和拖鞋上街、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画,共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环境秩序。以我们的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助力创城工作开展。
“文明怀远你我同行”。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团结一心,共同创城。用你我的热情和汗水,为我县的创城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怀远县委宣传部
2019年8月
《蚌埠市公共文明行为八条》
(一)睡衣勿出门,遛犬便溺清;
(二)礼让斑马线,红灯切莫行;
(三)车窗不抛物,车在线内停;
(四)垃圾分类投,人走地干净;
(五)排队不插队,锻炼勿扰民;
(六)禁烟不喧哗,公德要记清;
(七)绿地不可毁,小区忌养禽;
(八)单车须共享,乱扔丢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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