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宝应县环保局及宝应国际学校)全托管理和维护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宝应县环保局及宝应国际学校)全托管理和维护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宝应县环境监测站大气自动监测站(宝应县环保局及宝应国际学校)全托管理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宝应县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宝应县环保局及宝应国际学校)全托管理和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宝应县两个大气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及管理(宝应县环保局及宝应国际学校)。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负责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暂定运营维护及管理有效期(2019年8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为5个月,如省监测中心上收,则立即中止合同。
宝应县环保局及宝应国际学校每个项目预算为人民币4.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价人条件:
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服务经验;
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报价文件组成: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至少具有一份大气自动监测设施运维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报价表(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运维仪器清单:
宝应环保局站点仪器清单
序号 | 仪器名称 | 生产商 | 型号 |
1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美国 热电公司 | 43i |
2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美国 热电公司 | 42i |
3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美国 热电公司 | 48i |
4 | 臭氧分析仪 | 美国 热电公司 | 49i |
5 | PM10测尘仪 | 武汉天虹 | TH-2000PM |
6 | PM2.5测尘仪 | 武汉天虹 | TH-2000PM |
7 | 气体校准稀释仪 | 美国 API公司 | 146i |
8 | 压缩零气源 | 美国 API公司 | 111 |
9 | 气象五参数 | 武汉天虹 | TH-2009 |
宝应国际学校站点仪器清单
序号 | 仪器名称 | 生产商 | 型号 |
1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武汉天虹 | TH-2002H |
2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武汉天虹 | TH-2001H |
3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武汉天虹 | TH-2004H |
4 | 臭氧分析仪 | 武汉天虹 | TH-2003H |
5 | PM10测尘仪 | 武汉天虹 | TH-2000PM |
6 | PM2.5测尘仪 | 武汉天虹 | TH-2000PM |
7 | 气体校准稀释仪 | 武汉天虹 | TH-2008H |
8 | 压缩零气源 | 武汉天虹 | TH-2007H |
9 | 气象五参数 | 武汉天虹 | TH-2009 |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12日
2.地点:宝应县环境监测站(宝应县叶挺路76号)。
3.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12日下午6: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宝应县环境监测站。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一周内预付半年度款额的70%,年度结束按考核结果支付半年度款额的30%。
八、成交原则及合同主要内容:
宝应县环境监测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不得高于采购单位预算(5万元)。成交供应商由宝应县环境监测站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宝应县环境监测站签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项目名称、人员责任、合同价款、质量考核、付款方式等。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宝应县叶挺路76号,邮编:225800。
联系人:刘红慧,****-********。
附件:
一、运营维护内容:
1、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技术体系现场检查实施细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现场检查实施细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现场检查评分表》开展运营维护工作。
二、技术要求:
1、应急方案:
为防止一些意外的发生及在出现意外时能及时有效的处理,要求运营公司制定以下应急方案:
1.1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特殊天气情况下运营公司留有专门的技术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
1.2加大巡检的力度及频率。
1.3将公司电话、负责人电话、技术人员电话号码留给我方技术人员,以备突发情况下能及时取得联系。
2、需求及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宝应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及管理。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负责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
空气自动站情况
站点名称 | 仪器配置 | ||||||||
SO2 | NOX | PM10 | PM2.5 | CO | O3 | 气象 | 零气 | 校准仪 | |
宝应环保局、国际学校 | √ | √ | √ | √ | √ | √ | √ | √ | √ |
数据采集仪及软件 | 以建成配置为准 |
宝应环保局站点主要仪器清单
序号 | 仪器名称 | 生产商 | 型号 |
1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美国 热电公司 | 43i |
2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美国 热电公司 | 42i |
3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美国 热电公司 | 48i |
4 | 臭氧分析仪 | 美国 热电公司 | 49i |
5 | PM10测尘仪 | 武汉天虹 | TH-2000PM |
6 | PM2.5测尘仪 | 武汉天虹 | TH-2000PM |
7 | 气体校准稀释仪 | 美国 API公司 | 146i |
8 | 压缩零气源 | 美国 API公司 | 111 |
9 | 采样管 | 美国 热电公司 |
宝应国际学校站点仪器清单
序号 | 仪器名称 | 生产商 | 型号 |
1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武汉天虹 | TH-2002H |
2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武汉天虹 | TH-2001H |
3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武汉天虹 | TH-2004H |
4 | 臭氧分析仪 | 武汉天虹 | TH-2003H |
5 | PM10测尘仪 | 武汉天虹 | TH-2000PM |
6 | PM2.5测尘仪 | 武汉天虹 | TH-2000PM |
7 | 气体校准稀释仪 | 武汉天虹 | TH-2008H |
8 | 压缩零气源 | 武汉天虹 | TH-2007H |
9 | 气象五参数 | 武汉天虹 | TH-2009 |
2.1、技术要求
2.2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周边县市设立服务及办事机构,运维公司必须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规范要求聘用足够的具有一定学历水平的运行维护专业技术人员。
2.3、资质、能力等方面的认可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各地环境监测部门环境空气监测项目相关的2个以上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6)要求在各地环境监测站有良好的口碑。
2.4、办事处、人员、车辆、相关配套仪器方面的要求
(1)要求运营公司中标后在扬州地区设立办事处或维修中心,提供空气站各主要仪器设备原厂家备品备件。
(2)要求运营公司中标后最少配备1台运营车辆。
2.5、空气自动站具体的技术要求
2.6对运营商的技术要求
(1)、运营公司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标准号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按每月至少4次进行日常的定期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对仪器进行维修维护及按照上级规定进行质控校准,按站里要求填写巡检报告;每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大修;环境监测站负责定期检查。系统日常的数据传输、数据处理、日报等工作由我方负责,出现问题会及时通知运营方,运营方保证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除故障。
(2)、运营方每季度向监测站方出具一份大气自动站仪器运转状况说明表以及更换备件情况表。
(3)、运营方保证系统设备通过每年的质量检定以及上级单位对我方系统质量控制要求;保证每年仪器正常运行,主要指标符合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影响除外)。
(4)、运营方承担监测系统所有仪器(包括气象仪)正常运行维护所需所有日常消耗品及损坏所需更换部件的费用及运营方工作人员的住宿、通讯、交通、工资等费用。
(5)、如仪器故障短时间内无法进行修复,运维方应及时提供备机进行更换,以保证自动站的正常运行。
(6)、运营方保证现有数采软件的升级,仪器更换的备件应是最新型号的。
(7)、运营方保证维修所更换备件为原厂备件。
(8)、在运营方承包工作结束后,保证交付给监测站方的仪器是运转正常、监测准确及无故障的。
2.7系统维护技术内容
(1)、运营公司配置1-2名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日常巡检,故障设备的维修,系统设备年度维护的工作。
(2)、运营公司技术人员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进行系统维护,并定期提交日常巡检记录表,校准结果报告表,仪器故障维修记录表,系统年度维护(大修)记录表等。
(3)、运营公司需要在扬州地区设立办事处机构,并配有专用车辆及维修工具,当系统发生突发性设备故障时,运营公司技术人员保证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完成现场对故障设备的处理,如果该故障不能马上现场处理,技术人员要启用备用设备并向县环境监测站报告。
(4)、运营公司保证所维护的系统仪器通过每年的质量检定以及上级单位对系统质量控制的要求;保证通过年度监测设备计量检定、国家实验室审查以及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对系统运行的审查工作。
(5)、运营公司保证系统有效日均监测数据达到全年的95%以上(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数据缺失不计入内),即达到345天以上。
3、系统日常巡检技术内容
3.1每日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3.2每周一至二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现场维护内容包括:?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3.3 检查子站的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
3.4 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3.5保洁工作应做到地面无明显结灰和污迹,仪器台/架和仪器面板无明显结灰,室内物品堆放整齐有序,无无用物品堆放;在无降雨时,室外一定范围内地面无明显积水,条件允许情况下,室外一定范围内?影响的树枝应及时进行剪除。
3.6检查监测站周边500m范围内是否有新的污染源出现,它包括各种炉窑和建筑工地、道路的施工,及就近道路机动车辆流量的明显变化。
3.7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站房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损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如遇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
3.8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子站室内外温差,防止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现象。
3.9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若发现过滤膜明显污染应及时更换。
3.10每周对监测仪器进行一次零点和跨点检查,并根据漂移控制限判定是否对监测仪器的零点、标点进行校准、是否需要对监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
4、半年内对监测仪器进行一次质控样品考核。
5、每季度对各监测仪器的进行一次自检质控(零漂、跨漂、线性、精密度、准确度、流量)。
6、校准
6.1分析仪多点线性校准
(1) 分析仪多点线性校准是指在仪器测量满量程0-90%范围内等距离选择7个点,通入有效期内标准钢瓶气配制的标准气,先视仪器零/跨响应对其响应作必要的调整或不作调整,然后再观察其余点的响应,并根据最小二乘法计算截距、斜率和相关系数,得到其响应的线性回归方程。
校准要求如下:
截距(a)<测量满量程的±1%;
0.99≥斜率(b)≤1.01;
相关系数(r)> 0.999。
每季度对各监测仪器的进行一次多点校准。
6.2多元动态校准仪质量流量控制器校准
(1)多元动态校准仪质量流量控制器校准是指在质量流量控制器测量满量程范围内至少等距离选择7个点,使用传递标定过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流量测量装置测量和调整在一定温度和气压状态下流量,并根据最小二乘法计算得到质量流量和质量流量计读数之间的校准曲线,校准曲线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截距(a)<测量满量程的±1%;
0.99≥斜率(b)≤1.01;
相关系数(r)> 0.9999。
通常情况下每半年应进行1次或1次以上的多点线性校准。
6.3?流量检查或校准
(1)检查或校准是指流量未超出要求范围,不需作调整;否则,需对其进行调整。通常情况下每年应进行2次或2次以上检查或校准。
(2)流量要求范围如下:
主流量允许误差±0.3l/min,辅助流量允许误差±0.2l/min。
6.4??KO值检查
(1)应用标准滤膜,每半年进行1次或1次以上的K0值检查。要求范围:误差小于2.0%。
6.5?温度和气压传感器校准
(1)应使用经标准传递标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温度计和气压计,每半年进行1次或1次以上检查或校准监测仪的温度和气压传感器。
(2) 要求范围:温度传感器,面板显示温度应与温度计指示温度一致;
(3)气压传感器,面板显示气压应与气压计指示气压一致。
6.6标准气体
(1)本标准物品是指校准分析仪所用SO2、NO和CO标准钢瓶气和零气。乙方提供标准钢瓶气,乙方应确保分析仪所用SO2、NO和CO标准钢瓶气为国家环境保护部标样所配制,标识清晰,并在有效使用期内。至少每半年1次更换零气发生器中的氧化剂和活性碳。
6.7其他预防性维护:
(1)每月清洗一次空调过滤网,防止尘土阻塞空调过滤网影响运行效率。
(2)每1个月清洗一次颗粒物采样头。
(3)每季度清洗一次采样系统,采样管内看不到明显污垢。清洗完以后应做检漏测试,确保采样总管工作正常。
(4)半年清洗一次从总管到监测仪器采样口之间的气路管线。
(5)对监测仪器中的过滤装置,按仪器使用和维修手册的要求定期进行更换和清洗。
6.8维护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应作好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包含该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环境条件监控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并做好清洁卫生及安全工作后方能离开。
7、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检修
7.1乙方若发现仪器故障,检修时需要仪器设备停用、拆除或更换的,应事先报经甲方同意。
7.2仪器故障发生后乙方应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
7.3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若对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一次多点校准和性能考核。
7.4若数据存储?/ 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7.5乙方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的存储数量。
7.6检修人员进行维修时,应及时做好维修记录。维修记录应包含该故障发生的时间、故障现象、维修措施和内容、维修结果、校准检查等记录。
附1: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年度维护和大修内容
为了保证空气自动监测站的长期正常运行,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年度维护和大修,必要时,对气路和关键零部件进行更换,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按仪器使用和维护手册规定的要求,根据使用寿命更换监测仪器中的紫外灯、光电倍增管、制冷装置、转换炉和抽气泵膜等关键零部件。
2.?对仪器电路各测试点进行测试与调整。
3.?对仪器进行气路检漏和流量检查。
4.?对仪器光路、气路、电路板和各种接头及插座等进行检查和清洁处理。
5.?对仪器的输出零点和满量程进行检查和校准,并检查仪器的输出线性。
6.?在每次完成仪器年度维护和大修后,或更换了仪器中的关键零部件后,应对仪器重新进行多点校准和检查。
7.?对于完成年度维护和大修的仪器,应进行连续24小时的仪器运行考核,在确认仪器工作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8.?维护人员在进行年度维护和大修时,应及时做好维护记录。维护记录应包含对仪器采取的维护措施和内容,以及校准核查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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