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矿业拔英湾石煤开采区污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矿业拔英湾石煤开采区污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桃江县东方矿业拔英湾石煤开采区污染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江县东方矿业拔英湾石煤开采区污染治理工程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桃发改行审【2019】21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桃江县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东方矿业拔英湾石煤开采区污染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桃江县松木塘镇;

2.3 规 模:包括采坑废石回填与整理、挡土墙修建、渗水治理、裸露矿层封闭、防渗与覆土绿化、截洪沟修建、生态恢复等,预算投资为3018.85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 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或环保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文件),具体要求: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重金属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附相关官网查询中标结果并截图);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治理 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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