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京珠高速临长、潭耒段服务区停车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厅湘交计统字[2006]155号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第一合同段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
2、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南高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3、本项目招标分为5 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合同段。具体内容包括临湘服务区、桃林停车区、三合服务区。包括员工宿舍(含员工食堂、厨房、活动室)、综合楼(含餐厅、包箱、厨房、超市、办公室、公共厕所)、汽车修理厂、车坪道路、垃圾站等的改(扩)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等。
4、招标将面向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投标人:
4.1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壹级项目经理的合格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
4.2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或在最近一年有骗取中标或有因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严重违约或严重工程质量及安全问题的企业,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3不允许集团公司、总公司(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将导致这些投标人在本合同段的所有投标不予通过。
5、投标人请携单位介绍信、购买人个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于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3月9日每日8:30~12:00、14:30~17:30到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同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只能开具一份单位介绍信,每套招标文件收成本费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6、现场考察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76号新华大酒店,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认定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出席。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
9、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如电话、传真、联系人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联系方式:
招 标人:湖南高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 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 系 人: 张劲波冯索刘雯
电话: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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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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