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京珠高速临长、潭耒段服务区停车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厅湘交计统字[2006]155号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
2.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南高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3. 本项目招标分为J1、J2两个施工监理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第J1监理合同段承担房建工程第 一、二 施工合同段的监理,第J2监理标承担房建工程第三、四、五施工合同段的监理。各施工合同段建筑规模见下表:
监理合同段施工合同段单位工程名称里程桩号估计建筑面积m2投资额(万元)
第J1合同段第一合同段临湘服务区K26+80014362000(含暂定金费用)
桃林停车区K52+0001912
三合服务区K85+3001525
第二合同段大荆停车区K105+0001814
向家服务区K134+0001902
安沙停车区K161+0001423
第J2合同段第三合同段伞铺停车区K245+54733445200(含暂定金费用)
朱亭服务区K279+0471730
第四合同段新塘停车区K320+5033638
大浦服务区K334+9931648
第五合同段冠市停车区K366+1303611
耒阳服务区K389+9301393
4. 招标将面向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投标人:
(1)招标将面向具有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投标人可以对上述合同中任何一个或多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
(2)凡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凡隐瞒处罚记录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不允许集团公司、总公司(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同时对同一合同段申请,否则将导致这些申请人在该合同段的所有的投标不予通过。
5、投标人请携单位介绍信、购买人个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于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3月9日每日8:30~12:00、14:30~17:30到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同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只能开具一份单位介绍信,一次性购买与所投合同段份数相同的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收成本费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1万元(现金)的投标担保。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76号新华大酒店,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认定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出席。
7. 投标人的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话、传真等)在购买招标文件以后至评标结果出来以前应全部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高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 系 人:张劲波冯索刘雯
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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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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