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蓝田镇辖区内(龙江新城)房屋测绘服务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蓝田镇辖区内(龙江新城)房屋测绘服务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乙方:漳州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3]HZ[GK]*******的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蓝田镇辖区内(龙江新城)房屋测绘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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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904 | 测绘服务 | 测绘服务 | 1 | 批 | 国内 | ******* | ******* | 测绘服务 | 测绘服务 | 无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外业丈量工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范围开展拆迁测量面积丈量工作,估算总的工作量为砖木以上结构房屋(永久性建筑)面积约152万平方米,简易搭盖(临时建筑物)面积约16万平方米。(一)技术标准1、《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GB/T 17986、2-2000);2、《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以下简称《规范》);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RTK)测量技术规范》(CH/T 2009-2010);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6、《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 T73-2010);7、《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2009);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9、经批准的本项目技术设计书及其他技术要求。(二)成果提交乙方需自行收集相关历史年份基础测绘资料,最终提交成果包含:(1)提供征收用地红线的放样、分户拆迁面积测绘成果及汇总表、分户相片、标注有年限电子版地形图及分户方位标注完整的地形图(含98年(如有)、02年、06年、12年、15年及现状图);(2)利用 02年、12年航拍图编制含各丈量户面积和房屋高度的线划图。(3)提供10年、13年两个年份卫星影像图进一步判定拆迁区域房屋建设情况。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应满足甲方项目实施及报批要求、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测绘规范标准等要求、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施工要求等;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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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具体按合同内容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乙方必须将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担保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项目测绘完毕通电后,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于七日内无息退回履约担保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擅自停止而终止项目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已支付的各项工程进度款。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10.2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甲方应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有关款项造成工期拖延等影响,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10.3在甲方提供有关支持并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除本合同第13条不可抗力因素外),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10.4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本合同中对于甲方付款和乙方交付使用有先决条件的约定,按约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完成全部测绘任务,并提交经验收合格的全部成果拨付合同价款的60%,第二次按甲方实际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的面积达50%进度付至80%,第三次按甲方实际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的面积达80%进度付至95%,剩余5%等全部完工后付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漳州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
住所: |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水仙大街689号 | 住所: | 漳州市南昌中路86号文元楼二至五层 |
单位负责人: | 何聪佩 | 单位负责人: | 郑金水 |
委托代理人: | 蓝桦滨 | 委托代理人: | 赵建军 |
联系方法: | 187*****819 | 联系方法: | 139*****91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漳州市龙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2******** |
签订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水仙大街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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